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外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出入境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西安海关、陕西边检总站、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各设区市(区)商务(口岸)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商务厅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推动构建国家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陕发〔2019〕2号)精神,持续提升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推“三个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口岸建设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不断加强口岸建设,促进枢纽经济发展
(一)高标准建设航空口岸。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为支撑,建设高效、便捷、完备的航空口岸保障和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大力拓展国际客运货运航线,推动第五航权落实与应用,促进航空物流快速持续发展。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连接欧洲、美洲、大洋洲及东北亚、东南亚、中亚的国际航线网络。支持发展航空口岸跨境电商、保税航油、保税航材、国际转运、国际邮件、航空器维修及租赁等新业态,推动临空优势产业加速聚集。持续推进榆林、延安、汉中机场口岸对外开放。
(二)高效能建设铁路口岸。充分发挥陕西亚欧大陆桥交通枢纽作用和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我省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力度,努力构建我国内陆地区服务功能完备、集散能力强大的铁路口岸基地。促进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高水平、高速度发展,聚合国内优质资源,积极扩大木材、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形成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大宗商品集散、分拨、交易基地。以中欧班列(长安号)为载体,加速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新产业,加快形成外向型产业新优势,促进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到2020年底前,中欧班列(长安号)达到2000列以上。
(三)高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进陕西电子口岸综合服务平台规划和建设,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统筹推进具有我省特色的服务功能上线运行。推动“单一窗口”功能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商领域覆盖,加强“单一窗口”数据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邮政、电商、物流等领域对接联通,逐步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各环节,推动共建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到2020年底前,“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特色服务功能应用率全面提升。
二、加大口岸改革创新,促进门户经济发展
(四)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努力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新高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五)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升级。建立健全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机制,加强对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加速推进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出口加工区B区整合升级为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整合升级为西安经开综合保税区。加快申请设立宝鸡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支持杨凌示范区、汉中市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杨凌、汉中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进程。2019年7月底前完成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的验收工作。
(六)支持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全面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积极探索陕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全面实施境外动植物产品“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新模式,支持入境维修再制造、保税展示交易、保税检测研发等新业态发展。探索创新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积极推进申请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开拓改装车、新能源车进口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多元化。
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流动经济发展
(七)加强口岸功能建设。加强对我省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已设立指定口岸建设、管理、运营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好指定口岸的功能作用。支持各口岸运营管理单位申请设立新的指定口岸,不断丰富和完善我省指定口岸体系。组织落实对已设立且运营成效显著以及新申报成功且建成运营的指定口岸经营管理单位的奖励扶持政策。
(八)进一步提高通关服务水平。支持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行“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全面实现企业7×24小时报关,口岸7×24小时通关,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综合运用“提前申报”“舱单归并”“先验放后检测”等措施,加快推进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整合优化,加大现代化高科技监管查验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支持西安海关开展“智慧海关”建设。开展建设西北地区海关首个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的可行性研究,打造我省国际技术领先、国内一流的口岸卫生防疫核心能力实验室。支持西安海关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
(九)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认真组织实施口岸收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引导督促经营单位在经营现场显著位置及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单一窗口”网站动态更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内容,提高公开公示质量。及时查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乱收费等行为,确保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推动口岸货站运营单位分步实施降低货站处理费、货物保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降低货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报关报检服务和检疫处理收费。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口岸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合理定价。推进口岸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口岸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十)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曲江新区建设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区。支持西安建设国家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中心、加工贸易转移承接中心。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国际农业产业合作,打造外向型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农业特色口岸。支持建设杨凌进境种羊指定隔离场所,为引进优质种羊资源和发展种羊产业奠定坚实基础。支持建设杨凌进境种苗隔离温室和苗圃,打造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种苗进口基地。支持建设杨凌进境种植资源保护中心,打造国家级进境种植资源保护基地。
(十一)加强口岸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口岸联合防控机制,完善口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梳理排查口岸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对和处置口岸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事件的能力。完善口岸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疫情检疫、动植物检验检疫、核生化和反恐防范等保障措施,确保口岸安全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各个阶段口岸领域重大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落实,抓好督查检查。省商务厅发挥好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统筹推进全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十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口岸联席单位和各市(区)商务(口岸)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中省相关政策,同时组织开展口岸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十四)支持海关机构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推动在未设海关的市(区)设立海关机构,努力实现全省海关机构全覆盖。协调推进各市(区)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海关建设,支持做好新设立的关中、车站、邮局、商洛、汉中海关建设规划、项目用地、经费补助等工作。支持做好已设立海关机构设施配套、经费补贴、后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