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战略任务之一,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重要内涵,是提升治理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海南“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中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并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十四五”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署,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以来,我省信用工作紧扣“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与自贸区(港)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机制、谋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诚信海南”建设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立信、管信、用信”意识不断强化。

  (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信用工作考核机制。加快地方信用立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议初审。加强信用工作规划,出台《海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海南省全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制度文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和城市信用制度陆续跟进,推动生态环境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法规制定修订中增加信用监管内容。省发展改革、金融、科技、环境、旅文、卫健、工信、交通、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在相关领域信用查验、联合奖惩、分类监管方面出台制度文件,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海口、三亚、儋州为代表的城市,围绕区域信用联合奖惩、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布局推动。

  (二)基础支撑不断加强。

  信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初步成型。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实现信用平台省市县全覆盖。建成社会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精细化智能化应用,打造“信用大脑”。行业信用信息化水平迭代提升,环境、交通、旅文、市场监管、法院、税务、海关等18家部门建成行业信用系统或部署相关功能,为行业信用监管增强信息化支撑。

  数据“纵横联动、量质提升”特征初步显现。建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目录更新机制,截至“十三五”末,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近3亿余条,实现数据采集、整合、清洗“三同步”。拓展数据互通联动网络,省信用平台横向对接46个省直部门,纵向与国家信用平台数据共享交互;以应用为导向推动信用信息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码上办事”、椰城市民云等政务服务系统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开放共享。

  (三)应用机制持续优化。

  建立信用承诺和查验机制,强化事前自律。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卫健、住建、司法等15家部门开展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海口、三亚等市县和省公安、民政等省直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发起“海南企业信用公约”活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奖励、公务员考录、企业资质认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事项嵌入信用查验机制。

  建立信用分级分类机制,优化事中监管。推动旅游、交通等领域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海关、税务、旅游、环保、建筑、交通、知识产权、自然资源、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规范事后奖惩。法院、税务、海关、住建、环境、民政、市场监管等10余个领域进一步规范失信约束对象认定。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中实现信用奖惩跨部门系统嵌入式应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补贴发放、招标资格审查等领域落实约束措施;将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单一窗口”业务流程;持续开展“银税互动”;限制严重失信对象成为海关认证企业;指导航运企业开展守信激励。

  (四)行业合作稳步探索。

  探索“公共+市场”信用数据共享模式,加快构建“金椰分”诚信积分体系。引入第三方场景资源,依托信用分,在出行、住宿、旅游等场景推进信用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和先游后付等“信用游海南”守信激励应用。实现对全省90%以上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预警。筹备全省首家企业征信机构。

  (五)信用创新亮点纷呈。

  注重系统性集成和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构建“一体化大数据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省数据大厅,开发“多规合一”综合管理、互联网+防灾减灾、健康医疗大数据、全域旅游监管服务等17个特色平台。注重全流程、体系化、智能化应用,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红黑名单再分类模式,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主体全环节信用奖惩智能化应用。围绕“行政审批一张网”受理,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监管模式。注重信用大数据深度挖掘和精细化应用,推进“金椰分”平台建设,纳入海南“码上办事”应用体系。注重凸显城市信用建设特色,海口在“信用+溯源+支付”模式、三亚在旅游惠民和承诺书示范、儋州在再担保促进企业融资等方面,形成典型案例。

  “十三五”期间,全省发布91项制度创新中涉及信用领域的应用有十余项。商事主体信用修复被国务院列为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全天候进出岛人流、物流、资金流监管系统”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面对疫情影响,全省信用工作“向前一步”,加大失信信息归集、指导信用修复、提供报告查询便利和守信激励举措,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总体来看,信用体系综合水平显著提升,为“十四五”深化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与此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全省信用体系还存在深化完善的需求空间,在工作体系、服务支撑、应用机制、场景融合等方面还需“补短板、锻长板、挖潜力、增动力”,更好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挑战期、我国经济体系市场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入改革深水期、海南自由贸易港步入加快建设期等多期交汇的新形势,全省信用工作将面临“法治引领、创新驱动、规范与深化并重”的新要求,将迈入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彰显信用价值的新阶段。

  (一)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了信用体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高度,加大了部署推动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要求,推动信用体系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优势,为信用体系更好发挥功能带来了需求驱动,深化了发展空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提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为海南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构筑开放引领优势提供了创新路径和重要抓手。

  三是信用法治和智慧海南建设,为信用体系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信用应用集成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从强化制度和机制角度提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强调信用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即将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将为全省信用工作提供高层级法治保障。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精细智能社会治理样板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将推动“智慧赋能、数字孪生”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形成,5G、大数据、AI、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和数字经济新模式的泛在嵌入,将系统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服务能级,推动信用智慧化、精细化应用。

  四是开放型经济环境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信用体系跨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CEP涉及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服务业开放下的高透明度监管、原产地规则下企业融入RCEP区域供应链等趋势,将带来跨国“双向”信用服务需求,为以信用为桥梁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度融入全球贸易一体化、加快构筑开放型战略优势创造重要机遇。

  (二)面临挑战。

  一是一体化发展需求,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度、融合度提出更高要求。全岛同城化、跨越式发展需求迫切,全省目前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信用体系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距离,信用体系亟待集成创新、加快升级。

