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数据要素保障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8 日

  烟台市数据要素保障创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要素保障创新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和《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2〕58号),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力、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激发数字经济活力,提高全市数字化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营服务、安全保障的管理体制。完善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高频需求数据“即产生、即汇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实现按需汇聚。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依托山东数据交易平台烟台分平台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烟台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驱动烟台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1.加力突破“工业互联网”。高水平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做大做强“双跨”平台,支持橙色云争创国家“双跨”平台,新培育一批基础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省级以上行业平台。打造完善的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建设工业大数据省级区域中心和行业中心,深化烟台移动5G+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2022年底前至少培育1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基础能力提升。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根据《烟台市5G通信专项规划》,针对各区市制定5G建设和省级以上功能园区5G建设建立考核标准,健全考核机制,力争年内新建5G基站3000个。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标识解析工作,加快形成面向重点行业的规模化标识解析服务能力,建设企业节点及应用系统,打造行业标杆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3.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建设。发挥开发区工业互联网生态产业链领建园区的先导作用,高水平打造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加快胶东经济圈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创新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包括烟台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烟台市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与三大院所合建的有关实验室、烟台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等载体建设。依托腾讯云平台的领先能力及数据资源,继续搭建基于IaaS基础设施层、PaaS平台层、SaaS软件应用服务层,面向工业企业设备上云、管理上云、协同制造、供应链协同、工业应用市场等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应用

  4.强化数据资源平台支撑。完善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汇聚治理、数据共享服务、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开放应用、数据安全监察能力,完成与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级联,打造省、市一体的公共数据管理枢纽。实施数据应用全过程监测,实现数据授权和追溯,保障数据安全。组织有条件的区市建设数据节点,促进数据跨级跨域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5.深入开展“数源”行动。加强数据源头供给,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深化全市数据统一汇聚,拓展数据汇聚范围,推进市级自建业务系统数据向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以应用为驱动,积极承接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服务及数据返还。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的汇聚治理。深化数据“高速通道”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态势监测、行政执法等所需高频数据实时汇聚,提高数据共享的时效性。按照“业务—系统—数据”匹配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核心职责业务数字化,在电子证照等领域持续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6.深入开展“数治”行动。全方位开展数据治理,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校核管理机制,组织各级业务部门开展源头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靠。2022年底前,各级各部门供给数据质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问题数据纠错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规范部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构建市、区(市)、镇街一体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标准。持续开展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明确数据供需双方的责任,实现数据精准共享、规范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7.深入开展“数用”行动。持续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以应用为驱动,推动更多大数据创新成果落地。完善电子证照系统,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实现电子证照证明数据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升级优化证照和数据服务中台功能,依托“爱山东”烟台证数通应用,推动身份证、户口簿等面向个人常用的36项电子证照证明,营业执照等14项涉企电子证照证明在相关应用场景开展应用。配合省大数据局开展“居民码”“企业码”建设,推行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数据赋能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减证明减材料。(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

  8.持续促进和规范数据开放。持续开展公共数据对标提质行动,建立完善依申请开放政务数据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数据率先向社会开放。以开展公共数据“问需于民”活动为抓手,切实了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数据需求,推动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高价值数据安全有序开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9.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偿使用等新模式,推动建立“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建设完善山东数据交易平台烟台分平台,依托平台开展数据(产品)登记,支持和引导更多“数商”入驻平台,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10.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网信、公安、保密、大数据等部门分工负责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安全平台建设方、监管方及服务方三方参与的数据安全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灾备服务体系,实现关键数据及时灾备。建设数据安全系统,提供数据脱敏、多租户管理、数据沙箱等功能,实现数据汇聚、治理、应用等业务统一管理,支撑数据可用不可见。探索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使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个人数据安全保险箱,强化数据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保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据要素保障创新工作,各区市、市直部门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大数据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完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积极推动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的宣传解读,加大大数据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公共数据开放“高校行”等活动,推动大数据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持续开展大数据创新创业典型应用案例评选和推广,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宣传月活动,加强大数据主题开放日等场景化宣传,讲好“大数据故事”,为数字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大数据系统干部职工专业学习培训,做到与“数”俱进,确保真学真懂真会,提升数字专业素养。继续深入实施党政干部、企业家数字化培训工程,推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