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聚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 项目建设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造成干扰,解 决当前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 激发企业活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建立企业重点挂牌保护工作机制

  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不得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等名义进 入企业或项目变相开展行政执法。确需进入企业和项目进行行政 执法检查的, 由牵头科室提出申请(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清单、检 查方式、检查次数等),经局法改科审核,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后,报局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事项除上级 统一部署或突发事件外,不得超出范围到企业检查。

  二、设立“涉企检查宁静日”

  除有明确线索的涉企检查外,每周星期一、星期五不得开展 涉企检查,对违反规定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设立举报 电话、举报邮箱,鼓励企业对违规检查进行举报。机关各科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优化涉企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干扰, 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回应,畅通反映渠道,及时办理 反馈,切实解决问题。

  三、建立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对于不同科室、单位在相近时段对同一市场主体或项目实施的多 项检查,进行合并;由相关具体执法科室牵头,开展涉企联合执 法,有效化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进一步降低涉企执法检查频 次,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两个建设” ,提升执法效能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执法人员管理,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实现高效执法;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注重线 上线下结合,通过“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不见面”检查,综 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且监测全面、正常的企业,非必要不再进 入企业检查。坚决杜绝任性无序的检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让企业专心搞好生产经营。

  五、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机制

  主动作为,摸清企业痛点、堵点和难点,在一线解决问题, 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高效、优质服 务,建立问题交办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汇 总、交办督办、跟踪落实;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需要上级层面协 调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商请上级机关或者部门协调解决。当好服 务企业的“店小二” ,让企业后顾无忧、心无旁骛、凝神聚力、创 新发展。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六、落实“两个重点” ,规范执法程序

  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 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规定,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示、 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严格落实执法追责审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执纪工作,强调 执法工作纪律,从严从实查处行政执法失职失责行为。加强对执 法科室、单位的考核,建立实行违法违规执法考核否决制,对涉 及负面清单违法执法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 决制。

  七、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 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

  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 经营的干预,提升执法效果,禁止以“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 等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 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处理好 行政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把严格执法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 有效手段,又要通过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把执 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全局上下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分析研判市场形式,积极推进各项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我市 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企业安心谋生产求发展。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