  二是强化权益保护,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预期性提出更高要求。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信息安全备受社会关注,目前,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操作性还存在供需不匹配等问题,需要立足规范、稳定预期,促进信用体系长远规划、长效运行。

  三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性、联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全省横向部门、纵向省市县不同层面之间工作基础和参与热度参差不齐,全社会信用理念渗透度不够,跨省域信用联动机制缺乏。加快健全机制、构建“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共建、跨域联动”信用体系建设格局需求迫切。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立足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法治化、标准化、一体化、协同化、便利化、国际化要求,供给需求双侧发力,推动“诚信海南”集成创新升级,激发信用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力提升海南开放的广度、创新的力度、发展的速度、治理的精度、服务的温度。

  (二)基本原则。

  ——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行业发展趋势,找准定位,前瞻布局,长远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共建共治、创新引领。构建“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社会共建、区域联动”工作格局。加强机制、模式、技术创新赋能,提升信用体系发展水平。

  ——供需匹配、双向发力。优化供给侧,系统性深化各项工作,夯实信用工作基础;深化需求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加强应用融合创新。

  ——规范发展、彰显特色。强化信用法治,保护信息主体权益;强化应用导向,注重信用应用契合性、精准性、引领性,凸显信用价值。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长远规划、稳妥推进、持续用力,不断形成阶段性成果,体现服务成效,提升信用工作服务“主战场”能力。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总体目标。力争至“十四五”末,通过“诚信海南”集成创新、跨越式提升,全省市场主体全覆盖、政务服务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有力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建设、营商环境高标准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擦亮诚信海南“金字招牌”。展望2035年,海南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建成具有海南特色、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全社会的信用认知度、获得感明显增强,推动海南成为“全国最讲诚信的地方”。信用体系“软实力”和“硬支撑”功能进一步增强,更加有力服务建成国际先进的自由贸易港、打造跻身全球前列的营商环境、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具体目标。

  制度标准更健全。形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以及重点领域配套法规制度组成的涵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各层级的制度体系,以及体现国际先进理念、符合国情省情的标准体系,实现信用监管和服务关键环节制度规范全覆盖。

  数据治理更规范。打造全面信用信息共享融合内核,实现面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和信用综合服务全覆盖,信用信息丰富度显著提升。数据全链条精细化治理模式基本建立,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管理体现一流水平。

  基础设施更完备。“智慧海南”建设的技术红利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纵向贯通、横向联动、标准统一”、支撑信用精细化和智能化应用的新一代信用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信用应用更广泛。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全流程信用综合服务监管模式基本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实现广覆盖、全过程闭环;信用应用更精准地渗透到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重点领域;应用层次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应用成效和示范效应显著的案例。

  信用环境更优化。通过信用机制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意识更强,诚信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以信用软实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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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任务

  以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为保障,以数据充分汇聚、有序共享、合规应用为重点,优化供给侧结构,全面提升信用服务能级。

  (一)坚持建章立制,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健全层次清晰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推动行业地方法规制定或修订中明确信用工作要求,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配套制度体系。

  2.建立全过程信用标准管理模式。围绕数据治理、风险评估、信用应用服务、信用修复等重点,以及高水平开放、产业升级、精细化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等领域信用应用创新,分步有序、积极稳妥建立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的信用标准规范体系。

  (二)坚持夯实基础,强化服务支撑。

  1.做实数据基础,强化信用信息枢纽定位。加强公共信用数据资源建设,在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适用本省的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建立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归集数据、信源单位依目录规范提供数据的归集机制,提升归集落实率和数据质量。拓展综合信用数据资源建设,聚焦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等场景,发挥征信机构作用和区块链等技术优势,积极争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沙箱”试点,开展市场和金融综合数据挖掘。坚持应用导向、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原则,逐步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拓展园区、楼宇企业经营类数据共享。开辟自主申报渠道,建立申报信息核验、确认和授权应用机制。建立应用反馈通道,加强反馈类数据回流。探索境外信用数据进入机制,开展数据入境制度机制研究,支持机构依法合规应用境外数据、在境内创新信用服务,支撑开放经济场景下的信用应用。

  2.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健全数字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培育信用数据要素市场,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数据安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用信息,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和安全。

  3.加强技术赋能,推动一体化信用新基建升级。贯彻“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理念,升级一体化省信用平台和社会信用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省信用平台体系“纵向打通、横向互动、标准统一”,纵向对接国家信用平台,延伸至各市县,横向与省政务大数据平台、“码上办事”平台、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等综合或专项平台对接,支撑行业信用应用。完善本省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实现行业信用管理的系统化实施。完善信用综合服务窗口体系,延伸服务网络。在各综合性、行业性业务系统、移动端中嵌入信用应用功能,搭建联通、分级的信用应用“高速立交网络”。

  4.培育与规范并重,提升信用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优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合规开放和政策支持。建立信用服务业务分类编码规范、信用服务参考规范、服务供应商动态名录和内外联动发展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率先应用市场化信用服务。建立信用服务合作准入、监督、失信退出标准,强化机构和从业人员业务规范和信用评价。提升信用服务国际化和前沿性,将信用服务业纳入鼓励类产业,推动信用咨询服务业有序开放,支持国际征信、信用评级等业务和信用数据进入;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前提下,发挥市场专业优势,依法、稳妥、逐步探索信用标准和应用创新国际合作。

