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桂林市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科学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基层新型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基层新型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批改革典型经验(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桂改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服务基层、方便群众、为民办实事,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着力加强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网,加快构建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优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提升乡镇(街道)政务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下达后全市17个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各选择辖区内的一个经济发达镇或者重点镇探索开展“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到2023年,逐步在县区具备条件的乡镇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基层审批服务实现合理整合和配置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作用,坚定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过程,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和最便捷的方式,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

  (三)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抓好县乡上下有机衔接,加强乡镇各方面改革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总体效应。

  (四)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平台建设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乡镇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乡镇党委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明确职能定位:

  1.建设审批服务平台,汇集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探索整合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与社会救助窗口等,在审批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纳入审批服务事项范围由试点乡镇根据本乡镇的能力条件自主划定。

  2.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探索授权或委托审批服务机构集中行使乡镇职责范围内各类行政审批权力和承担公共服务事项,代办与群众密切相关科教文卫体及党群服务等工作。建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便民公共服务事项到村(社区)高效直连,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和主动推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3.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行业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定,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落实开展审批服务所需人员编制,为构建基层便民高效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

  (二)加强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科学规划场地面积,按照乡镇(街道)辖区人口数合理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使用面积。积极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推动基层审批服务规范、便捷、高效。

  1.逐步实现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2021年至2022年实现各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达到90%、100%。

  2.全面推进乡镇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逐步推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减少审批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承诺办结时间,实现90%以上的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乡镇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基层审批服务效能。

  3.编制公布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编制、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实现审批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

  4.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5.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6.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用品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各便民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窗口和一窗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积极完善相关服务功能。

  (四)统一信息化应用平台,大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统一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一网通办”。实现由物理式的“集中办公”向网络化的协同办公和电子化办公转变,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1.全面推广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同时,针对老年人开辟传统“非智能”绿色通道。

  2.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群众登录政务服务网站申请注册、办理业务,指导群众下载使用广西政务 APP,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增加自助终端设备,打造 24 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打造阳光审批。建立基层行政审批廉洁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预警管理。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制定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构,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动态管理的工作格局。打造高效、阳光、廉洁的乡镇审批服务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着力破解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难题,使乡镇权责更加明晰、运行更为顺畅、服务更加完善、发展更具活力,确保本辖区内乡镇行政区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市、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谋划建立完善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考核机制,不断强化改革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干部参与改革积极性,增强推进改革责任感,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