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网站质量,优化网站服务,加强网站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指引》要求,通过“四统一、两集中”(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形成涵盖新闻中心、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4大功能的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实现市级、县两级集约化平台与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共用和互联互通。

  二、建设范围

  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所有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13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4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网站(名单见附件1)。

  三、建设内容

  (一)统一网站技术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确保平台系统开发建设、迭代升级、日常维护、安全防护、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实现全市统一标准、步调一致。

  (二)统一功能设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为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子站、栏目、频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页面设计应简洁、大方、明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浏览。

  (三)统一业务流程。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集中建立统一的账号权限管理、信息发布流程、保密审核机制和网上诉求受理机制。技术平台对集约化单位的日常信息更新、诉求回应、办事服务等业务进行实时监测。

  (四)推进一站式服务。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通过设置页面或频道,采用超链、嵌套、接口等形式整合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数据,建立个人专属网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建设步骤

  从2022年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需求确认。3月5日前,各县(市、区)、各部门提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完善网站基本信息,确认网站页面模板和栏目结构。各县(市、区)需提供相关工作部门、乡镇等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2、3、4、5、6)。

  (二)实施迁移。9月底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的升级改造和数据迁移工作,更新网站标识、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信息。

  (三)组织验收。10月底前,各县(市、区)、各部门总结本单位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给予资金支持。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于3月5日前完善附件信息,并将纸质版传真至709918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b2136499@163.com(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7099180)。

  (三)强化监督问责。市政务公开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网站季度通报和年度绩效评估范围。

附件:1.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单位名单.docx

          2.网站建设单位工作联络信息表.docx

          3.县(市、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表.docx

          4.网站基本情况信息表.docx

          5.网站栏目确认表.docx

          6.网站页面模板确认单docx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