  (三)坚持应用导向,推动应用融合。

  1.建立广覆盖、全链条应用体系。政府应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和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工程改革等重点领域应用,推动在业务协同、并联审批、联合监管等事项中合规实施自动化信用查验和联合奖惩,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市场应用,创新信息安全共享和知识共创等应用模式,围绕产业链升级、融资支持、园区服务等领域,拓展守信激励场景,探索覆盖经营上下游全链条信用服务模式。社会应用,围绕“家门口”生活圈,以学校、医院、商业、健身场所等为载体,拓展惠民渠道,分批推出开放性信用惠民清单。

  2.建立多层次、高效率应用体系。参照全国标准,完善省公共信用报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基础信用服务,支持市场机构创新特色信用产品。深化省信用平台与行政审批“单一窗口”“多规合一”“互联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专项系统对接,实现“无感”信用监管服务。针对离岛免税、离岸国际贸易等跨域信用监管和服务特点,推动公共与市场化机构、国内与国际服务机构合作,拓展跨域服务合作。

  3.建立城市群、经济圈应用体系。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对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系统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支持海口、三亚等城市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推动海口构建“城市+信用”治理新模式,推动三亚深化“信用游三亚”试点,推动儋州深化信用融资服务创新,支持各市县探索城市信用建设新机制新应用。探索城市信用联盟机制,构建以“海澄文定”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代表的信用城市联盟,试行“联盟诚信电子标识”,鼓励在联盟内旅游、就业、公共服务、商务等领域开展互通互认的特色场景信用惠民便企应用。

  (四)坚持健全机制,实施信用监管。

  1.推广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健全行业领域信用承诺,规范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加强承诺分类核查和公开,按标准记录、推送、共享承诺及践诺情况,纳入信用档案,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参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开适用事项目录,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等主体,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市场准入领域落实“非禁即入”,推行“标准制+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鼓励自律承诺,通过信用门户,健全自愿注册、自主申报和核实机制,鼓励自主申报真实性承诺并主动公示。规范信用修复承诺。建立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探索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制度。

  2.优化完善信用查验机制。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在办理注册、审批、备案业务时,开展经营者诚信教育。规范应用清单,建立查验自启动机制,将信用查验嵌入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流程。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用报告,并率先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应用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注册分享信用名片。探索与泛珠三角省市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异地互认机制。健全非公开信息依法或依授权查询、信息异议处理、侵权行为举报和司政衔接核查处置机制,加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

  3.深化信用分级监管和服务。全面建立商事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推动行业领域依托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结合信用评价,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和频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依托各级信用门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等渠道,规范公开公示分类监管信息。

  4.规范开展失信约束和守信激励。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明确认定程序、退出机制及惩戒措施。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嵌入综合性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日常监管系统和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实现对象名单自动比对、措施自动提示、结果自动反馈。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与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领域,以及税收、旅游、知识产权、金融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领域为重点,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约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企业融资等领域,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兼顾市场化和公益性原则,探索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应用,重点推动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人才发展等领域以诚信积分为参考实施信用惠民工程。

  5.健全行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严重失信名单对象,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实施信用修复。对于行政处罚记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省级信用网站已修复并不再公示的失信信息,各级信用网站同步撤销公示。对于国家和本省尚未明确信用修复机制的领域,省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本领域省内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市场主体通过完成失信整改、做出信用承诺、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或志愿服务等方式完成信用修复。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信用核查、修复培训、管理咨询等信用修复服务。

  (五)坚持文化建设,加强“融媒体”渗透。

  1.建立常态化、主题式宣传机制。组建“信用使者”志愿队伍,发挥示范作用,开展信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活动。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以青年文明号创建为着力点,以创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创建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宣传教育,提升窗口行业青年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推动诚信宣传与文明创建结合。加强信用制度解读、工作培训和公务员诚信教育。

  2.打造特色化、代表性“宣传品牌”。以移动端为核心,拓展互动体验、模拟展示、网络直播等方式,结合免税购物、国际赛事、旅游特色资源,突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化特征,将信用宣传与离岛免税购物节、国际马拉松赛、万宁国际冲浪赛、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世界休闲旅游博览会等大型活动推介相结合,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诚信宣传品牌。

  五、重点工程

  聚焦需求侧应用,全方位对标对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战略任务,推进实施“信用+”十大工程,助力区域发展能级提升。

  (一)实施“信用+贸易便利”工程。通过信用体系与贸易自由便利结合,为打造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前沿地带创造有利环境。

  1.优化通关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助力推动“智慧通关”。推动综合信用数据挖掘和多方采信机制,优化通关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结合“一带一路”贸易企业名单,深化企业信用认证培育。加强与周边国家区域海关、港航部门合作,推进琼港澳、琼桂粤通关信用联动监管,落实AEO企业互认和通关便利措施,加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坚持“由企及物”理念,加强物联网移动技术应用,推动省信用平台与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和功能衔接,深化企业信用与质量安全关联监管。参考信用等级,在适用进出口查验率、货物单证审核及通关手续便利度方面细化分类监管措施。

