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放管服效”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全省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协同联动

关系,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市、县原审批部门与市、县审批局之间“多对一”,省、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之间“一对一”和省审批服务管理局与省直审批部门之间“一对多”的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形成渠道顺畅、高效运转、纵向统筹协调、横向密切配合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助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市、县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