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宝鸡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将多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2025年底前,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推进机制。市级成立宝鸡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参照市上做法,建立相应机制。
(二)细化工作方案。按照“一事一组”原则,市级各牵头单位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组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其他配合单位参加。各推进小组按照国家、省上要求和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安排,围绕基础清单制定“每件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各县区依据市级方案,制定“每件事”在本县区的落实方案。
(三)改进业务流程。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目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理清串并联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四)加强系统支撑。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事项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等渠道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线上“一端受理”、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送达申请人。以信息化方式同步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三、任务分工
(一)牵头部门。负责本部门牵头的“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与组织实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办理要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从行业条线加强对各县区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
(二)配合部门。在牵头部门统筹下,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细化工作。督促本行业县区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服务专栏,统筹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流转和电子证照汇聚。对全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评估梳理、跟进研判,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地及应用,根据市级各推进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结合本县区实际,按期推进改革任务。对标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本县区“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改造完善已推出的联办事项,形成符合要求的本县区特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把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改办)协调抓好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积极推进并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事项牵头部门要积极协同,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压茬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政务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成效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 服务 |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 登记服务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
就业登记 | ||||
失业登记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
职业介绍登记 |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
毕业生落户 | 市公安局 | |||
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 | 二手房 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水表过户 | 市自来水公司 | |||
电表过户 |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 |||
天然气表过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用暖过户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
3 | 交房即交证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4 | 新生儿 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市卫生健康委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户口登记 | 市公安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 | 企业开办 | 企业设立登记 |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 |
公章刻制备案 | 市公安局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发票领用 | 市税务局 |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6 | 企业简易 注销 |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市税务局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注销登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企业工伤保险注销登记 | ||||
企业失业保险注销登记 | ||||
单位参保注销登记(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企业生育保险注销登记 | ||||
企业注销登记 | ||||
7 |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8 | 员工录用 | 就业登记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 | ||||
职工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9 | 涉企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10 | 灵活就业 | 就业登记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市医保局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11 | 公民婚育 | 内地居民婚育登记 | 市民政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市公安局 | |||
户口迁移 | ||||
生育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 | |||
12 | 扶残助困 | 残疾人证办理 | 市民政局 | 市残联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证 |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市医保局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3 | 军人退役 | 退役报到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市公安局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
预备役登记 | 各县区人武部 | |||
社会保险登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市医保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 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
14 | 企业职工 退休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15 | 公民身后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市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养老保险)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遗属待遇申领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市公安局 | |||
注销驾驶证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16 | 创新创业 | 学历落户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公安局 |
档案托管 |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
创业补贴申领 | ||||
17 | 新能源车 牌照申领 | 车辆购置税申报 | 市公安局 | 市税务局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
18 | 水电气暖通联合报装 | 供水报装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供热报装 | ||||
供气报装 | ||||
供电报装 |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 |||
通信报装 | 通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