  2.信用嵌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助力提升监管效能。以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重点,依托“人流、物流、资金流”进出岛信息系统,加强进出口贸易企业信用风险监测和仓储物流动态监控,建立信用风险“无感”监测热力图机制,为开展稽查、检查、风险处置提供预警。加强年报信息、失信案件公示监督,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提供支撑。

  3.创新服务贸易信用管理,助力“既准入又准营”。结合入境签证、跨境交易和境外消费便利化分步改革,探索“自我声明”或“信用承诺+信用监测+失信退出”管理机制,助力“既准入又准营”服务贸易便利。对完成商事登记、并对将依法获得许可和规范经营等义务公开承诺的企业,允许在获得业务许可前提前开展人员招录、培训、经营消费等营业准备、投入营运。承诺期间加强业务许可情况核查,对超期无特殊原因未获许可或违反承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一定期限行业禁入。

  (二)实施“信用+政务服务”工程。通过信用体系与政务服务综合配套相结合,为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有效机制。

  1.建立配套投资制度改革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清单管理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对于完全取消审批、以备案简化审批、不能取消审批等准入事项,分类建立信用管理模式,服务“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改革。实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专栏1分类构建与“极简审批”相配套的信用监管服务模式

对于完全取消许可的事项,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模式。引导相关领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并定期发布结果,组织企业签署《行业诚信公约》,对信用等级较高和签署诚信公约的会员企业,提供对接政府资源、优先推介、培训等资源激励;对违法违规、违背诚信公约等失信企业,实施内部通报、行业曝光、开除会籍、监督赔偿等惩戒措施。对于以备案等形式简化审批的事项,建立“承诺即入+监测预警”模式。落实“非禁即入”“准入即准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备案后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备案受理机构自收到备案时起即承担审查责任。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建立“标准制+承诺制”投资制度。自备案起,受理机构应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强化企业投资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失信预警指标,定期监测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领域所关注的特定失信行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经审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暂停或禁止其经营活动,公示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失信程度确定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于不能取消审批的事项,建立安全审查和信用核查甄别模式。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安全审查、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审批中,对申报企业及重要关联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不予业务许可。

  2.深化信用嵌入综合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配置。探索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化省信用平台与“一网通办”网上政务服务对接,构建“四个三”体系化政务服务信用奖惩运行机制。优化纳税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服务机制,拓展“承诺制”容缺办理事项,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领域探索事前“信用承诺+失信核查”、事中“信用预警+评分监测”、事后“失信反馈+效果评估”全流程信用管理机制。

  专栏2构建体系化网上政务服务“四个三”信用奖惩运行机制

通过省信用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对接,规范建立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细化信用分类管理“三类名单”;规范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措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修复流程和措施清单“三张清单”;政务服务终端实现奖惩名单自动比对判断、措施自动匹配实施、效果自动反馈统计“三个自动”功能;结合政务服务流程优化,信用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实现“信用管理自动化嵌入实施”。

  3.提升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水平。强化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失信问责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探索制定政务失信行为认定、评价、信用关爱和修复制度标准,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分级共享和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应用。加强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在公务员调任录用中实施信用审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等社会监督。推进执法司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依托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执业信用档案,依法提供备查服务。探索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行业信用监管制度。试点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创新应用。

  (三)实施“信用+重点产业”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形成关键驱动。

  1.信用与全域旅游结合,促进“商旅文体”联动。

  打造“信用商圈(街)”示范。助力打响“海南消费”品牌。建立商务、发改、金融、商圈管理方协同推进机制,试点商户“信商码”,组织试点商户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和信息公示、开展售后信用评价、对接共享经济、支付流通等领域信用惠民资源,探索限额先行赔付、高效便捷维权等举措,辅助商圈管理,推动诚信经营,促进放心消费。

  深化“信用游海南”。倡导“信用全省免押”理念,建立旅游服务联盟,在出行、住宿、旅游等场景推行信用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先游后付等应用,拓展“信易游”惠民通道。

  实施旅游市场“清风工程”。加强省信用平台与省全域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互通,健全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开展线上、线下旅游服务平台和机构的量化评估,建立旅行社、酒店、导游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在业务经营许可、A级旅行社评定、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名牌推荐、出境游条件核验、质保金交存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完善重大信息公告、消费投诉和违规记录公示、旅游纠纷调解机制,优化区域诚信防伪标识机制。探索游艇旅游信用监管,规范游艇综合服务标准,助推海南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建设。建立衔接国际规则的旅游信用标准体系,推动旅游企业申请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认证企业政策支持,提升旅游服务市场国际化管理水平,助推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

  推动信用助力建设“人文海南”。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建立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领域市场主体和文化项目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评价及分类管理制度,促进文化执法精准“双随机”。对接文化场馆资源,推出线下“信易文”项目。依托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系统、政务服务APP等载体,在试点区域搭建线上“信易文”服务云。

