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机要局、政府办公厅、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电子政务领域标准化顶层设计,推动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支撑电子政务实施应用,现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1.png

2.png

3.png

4.png


附件:《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