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意见》(赣办发〔2019〕6号),切实把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加快我省新动能培育的“一号工程”,促进经济、政府、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顺应新一轮信息技术和科技革命发展浪潮,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应用为牵引,以制度供给创新为保障,统筹谋划,整体跟进,重点突破,着力实施八大行动,加快构建全省数字经济生态体系。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物联江西”“智联江西”加快建设,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到2022年底,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26%以上,达到1.5万亿元以上,力争成为全国移动物联网示范应用的标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区、全国数字终端制造的集聚区、全国数字化治理应用的示范区、世界级虚拟现实(VR)中心,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数字技术创新行动。

1.突破一批核心技术。

——深化大院大所合作。全面深化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国字号”研究机构及知名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及企业来赣办学或设立科研机构,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主体作用,高水平建设中科院江西产业创新育成中心,积极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积极推进中国信通院鹰潭物联网研究中心升级为中国信通院江西分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学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研究、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等工程,结合我省实际,依托优势企业或科研机构,在VR、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制造、网络数据安全的细分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强化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对接,争取更多国家项目在江西实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建设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培育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到2022年底,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建成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3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15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平台,1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50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创建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在VR、移动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北斗卫星等领域,努力参与或承担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

2.汇聚人才要素资源。

——实施“双千计划”。聚焦数字经济前沿基础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需求,深入实施省“双千计划”等人才工程,着力引进或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培养“赣商名家”。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与全球视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引进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市场意识、善于把握数字经济机遇的职业经理人团队。(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打造“数字工匠”。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加快推进江西阿里云大数据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等建设。积极发展数字经济领域新兴专业,支持高校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每年培养5000个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培育青年“双创英才”。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鼓励高校开展专业培训,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支持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开展电子商务创业;鼓励留学人员及高技术人员带技术、项目在赣创业。全面开展“三请三回”活动,支持海内外赣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二)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

1.培育壮大先发优势产业。

——VR产业培育工程。围绕打造世界级VR中心,按照“一核心、两体系”总体布局,支持南昌打造“一小镇,两园区”,加快南昌VR科创城、泰豪VR产业基地等建设,提升VR“四大中心”“四大平台”功能,形成VR产业完整生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和VR产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一批VR特色小镇、VR产业基地、VR应用示范基地。持续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用好世界VR产业大会成果,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技术创新、示范应用,持续巩固VR产业“世界高地”的先发优势。到2022年底,全省VR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8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移动物联网产业培育工程。围绕打造“物联江西”,按照核心基地+产业主体区+特色功能区的布局,推动鹰潭打造移动物联网核心基地,全力推进鹰潭智联小镇、智慧科技创新小镇等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移动物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南昌围绕物联网传感器、终端研发制造、软件开发等领域培育移动物联网产业集聚区,打造移动物联网产业主体区。鼓励各地建设一批移动物联网特色产业集群和应用功能区。实施移动物联网应用品牌创建工程,重点在智慧消防、智慧水务、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品牌。到2022年底,全省移动物联网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500亿元,产值规模超亿元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大数据及云计算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推进上饶、抚州、宜春等地大数据产业园和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构建区域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依托大数据产业园区发展大数据技术服务、流通交易、科研“双创”等公共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研发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大数据优秀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优先支持列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围绕政务服务、普惠民生、公共服务、产业创新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大数据应用。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模式融合,加快建设一批云平台应用工程,发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云应用服务商。培育壮大江西倬云、云上江西、数字江西科技、江西融合等省内大数据龙头企业。到2022年底,培育10家左右具有竞争力的大数据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

2.巩固提升前沿新兴产业。

——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工程。支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平台,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人工智能重点产品和龙头企业。着力推进省级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发展和培育高档数控机床、工业与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大力推进新松机器人、西人马大周智能医疗芯片、猎户星空智能机器人等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基地。推动南昌、景德镇、九江等地布局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培育壮大无人机产业。加快推动江铃、汉腾、爱驰等企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大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医疗、应急等社会服务领域应用,打造若干个典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到2022年底,全省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5G产业培育工程。鼓励南昌、吉安、赣州等地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5G产业基地。制订5G全产业链企业目录,精准引进一批5G智能终端、通信模组、天馈线等制造企业和项目,支持省内企业迅速形成5G关键器件及材料的生产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加快建设5G产品监测、产品认证、入网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产业发展综合服务水平。实施5G融合应用工程,重点推动5G在VR、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融合应用,重点打造30个5G融合应用标杆。到2022年底,将5G及相关产业培育成新的千亿级产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

