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数字钦州”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数字钦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数字钦州”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动“数字钦州”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等数字广西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和中国一东盟信息港钦州副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民生等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港口、重点旅游区等重点区域50网络连续覆盖。基本建成中国一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力争华为全球公有云广西唯一节点上线运行。启动数字生态、数字应急等一批项目建设,打造政务、交通、医疗、教育、平安、城管等一批行业应用。钦州华为数字小镇规模不断扩大,实现落户大数据关联企业100家,业务收入100亿元,税收1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部署,以50网络、中国一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面向东盟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重点信息基础设施。

  1.稳步推进50网络覆盖。做好50基站建设规划,充分利用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办公楼宇等社会资源建设一批50设施,稳步推进50网络向各重点区域连续覆盖。到2020年底,累计建成50基站不少于900座,实现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港口、重点旅游区等区域50网络连续覆盖及商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2.建成中国一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基本建成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1000个机柜的中国一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力争华为全球公有云广西唯一节点上线运营,为中国与东盟开展港口物流、海上互联互通、跨境贸易、跨境电商等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撑和云服务。(牵头单位:市开投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钦州高新区管委)

  3.加快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网络工程建设。累计建成广电网络村级机房100个,乡镇机房40个,广播电视服务站30个;完成光纤联网自然村3000个,行政村300个,敷设光缆5600公里;新增数字广西“广电云”本地用户13万户。市级广播电视台基本实现高清化,县级广播电视台主要频道实现高清化。(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委宣传部、钦州新闻传媒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电网络钦州分公司)

  4.加快面向东盟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南宁关口局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延伸覆盖钦州。争取北部湾国际海缆登陆站选址钦州,推动实现跨境海缆在钦州登陆,构建面向东盟开放的区域性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和国际信息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

  (二)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总体部署,以政务数据“聚通用”“互联网十政务服务”等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数字政府应用项目。

  5.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

  (1)加强云资源集约管理。加快市直部门已建数据中心(含机房、服务器、存储等)向钦州政务云平台整合迁移,实现资源共享。不再新建县级政务数据中心。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购买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统一依托钦州政务云平台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部门)

  (2)推进业务专网撤销合并。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统一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支撑。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自建的非涉密业务专网要完成清理、撤销、合并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部门)

  (3)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建设完善市、县(区)两级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2020年6月底前,市直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要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2020年12月底前,县区直属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要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到村(社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各国有企业)

  (4)加强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各级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单独建设基于服务器的政务信息化系统,统一使用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的应用软件系统。已建的政务信息化系统达到报废年限时,需及时停用。杜绝以二层机构和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每年定期开展全市“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对被确定为“僵尸”系统的政务信息系统,须及时关停,财政部门不再安排运维经费。清理范围: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停止运行维护更新服务,以及使用频率小、频率低的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5)持续强化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更新,共享目录下的所有政务数据均通过自治区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交换、共享和开放。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统计、旅游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开放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6.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广西政务等移动端APP,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三)大力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经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钦州华为数字小镇为抓手,充分发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游戏动漫、服务外包等数字经济产业,推动数字经济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1.钦州华为数字小镇提升工程。

  (1)建设完善数字小镇产业基础设施。加快完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企业总部大楼(原消防支队办公楼)、大数据产业培训交流中心(原白石湖数字图书馆),以及钦州高新区产业转移及孵化基地(市科技孵化大楼)办公楼宇内部简装。请钦州高新区管委尽快研究拟出2020年大数据关联产业具体招商任务清单,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确保年内实现落户关联企业100家、业务收入100亿元、税收10亿元的目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

  (2)打造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充分发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策优势,在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打造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

  (3)打造中国一东盟(钦州)游戏动漫产业谷。在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打造中国一东盟(钦州)游戏动漫产业谷并挂牌运营,积极引进和培育网易、同城游、功夫动漫等一批游戏动漫发行企业和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动漫游戏企业开发适合东盟目标市场的游戏动漫产品,开拓海外游戏动漫市场。(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

  (4)建设大数据服务外包中心。在产业转移及孵化基地(市科技孵化大楼)规划建设大数据服务外包中心,引入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充分发展创新BPO(商务流程外包)、ITO(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模式,融入人工智能,面向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单位、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等提供周到、优质、可靠的服务。(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

