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和工作成效将纳入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范围。各市知识产权局的实施方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6月25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处,电子件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sxsjzbc@ 126.com。

  附件: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 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全国知 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知识 产权局《2023 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和全省市场 监管工作会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  话精神,按照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山西省“十四五”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保障、全  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保护法治保障

  1.  压实责任,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推进《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 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扎实落实。以对全省知识产权专项考核为指挥棒和风向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组织开展好中央对省委、省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省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确保我省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继续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年度调查报告。

  2.  严守规则,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实施。落实《商 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 在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中严格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 南》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 决案件办理的通知》要求的办案规则。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衔接,进一步统一行政裁决与司法审判标准与尺度。严格实行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卷评查工作。

  3.  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 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监控名 录》,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正常申请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山西省专利奖评奖资格、不得享受专利推广实施资助等相关优惠政策,不予减缓专利申请费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或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

  (二)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

  4.  持续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加大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办案协作、业务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着力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应用省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公开进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裁决。

  5.  扎实推进商标执法案件指导及查办。按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

  、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大对线上线下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案件业务指导力度,对涉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6.  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依法查处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工作。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

  7.  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提升应急工作水平,因地制宜做好海外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积极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西分中心。

  8.  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有效维护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做好“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9.  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 网络市场领域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持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10.  聚焦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新认定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持续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开展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升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能力,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

  (四)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1.  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质量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专业优势, 协助侵权判定,服务行政执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

  12.  积极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形势,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线上办理专利行政裁决、调解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

  13.  着力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宣传和培训,完善技术调查官专家库。联合省法院等部门举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研讨会。积极争取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专利无效宣告联动审理,提升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效率。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组织召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会,推动示范区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协同监管体系、执法维权体系、宣传推介体系,发挥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 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 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督导检查,切实保障 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

  (二)加强业务指导

  健全省市区县层级化执法指导工作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 执法办案业务指导,持续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 作。对下级单位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等,按照行政保护案件请示 办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 复。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和评选发布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注重协同联动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人 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华北五省(区、市)、 中部六省、黄河流域九省区等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 交流。持续健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保护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

  完善行政保护培训体系,创新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 流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 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有关专业知识的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大 力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传播矩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