  推进体育诚信建设和信用惠民。结合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健全赛事主体和赛事项目信用档案,对涉体育严重失信主体,依法禁赛、禁办,对信用良好举办方,在项目推介、优先排赛、提升赛事等级方面加大支持。促进体育健身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在预付资金、质量诚信方面开展行业信用承诺和失信专项治理,实施健身预付卡保证金监管制度,引导鼓励机构承诺信息和信用报告主动公示。依托“码上办事”、椰城市民云等载体,引导服务机构参与试点,推进观赛和全民健身领域信用惠民。

  2.信用与特色服务业结合,推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

  创新会展信用服务模式。依托海南会展网等会展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展会全周期信用服务,实现线上展厅参展商信用标识和线下展馆参展商“展会码”互动查询,放大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溢出效应。开展重大展会周边餐饮、住宿服务卫生、安全、诚信经营等违规风险排摸和预警推送,为制定展会风险预案和全天候安全管理提供信用服务保障。

  构建航运“信用生态”。围绕船籍港建设,建立船舶信息监测采集机制,健全船舶登记、航运企业、海员关联信用档案,完善航运安全信用管理平台。探索水路运输信用预警和分类管理机制,升级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平台。培育航运担保和保险行业,建设航运金融平台,在船舶金融、交易、拍卖、航运定价等服务中应用信用产品,结合担保、保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货运代理、船运代理、报关报检等航运服务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支持。

  3.信用与高新技术产业结合,增强战略产业引领能力。

  深化信用与高新创新企业培育相结合。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政策扶持管理中探索全过程信用管理,开展申报阶段信用承诺和查验,加强培育过程信用监测,建立对严重失信主体撤销认定或支持政策的动态培育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对赌”条款承诺落实情况建立沟通监测和适用政策调整机制,更好支持深海、深空、南繁科技、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光电量子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深化信用功能嵌入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公共信用数据依法依规向在线经济平台共享,支持平台型企业完善对商户和消费用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应用的诚信规范管理。建立网上巡查机制,开展数据打假,督导建立实名认证、内容审核、售后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在线经济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探索对“互联网+现代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数字贸易、电子竞技等新型数字经济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健全轻微失信免罚清单机制,助力新经济发展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4.信用与园区发展结合,强化载体集聚创新效应。

  探索园区楼宇信用服务体系。选择试点园区、楼宇,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园区楼宇特色数据融合,建立园区楼宇信用评价和指数监测机制。依托园区楼宇资源,对信用良好企业,优先提供对接“共享资源”、推荐投融资、协助申请专项资金等服务;对有负面记录企业,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建立“圆桌会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机制,实现园区与企业“双向”信用管理。

  鼓励特色园区自主创新试点。依托海口观澜湖旅游园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探索“商旅文教”联动的信用创建模式。依托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创新跨境电商、现代金融等产业信用管理机制。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探索医养健康领域信用监管体系。依托洋浦经济开发区,探索化工、能源交易领域信用风控模式。依托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软件园和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探索高新技术产业信用应用创新范本。鼓励各类园区自主创新信用应用。

  (四)实施“信用+金融服务”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金融服务相结合,为促进金融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创新模式。

  1.探索“信用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应用。

  建立税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费等信息共享渠道。完善海南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建立“政银企信担保”多方合作和风险分担缓释、金融机构尽职免责等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纯信用贷、准信用贷等“信易贷”产品体系。深化“银税互动”。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质押线上融资等创新业务。

  2.探索“信用支持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创新。

  推动公共、市场、金融信用信息依场景分类共享,赋能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和支持重点领域信用融资,围绕贸易领域开展保单、仓单融资、应收账款等供应链融资服务;围绕科技创新,结合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政策,开展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围绕绿色金融、惠农金融,探索依托信用评价和绿色认证,建立符合绿色产业和项目特点的风控与考核制度,激活绿色金融服务链条;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推动各类增信数据合规共享,打造消费金融快审通道;针对园区人才提供“信用惠才类”产品。

  (五)实施“信用+开放型经济”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形成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营造诚信生态。

  1.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上建设跨境电商信用子系统,建立跨境电商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动跨境电商平台、入驻商家、物流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并纳入信用档案。建立跨境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监管措施清单,为货物通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便利化举措提供支撑。

  2.建立进口商品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进口商品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渠道。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共享进口商品数据,优化商品质量和商标权信用风险评估,实施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降低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重点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扣押、退运、停止销售、销毁等手段,建立与预警等级相适应的防控快速反应和措施动态调整机制。

  3.建设重要产品进出口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品等追溯体系。统一产品质量信用信息采集指标和数据对接规则,确保产品流通各环节信用信息通查通识。将追溯管理作为评价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有机产品认证体系。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地区追溯平台,促进产品质量信用全链条多方位监督共建。

  (六)实施“信用+创新策源”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创新要素市场建设相结合,为增强创新策源动力提供重要引擎。

  1.信用与人才管理服务结合,助力打造人才资源高地。

  鼓励求职、就业、公共服务领域信用报告和诚信积分应用。探索建立涉外人才背调机制和海外人才信息库。推广对外国人来华许可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对信用优质单位在办理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时,实施流程简化等便利措施。在来华工作、因公出国、停居留政策制定修订中嵌入“负面清单+信用查验”管理。探索泛珠三角区域人才信用信息共享和积分互认机制。