  (5)打造华为品牌生态圈。充分发挥华为品牌优势,争取引入更多华为销售渠道、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教育培训等企业和资源,将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打造成为华为终端销售体验中心、区域教育培训中心、产品研发和展示中心。(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

  (6)打造华为数字装备制造基地。充分整合钦州高新区片区标准厂房资源,加强与华为公司、深圳市手机行业协会合作,大力推进精准招商,重点引入移动智能终端、智能感知终端、智能视听设备等华为上下游关联数字装备制造产业落户。(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8.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广西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中马由你造30打印、鑫得利二期等电子信息制造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生产设备、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华为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在钦州打造工业云平台体系,组织开展“企业上云”行动,形成50个企业上云典型应用案例。鼓励具备发展基础的石化、装备制造、粮油食品加工、造纸、能源、电子信息、电力、生物医药等企业在钦州搭建行业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钦州高新区管委、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9.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试点应用,推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智能化作业。推进“数字农场”“数字果园”“数字渔场”等示范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建立本地新零售体系,推广农产品“田头到餐桌”的直采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0.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1)壮大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推进广西东盟商贸城、灵山三科电商创业园、浦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钦州保税港区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平台等项目建设。支持农村淘宝、京东、苏宁易购、淘实惠等知名电商平台做大做强本地市场。实施“妈蚁洋货”020(线上到线下)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2)支持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加强交通出行、房屋租赁、家政服务、酒店餐饮等民生服务资源的开发共享,支持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家庭旅馆借宿、办公场地短租、二手物品交易等共享服务业发展。推动分享、协作模式向智能制造、金融租赁、物流运输及教育培训等领域渗透,支持构建分享型研发设计平台、在线知识共享平台、劳务资源分享平台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开投集团公司)

  (四)建设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社会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启动数字生态、数字应急等一批项目建设,打造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一批行业应用。

  11.强化数字生态建设。以钦江治理为切入点,2020年6月底前启动钦州市生态环境云平台(一期)建设,逐步整合汇聚生态环境、水文、海洋、农业等领域数据,构建完整涵盖空气、水、噪声、土壤、海洋等的环境监测网络,形成监测资源高度共享、多级共用的监测预警体系,为实现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单位)

  12.推动数字应急建设。2020年6月底前,启动市应急管理云项目建设,建立集公安、应急、生态环境、消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覆盖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应急”的全过程管理,满足市、县(区)、镇(街道)等多级网格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单位)

  13.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的引领作用。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年内全市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达到98%以上,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中小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师机比、生机比达到相关标准。继续完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本地特色资源,.优化资源供给服务,提升师生普惠水平。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各县区不再单独建设相关教育资源平台。加快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联合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鼓励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及应用。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14.打造数字卫生健康新模式。依托市智慧医疗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完善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开放居民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系统和手机人APP客户端。搭建钦州云医院,组织权威医疗机构和专家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健康在线问诊服务。加大富士康医疗影像云中心应用推广力度,计划年内接入钦州范围医疗机构超过20家。进一步加大智慧医疗关联企业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

  15.推广数字交通应用。建设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并逐步覆盖市区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泊位。建设完善“掌上公交”等项目,实现公交路线、站点、车辆实时位置、到站离站等信息实时查询,以及手机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功能。进一步推广应用市民一卡通系统。推进开展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开投集团公司)

  16.促进数字健康养老应用。建成市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探索构建“互联网十城镇机构养老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十农村集中养老+康养(医养)结合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

  17.提升平安钦州可视化水平。启动市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天网四期等项目建设。依托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推进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消防、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视频监控建设,实现全市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和已建的视频监控的互联互通,消除视频“信息孤岛”。在每个行政村治安复杂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30户以上的自然村,每个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2个以上,安装率达到100%。釆取共建共用共享方式,整合灵山县、钦北区禁毒大数据平台资源,打造钦州市禁毒大数据平台,并覆盖浦北县、钦南区。(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单位)

  18.构建数字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完善钦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推广使用“城管通”APP。建成灵山、浦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形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单位)

  19.大力发展数字旅游。依托市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协调共享住房资源、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旅游资源。开展数字旅游试点单位、试点景区建设,构建旅游场景式展现平台。广西游直通车(钦州站)完成平台基础核心的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实现三娘湾、八寨沟、五皇山、六峰山、那雾山、园博园、刘永福故居等景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

  (五)积极融入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建设

  围绕把钦州建设成为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副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互联网安全产业基地、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发展网络安全、北斗导航、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医疗卫生等产业。

