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更高水平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湖北外贸降成本增效能、高质量发展,增强外贸企业获得感,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提升通关效率

  1.优化通关流程。支持企业开展“离港确认”“铁路快速通关”业务,助力“海铁联运”过境运输发展,全面实施关区内“物流一体化”,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深入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通关模式。

  2.探索开展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探索制订跨境科研物资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列明的科研设备、科研样本、实验试剂、耗材等科研物资(纳入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除外)实行单位事先承诺申报、海关便利化通关的管理模式。

  3.拓展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上线应用功能,逐步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查询功能,实现海关等部门口岸通关状态查询和通过流程全程可视化。支持和鼓励银行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为企业办理线上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4.创新海关风险防控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口的真空包装、防光防尘、恒温储存等特殊包装货物,开展跨关区布控查验,采取“口岸外形查验+目的地综合处置”的联动模式。

  5.升级企业备案及电子口岸入网功能。对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入网的企业,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信息,对企业办理业务时所提交材料和信息填写进行简化要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二、支持新业态发展

  6.推动跨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扩大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市州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培育建设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推进建设全省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7.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都市圈共享合作,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在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简化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小额小批量监管,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

  8.提升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效能。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向县域经济综合评估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开放平台扩展覆盖。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一企一策”孵化培育订制服务,帮助企业抓商机稳订单拓市场。深化服务模式创新,引导服务驱动与产业驱动深度融合,扩大优势产品出口。

  三、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9.进一步落实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督促口岸经营服务主体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并在经营作业场所内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

  10.扩大查验免收费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财政部等6部委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向我省全面推广,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全省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免除外贸企业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重箱)货物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11.免除部分通关证明材料。取消办理出口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免除出境新鲜水果(冷冻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提供无污染源证明材料。免除企业办理进境水果检疫许可证提供存放场所证明材料。取消出境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登记时提交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简化进口涂料检验要求,不再核查《涂料备案证书》。

  12.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代替检测证明,海关不再要求申请人在报关时提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

  13.优化调整进口铜精矿实验室检测项目。进口铜精矿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不申请海关出具品质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品质项目”检测,现场检验及环保项目符合要求后即可通关放行。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14. 全面深化税款担保改革。持续推进多元化担保,推荐企业选择用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替代传统保证金。深化运用全国首创的保证金业务电子化,打通财务和业务之间的技术壁垒,推动多方数据互动互联,实现保证金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严格落实惠企措施,高效便捷办理商品归类、审价等技术认定程序,通理销保手续,及时退还保证金。

  15.深入推进RCEP落地实施工作。完善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RCEP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市场开放承诺、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等优惠政策。持续推进经核准出口商制度落地实施。开展“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行动,以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为重点,组织外贸企业赴境内外参展,在展位费、人员费等方面予以补助。

  16.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推进落地出口退税“即出即退”政策,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口企业凭货物离境后取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退税款项“提前垫付”,力争实现“离境即退”。加快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优化升级“数智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加快退税业务办理速度。

  五、增强企业服务效能

  17.持续深化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优先实验室检测、优化风险管理措施、优化加工贸易监管、优化核查作业、优先安排口岸检查、优先开展属地查检等6项措施。

  18.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对新作出的失信企业降级决定实行“一降级一告知”,制发“信用修复温馨提示”,帮助失信企业尽快重塑信用。

  19.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密切关注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湖北省重点行业产业变化,加强进出口数据发布和解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向其他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关统计服务。

  20.提升技贸措施和“两反一保”交涉应对工作效能。深入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两反一保”规则,及时发布风险信息提示,指导企业开展自检自控,有效应对外方技贸措施对示范区出口商品的限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监管标准和各国准入信息辅导培训,提升企业出口精准度,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21.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行动。支持“光芯屏端网”、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企业新增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置、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知识产权资源平台下沉,提高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22.完善“厅关银企”和“企呼关应”等机制。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共同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反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对全省重点外贸主体开展包保联系服务,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措施。拓展海关企业协调员的工作对象范围,探索对部分行业重点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专精特新”领域等配备海关服务专员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