  2.信用与科研管理结合,助力净化科研诚信环境。

  深化科研诚信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健全科研诚信数据库与省信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加强科研诚信与科研项目、科技计划评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表彰评优、资质评定等工作联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

  探索鼓励创新轻微失信容错机制。对探索性强、不确定性高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未能形成预期成果但已严格履行科研项目合同、未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可不作负面评价。建立科研领域轻微失信免罚清单,存在清单行为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

  3.信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结合,助力激发创新策源动力。

  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科学设立信用分级分类指标,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监控。

  优化知识产权运行诚信生态。完善专利、商标代理信用公示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蓝天”行动,严厉打击“黑代理”“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失信行为。在知识产权登记审核、价值评估、公证、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交易、优先试点审核管理中,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信用报告等产品应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鼓励省内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以及市场型联合奖惩机制,探索行政、司法保护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七)实施“信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形成有力助推。

  1.信用与环境保护结合,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

  健全环保信用制度机制。优化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对上市和发债企业,推动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开展排污单位排放监测与用能监控联动试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大对环保不良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创新第三方监督、执行回访等执行方式,完善生态修复实施机制。

  加快环保信用监管数字化升级。建设省环境信用平台,加强环境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支撑环境影响预警体系。搭建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平台、海洋生态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危化品监管、水域治理等协同监管和信用数据关联分析。加快环保业务系统与省信用平台对接,探索环保失信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联通核查、关联预警、联动执法、联合约束“四联衔接”监管框架。

  探索泛珠三角水域环保信用标准化建设。探索泛珠三角水域环境失信约束标准和措施互认制度。严厉打击陆源污染、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主体经济责任。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在行政管理、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奖中细化信用和分类监管标准。

  2.信用与绿色农业结合,支撑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

  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资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将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双公示”、认证登记、监督检查、农残检测等数据纳入信用档案。以农用地地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基础,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和标准体系。探索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将信用水平作为申报农业项目试点、享受惠农政策参考。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企业加强披露,完善行业退出机制。

  实施“数字+信用支农”应用场景创新。建设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推动涉农数据资源与信用数据融合和智能分析,探索特色农业信用地图应用。依托热带水果、天然橡胶、海洋渔业等特色农业基地,推进“优质热带农产品放心基地”建设。拓展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倡导诚信经营,优先推荐诚信销售平台供销对接,畅通地产农产品销售渠道。

  (八)实施“信用+社会治理”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为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建设“有机城市”开辟创新路径。

  1.信用与食药监管结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溯源和监管制度。推广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存储和销售全过程布设溯源电子称、快检设备等物联网终端,实现食品质量信用数据采集;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和市场评价信息应用;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性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探索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互联网+监管”评价、食品行业信用评价结合应用机制,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加快药品药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药械质量信用信息归集、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药品药械研制、生产、流通环节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完善药品药械安全追溯和信用风险评价、预警、管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披露,依法依规实施约束、强制退出。

  创新医药服务信用管理模式。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为主体,建设国内一流的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覆盖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审批、使用、监管全流程。建设医疗信用专题库,实现药监、海关和先行区内试点机构联网合规共享。实施医疗项目准入信用查验,加强风险评估、提示和信用管理指导。对涉及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和不良事件加强公示。对不履行项目入园协议、投资协议和承诺书,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实施强制退出。支持信用良好的机构发展特色专科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双向信用评价。在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应用中,探索开展事前承诺和事中重大事项申报。开展第三方信用风险预警监督,强化先行区成为全球先进药械进入中国的门户功能。

  2.信用与工程建设结合,强化工程质量监督。

  深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信用平台、行政审批“单一窗口”对接,通过施工图审、施工许可等审批系统、移动监督、质量检测等日常监管系统,采集企业行为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并在业务协同、并联审批和监督管理环节合规开展自动化信用查验和联合奖惩。完善工程建设信用评价和应用机制,拓展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评先树优、规费和保证金缴纳、市场监管等业务中信用关联应用场景。

  3.信用与家政服务结合,促进放心便民服务。

  推进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共平台、椰岛家政APP与省信用平台、国家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共享、公开、提供查询。依托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通过椰岛家政APP等移动端实施家政服务业信用惠民。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家政行业诚信承诺和诚信试点,建立家政服务员持诚信服务卡上岗制度,将诚信教育纳入家政服务培训内容。

  4.信用与基层治理结合,构建舒心便民惠民社区。

  推动基层“微信用体系”示范建设。依托街道社区,探索通过诚信积分挂钩社区服务的方式,引导基层自治。鼓励成立街道诚信示范街自律委员会,建立“商户自律+日常巡查+专业抽查+市民暗访”创建模式,推行街道商户“一户一码”诚信公示。引入共享经济惠民资源,依托个人诚信积分打造“免押社区”。推动信用信息嵌入网格化管理,结合移动执法端数据,探索“信用地图”机制,强化消防、治安、环境等重点指标监测,加强综合执法信用预警支撑。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经营承诺和失信公示。

  建立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建设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明确失信记分标准,强化信用评价在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参与政府采购中的应用。

