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

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22年本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二、考核评估范围

  16个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三、考核评估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各区、各部门对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共分为10个部分: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公文备案及属性认定、信息公开栏目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度工作要点制发等方面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依申请件办理规范性和质量、争议处理、转主动公开等方面情况。

  (三)政策解读工作,包括政策解读质量、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后续解读、多元化解读、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等方面情况。

  (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包括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等方面情况。

  (五)公众参与工作,包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定向意见征集、政府开放活动等方面情况。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疫情防控、财税审计、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涉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年度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等推进落实进度的信息公开情况。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推进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情况。

  (八)平台建设工作,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情况。

  (九)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工作,包括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政府信息移交、监督检查指导等方面情况。

  (十)特色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等。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区、各部门按照《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线上填写《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报告表》。

  (二)网上核查与实地检查

  市政府办公厅根据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组织对各区、各市级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网上核查。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择部分区、市级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测评(具体做法另行通知)。

  (三)专项评估

  1.市大数据中心提供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情况的评估结果;

  2.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发布”办公室提供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情况的评估结果;

  3.市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的评估结果;

  4.市档案局、上海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全面移交的评估结果。

  (四)社会评议

  委托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开展第三方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综合评价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考量专项评估、社会评议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区、各部门的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前,各区、各部门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提交《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报告表》;各专项评估单位提供专项评估结果。

  (二)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检查及现场测评。

  (三)12月上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择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报送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列入2022年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考核评估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

  1.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区政府版)

  2.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市级部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