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云浮市2023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云浮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嘉懿,8833105、15521250429)

  云浮市2023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

  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做好2023年全市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标广州、深圳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口岸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跨境贸易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改革举措,确保跨境贸易便利度指标评价在全省稳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营商环境评价“跨境贸易便利度”的各项指标要求,认真研究梳理,将各个具体内容的工作要求、优化措施、实施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切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一)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南沙-云浮”的“湾区一港通”通关模式改革;推广扩大“云浮-深圳各大国际港”的“组合港”通关模式使用范围;促使本地口岸形成吸引进出口物流“先人一步”的改革优势;引导企业用好“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便利通关模式,推进大湾区“一港通”建设,持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牵头单位:云浮海关、云浮新港;配合单位:云安区政府,市商务局,罗定海关)

  (二)强化“港港”、“港企”协同合作。推动“港港合作”,推动与南沙、深圳、香港等一线港口及西江沿线港口的协作发展,加快融入湾区物流网的步伐;推动“港企合作”,协调港口经营方与进出口企业形成有效沟通、稳定合作,促成本地外贸物流从本地口岸进出,做大做强本地口岸物流。(牵头单位:云浮新港;配合单位:云安区政府,市商务局)

  (三)助推外贸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持续政策,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持续稳进口、扩出口,促进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加强外贸企业调研,扶持不锈钢、石材等特色产业发展,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海关、罗定海关,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

  (四)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的多形式、多渠道涉企政策措施宣传和政策解读,让企业运用好各项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用好RCEP政策措施,依托石材、不锈钢制品两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挖掘出口潜力,培育10家亿元级外贸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不锈钢餐厨具、石材、农产品、玩具服装、电子、化工新材料等传统产业,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云浮海关、罗定海关,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

  (五)积极推动多式联运改革。及时出台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支持保税物流中心(B 型)建设。谋划以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为依托,聚力推进临港物流园规划建设,有序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 型)、综合保税区建设。(牵头单位:云浮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海关,罗定海关,云浮市港盛港务有限公司)

  (七)加大关区高级认证(AEO)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摸清关区企业底数,梳理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加大海关AEO政策宣讲力度,特别是获认证企业的通关便利性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规范内部管理,力争2023年全市高级认证企业(AEO)达26家。(牵头单位:罗定海关;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海关,市商务局)

  (八)促进班轮航线多元化。整治沿江小规模码头,切实维护和规范港口市场秩序,支持云浮新港有序发展,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争取更丰富的航线服务;加快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建设,推动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核心区。依托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竣工验收,推动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争取增加班轮航线数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配合单位:云安区政府,市商务局,云浮海关,云浮新港、云浮港盛港务有限公司)

  (九)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夯实跨境电商基础建设,引进第三方运营主体,加快建成云浮跨境电商清关中心,助力传统外贸出口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完善跨境电商在海关通关、税收征收、跨境支付等方面政策,降低跨境电商运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加强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促进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云浮海关;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罗定海关,云浮银保监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是衡量我市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是向最快速度、最优服务、最高标准看齐的有效手段,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已经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协调推进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落实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和部署,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重点抓好各类文件和迎评材料的完善,稳妥做好评价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逐一落到实处;要强化创新意识,加强对云浮口岸政策的分析研究,对标先进城市经验,不断查短板、补弱项、堵漏洞,大幅度提升我市口岸营商环境水平。

  (三)全面落实。各部门要对评价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按照要求进行上报。牵头部门及时调度,协调推进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