  5.信用与乡村振兴结合,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

  开展诚信乡村试点。选取澄迈县、海口市琼山区、琼海市等美丽乡村试点区域,开展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建设。为农户、农场、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农业农村特色信用评价体系,在福利补助、招聘就业、合作社服务多领域开展守信激励。

  探索整村信贷集体授信模式。以特色产业集中、信用环境良好、资金需求旺盛的村委会为目标,选择试点区域,通过补贴、贴息、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等方式提供增信支持,引导分支行探索“信用村+整村信贷”集体授信模式。

  (九)实施“信用+公共服务”工程。

通过信用体系与公共服务结合,为完善城市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和提升群众获得感提供辅助手段。

  1.信用与养老服务结合,规范银发经济。

  构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建设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撑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和面向公众的信用查询、风险提示、信用监督等应用。开展机构信用评价,在机构申请设立、备案登记、资金补贴、日常监管、创新试点方面,实施信用分级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参考评价结果,开展会员信用管理。

  探索“智慧养老+信用管理”创新试点。选择信息化、专业化较高水平的养老机构和试点片区,探索“智慧养老+信用管理”试点项目,改善服务体验,带动养老服务消费。

  打造融合型信用惠老服务体系。依托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移动端,集成养老诚信服务地图、信用查询、服务质量等级标识、风险提示等功能,支撑“指尖上的信用惠老服务”。试点养老服务机构“惠老服务诚信码”,实现扫码监督和服务选择。探索“养老+志愿服务+信用”融合模式。制定护理员职业诚信标准,加强服务质量评价和职业信用培训。开展“诚信服务使者”宣传。

  专栏3养老服务信用管理应用创新相关实施内容

  “智慧养老+信用管理”结合试点项目主要内容

  建立试点机构服务系统与“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机制,在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建立试点项目专题模块。通过无线智能终端,将老年人与服务提供者紧密相连,实现以下功能:双方身份认证、定位功能、信用查询、服务信息实时上传、离线记录、风险提示及查阅功能等。无线智能终端设备实时记录服务提供时间。服务开始前,授权前提下通过系统调用查看对方信用状况;结束后,老年人对服务质量现场评价,也可提出服务需求。信息将即时传输到“管理服务系统”。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现并核实的试点机构及从业人员严重失信信息(例如违反服务协议、殴打体罚等欺虐行为、违规开展金融活动、出售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信息、内设定点医疗机构因违反法规给予解除协议处理的、养老服务之外其他领域发现严重失信行为等),将同步反馈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与省信用平台共享。严重失信信息将在相关媒体公示,对公众风险提示。

  “养老+志愿服务+信用”融合模式实施主要内容

  依托“养老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端,设置养老服务“志愿积分”和“诚信养老”专栏,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转化积分机制。移动端应用可实现志愿者积分自查、浏览为老志愿活动和在线报名功能。“诚信养老”专栏,对接市场机构,关联“志愿积分”专栏,老人可在线预约为老服务、查看志愿者信用、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反馈至信用评分体系、更新志愿者信用记录和志愿积分,实现安心上门服务。

  2.信用与教育服务结合,助力英才培养。

  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监督。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失信预警、行业信用评价和信用监管措施标准。对严重破坏培训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主体,加强风险公示。加快教师队伍信用管理制度创新。将教师信用作为评审科研项目和成果的参考依据。推进教职人员诚信承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职称晋升、评优、聘用挂钩。对依法吊销教师资格证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

  3.信用与医疗服务结合,实现安心就医。

  提升医疗服务市场诚信规范发展水平。通过认定阶段信用核查和后续信用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等执业资格信用管理,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认定阶段,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强关联”严重失信信息核查,依法采取从严审核、不予通过或作为后续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完善执业退出机制,通过信用监测加强后续资格管理,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建立执业退出机制。加强社会办医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人关联信用查验,以及运营期间失信关联风险预警。升级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深化“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完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机制,加强在“双随机”监管中应用。加强社会办医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人的关联信用查验,涉及不予设立情形的不予备案,加强运营期间违规失信和关联风险预警。

  探索“信易医”惠民便民创新举措。选取医院和诊疗项目分批试点,依托码上办事平台和移动端应用,对接省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和医保系统就诊和医保信息,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和预授权扣款等模式,探索“信用+先医后付、零等待支付”便利化试点。加大恶意伤医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归集涉事失信信息,失信主体不适用“信易医”便利举措,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构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医保基金信用监管规范,将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分配参考指标。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构筑医保基金监管安全网。加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建立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制度。结合全省医药价格监测评价服务,加强医药企业信用评价、失信违约行为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信息共享,推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4.信用与交通服务结合,推动安全出行。

  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升级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从业主体一户式信用档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告知承诺适用事项清单,鼓励从业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应用信用报告。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市场、道路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农村公路建设、公路代建市场、网约车专项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激励和约束名单制度。

  优化共享交通领域诚信服务环境。推动网约车平台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鼓励信用等级与接单和会员升级规则联动;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进行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用户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和信息公示,鼓励市场性、行业性失信监督约束。