  20.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互联网安全产业基地项目,加强与东盟国家网络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重点建设中国一东盟信息港互联网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国一东盟跨境数据中心、互联网服务外包基地、安全设备生产基地、海底光缆登陆站等子项目,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数字创意孵化器建设,引导国内外相关企业进驻园区,带动产业链整体布局与发展。(牵头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加快发展北斗导航服务产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规划建设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吸引卫星元器件制造、核心芯片研发、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分析应用等关联企业进驻,开展应用展览展示、应用演示、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园区。力争到2020年形成北斗及遥感卫星产业化示范基地,进驻一批北斗和遥感卫星关联企业。(牵头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抢抓钦州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契机,加快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保税网仓、监管平台以及物流、支付、认证等服务支撑系统,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及便利流程,尽快启动跨电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培育“蚂蚁洋货”等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吸引一批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企业在钦州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动开展线下自提等创新业务,探索拓展跨境医药等创新品类。积极推动钦州保税港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局)

  23.加快发展高端数字医疗卫生产业。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打造中国一东盟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力争开工建设一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

  24.打造中国一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升级版。抓住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机遇,加快推进中国一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钦州港集装箱国际门户港数字化便利化一体化、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港航物流信息平台等一批特色项目建设和应用,在钦州港建设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加强与东盟港口通关便利化合作,争取更多东盟港口城市接入中国一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推动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加大“智慧港口”、“智慧物流”等关联企业引进力度,归集和挖掘港口物流数据,完善港航服务体系,提升港口航运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北部湾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三、重点项目

  围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和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副中心建设,2020年,在信息基础设施、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快建设中国一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一批重点项目(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在“数字钦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牵头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各牵头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要建立“数字钦州”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定期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招商力度

  整合钦州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及各县区的招商团队资源,加大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力度。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导航、互联网等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发展壮大、延伸完善等,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定向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大力引进一批智慧制造、跨境电商、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港口物流、游戏动漫、文化产业、013导航、软件外包等关联龙头企业落户。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项目,加大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已签约落地项目要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三)加强政策扶持

  对进驻钦州的企业,统一享受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优惠政策和我市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优惠政策,在办公场地补贴,税收、用电、高层次人才奖励,使用本地云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入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可“一事一议”,由市本级及对应县区集中财税等要素资源予以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本地落户的大数据关联企业业务发展,并充分发挥本单位项目优势,吸引更多大数据关联企业落户钦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投资促进局要加大部门激励力度。

  (四)拓宽资金渠道

  市财政每年统筹一定的建设经费用于支持“数字钦州”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充分利用钦州临港产业投资基金等已设立的基金,优先支持“数字钦州”相关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企业)落户。各部门要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做好项目策划包装,重点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政策及资金倾斜支持。

  (五)强化资源整合

  请各级各部门加强信息资源统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于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已部署的应用软件系统,各部门采取共建共用共享的方式统一使用,不得再单独建设;对于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的应用软件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确需单独建设的政务信息化系统,须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提出审核意见。对于未列入本年度计划的信息化项目及未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审核的新建类信息化项目,各级发改部门原则上不予审批,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请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的书面审核意见作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采购备案的必要材料之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将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并适时纳入绩效考评。

  (六)加强人才建设

  鼓励本地院校设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华为公司、中科曙光等大数据相关企业及机构联合建立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充分利用中国一东盟信息港互联网人才培训基地等资源,加快培育培养一批跨学科的数据分析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利用自治区、钦州市人才引进和奖励政策,引进一批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型、实用型人才。探索“人在彼地,才在此地”的汇聚智力人才的柔性引才模式,吸引国内外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大数据研发中心、分支研究机构等,采用“实训十市场十证书”相结合,及“人才十资金十项目十团队”打包等模式,培养一批本地人才。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定期把“数字钦州”建设内容列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

  (七)强化数据安全

  推动数据库、操作系统、计算机、终端设备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明确数据安全的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强化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水平。

  (八)加强宣传推介

  定期举办网络文化节、数字经济交流会等活动,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通过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开展对“数字钦州”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成果的宣传推介。

  (九)加大培训力度

  通过召开北部湾发展讲坛、专题培训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定期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学者为各部门、各县区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数字钦州”建设的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学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1.“数字钦州”2020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动态更新)

  2.“数字钦州”2020年企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