  拓展“信易行”惠民服务。实施“信易停车”,选择试点区域,依托“码上办事”平台和物业泊车系统,对经实名认证并满足信用要求的主体推行零等待、后付费、费用抵扣等停车便利。实施“信易购车”,对企业参与小客车指标申购实行信用查验,公开信用申购规则,适用差异化中签概率,在新能源车购车补贴、充电设施付费方面,关联政策便利。

  (十)实施“信用+风险防控”工程。通过信用体系与风险防控结合,为打造开放、安全的经济社会运行和改革发展环境提供可靠保障。

  1.探索全过程信用监管模式,扎牢金融创新“安全网”。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监管体系。提升省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系统信用监管功能,探索全过程金融业务信用监管模式,深化对新型金融机构、金融创新业务、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分析,实现对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债、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失信行为高效预警,对资金流进出岛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支持。探索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资金出岛限制的机制。完善交易场所监管评分体系,实现奖优罚劣差异化监管,促进交易场所合规发展。鼓励交易市场升级交易系统信用监测功能,依法加强交易主体信用核查、失信披露,更好服务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功能型机构发展。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开展非法放贷、“套路贷”等风险排查处置。依法依规加大对洗钱、恐怖融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虚假披露、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金融市场投资者诚信教育,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2.实施全周期信用监测,构建投资监管高效风控模式。

  加强关联风险追溯预警。加强省信用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服务平台等数据应用联动,在企业注册备案、投资资金进出、投资关联审查领域深化信用图谱应用,从投资和管理关系加强关联风险追溯预警,甄别“换马甲”主体,助力投资关联风险防控。

  建立与“极简审批”配套的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备案受理机构审查责任和备案主体备案责任。虚假备案、违法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建立“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证照衔接机制,实现证照办理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解决“照后证前”监管盲区问题;建立“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精准画像、分级分类和协同监管,支撑全周期过程监管机制运行。

  专栏4探索建立与“极简审批”配套的过程监管机制参考

  双告知,登记部门根据“双告知”事项告知申请人需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审批部门;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相关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部门。双反馈,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部门收到推送告知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将接收情况反馈登记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将市场主体办理许可审批情况反馈市场监管系统。双跟踪,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部门收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市场主体还未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前,对市场主体开展跟踪检查;市场主体向许可审批部门申请许可证之后,督查部门跟踪办证时限,待市场主体取得许可证后,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部门将其纳入日常监管。双随机,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开展检查。双评估,企业公共信用评估与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双公示,公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3.健全公共卫生风险监测机制,提升风险预警响应能力。

  完善常态化“风险点”发现机制。推进海南出入岛人员管理系统与省信用平台、人员分析研判管控系统、码上办事平台等载体对接,对人员进出进行智慧监测。深化省信用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对接,探索针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货物入岛限制失信约束。深化打击固废走私“蓝天”专项行动。应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重要产品进出口编码溯源、检验检疫信息全链条贯通。推进省信用平台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接,推广“随手拍”、创新数据“众包”机制,针对岛内环境卫生风险点构建信用风险热力图,为现场排查和整顿处置提供参考。

  完善公共卫生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海关等多部门协作的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预警联防联控体系。加强疫情实况排摸跟踪,将涉疫失信信息依法向省信用平台归集。建立省卫生监督信息业务平台与省信用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机制,优化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公共卫生联动执法和失信专项整治。

  4.加强大数据研判和预警追踪,智防严控走私套购风险。

  建立多级协同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多级反走私预警、失信信息通报和基层巡查工作机制,对沿海岸线实行岸长制、网格化管理。开展海上及低空目标的身份鉴别、合规性与威胁度评估管理。建立反走私省际和跨境合作机制,实现跨域反走私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对走私高发区域、重点渠道、走私相对集中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集散地和经营场所,开展反走私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对有从事走私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违法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主体开展重点检查。

  加强反走私领域信用监管。加强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物流监管平台、省信用平台功能支撑,通过信用、资金、物流信息融合挖掘,建立从事走私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违法行为的预警名单,重点检查,加强涉嫌走私案件信息共享和公示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行业企业完善进出口经营信用管理制度。对进口环节屡次漏报和故意瞒报特许权使用费、港内通过虚假“加工变身”逃避“一线”进口管控清单等恶意不实申报和虚假贸易行为,探索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进口商品申报税号类别标准,加强申报行为数据分析,对过失申报不符的主体,建立免罚机制,对故意不实申报的主体,列入申报关注名单,加强申报复核。研究出台离岛免税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办法,针对利用离岛免税政策非法牟利并依法依规认定的严重失信对象,规范实施失信约束,探索跨省信用监管联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前瞻布局。

  依托高校、研究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智库资源,建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家智库,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具有海南特色的信用理论和应用前瞻研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健全组织机制。

  完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各部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市县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增强市县信用工作力量。健全信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通报应用,纳入部门和市县目标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自律机制。

  (三)建设人才队伍。

  加强信用特色学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课程。鼓励开展信用管理培训,推动产学研联动。建立国际人才引进机制,提升信用专业队伍能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

  全省各级政府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在信用数字化建设、信用体系研究、信用宣传培训、重点领域信用应用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用服务业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深化技术赋能。

  发挥专业力量和“智慧海南”建设的技术生态优势,加强信用科技与场景融合。完善精细化、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为信用监管和服务的智慧化实施强化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