——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及信息安全产业培育工程。抢抓自主可控国产化机遇,积极推进阿里云(九江)数字小镇和赣州、上饶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基地等建设,加快引进一批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软件开发、终端制造、信息安全等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产业集聚区。支持本地信息安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信息安全优势企业,培育发展信息安全专业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北斗产业培育工程。抢抓国家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机遇,支持南昌、上饶等地加快建设北斗产业园,加速引进培育北斗终端制造、位置服务、软件开发等项目和企业。加快建设省级北斗数据中心和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提供北斗卫星数据综合服务。在通用航空、红色文化旅游、生态水利、国防动员、智慧市政等领域开展北斗和遥感应用,打造一批典型北斗应用。到2022年底,搭建1-2个北斗公共服务平台,建成2个国内有影响力的北斗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区块链产业培育工程。抢抓区块链发展机遇,强化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制定区块链指导意见。推动南昌、赣州、抚州等地建设区块链产业园,加快招引培育一批优秀区块链企业,打造区块链产业聚集和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加强与阿里巴巴、中国联通等国内区块链领先企业合作,在智能制造、金融征信、政务数据共享、产品防伪溯源等领域打造若干个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

3.做强做优电子信息基础产业。

——集成电路及高端软件产业提升工程。以移动智能终端、数字电视、可穿戴设备等应用芯片设计为切入点,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集成电路研发投入,引进集成电路先进工艺生产线及行业龙头企业,提升本地芯片设计、封测能力。以江西金庐软件园、赣州市章贡区软件产业孵化园等园区为载体,加强基础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嵌入式软件平台、操作系统、工具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新型显示及智能终端产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益丰泰年产60万片准6代薄膜晶体管(TFT)面板项目建设,实现我省中大尺寸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制造零的突破。鼓励各地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型显示产业园,积极引进长寿命、高效率、高分辨率的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生产线。拓展提升智能终端产业,加快发展适应消费升级的中高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培育一批新型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到2022年底,全省移动智能终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提升工程。大力推动吉安、赣州和九江印刷电路板(PCB)工艺改造,推动企业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产品落地,不断提升高频多层板、柔性电路板、高密度互连板等高端PCB产品比重。依托现有电子材料产业基础,加快发展稀土发光材料和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硅衬底LED材料、石墨烯材料、电子铜箔、电子玻纤布等产品,加快推动电子材料产业迈向中高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智能制造升级工程。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建设一批升级版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到2022年底,打造3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平台。实施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大力发展全生命周期管理、定制化生产、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模式,到2022年底,培育1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入网上云”工程。制定并发布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培育2-3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15个以上细分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重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实施“企业上云”行动,到2022年底,累计推动5万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100家上云标杆企业。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率先在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数字开发区培育工程。实施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开发区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园区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以及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开发区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到2022年底,实现开发区数字化功能服务全覆盖;打造20个数字开发区标杆,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2.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发挥数字经济赋能传统农业的作用,重点支持大田种植、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数字化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到2022年底,建成200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电商壮大工程。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做大“赣农宝”“供销e家”“邮乐购”等涉农电商平台,实施“赣品网上行”,创新发展农村直播等新业态,多方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智慧农业“123+N”平台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江西农业数据云,农业指挥调度中心、12316资讯服务中心,农业物联网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N个子系统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在线共享、服务全省“三农”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智慧物流发展工程。建设我省物流大数据中心和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推进南昌、赣州、九江、鹰潭等地智慧物流、无人机物流、多式联运等试点示范建设,加快菜鸟、京东、苏宁等智能物流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智能化仓储、运输和配送。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数字文创发展工程。实施数字文化创意设计项目扶持计划,重点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网络文化等领域数字文化企业发展,建设省级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全力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江西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上饶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等建设,培育若干各具特色的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点)、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到2022年底,数字文化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

——智慧旅游发展工程。加快建设江西省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推动全省商业、文化、旅游公共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探索在线旅游管理、服务、营销新模式,全面实现“一部手机游江西”。支持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建设,到2022年底,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区市级博物馆和重要景区博物馆实现智能导游、在线预订、智慧停车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数字新媒体发展工程。实施“智慧广电”建设工程,重点加快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节目制播体系、传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广电5G网络建设和4K应用,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融媒体中心。鼓励各地谋划建设数字新媒体产业园,重点培育数字新媒体研发型种子企业,积极引进公众号、微博号等自媒体运营企业及新媒体产业配套开发外包企业。推动江西报业传媒、江西广电传媒集团实施数字化转型,努力建设成为新型主流传媒集团。(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江西广播电视台)

(四)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

1.壮大数字贸易。

——电子商务创新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等龙头电商平台合作,加快发展网红经济、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产业与电商深度融合,探索推广“以销定产”等新生产方式,培育2-3家百亿级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打造50家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和100家示范企业。到2022年底,网络零售额达到2500亿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跨境电商拓展工程。加快南昌、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九江、吉安创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京东、菜鸟认证仓落地,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立公共海外仓,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省引进培育10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创建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吉安市政府)

——新零售推广工程。实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工程,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积极推广智能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加快推动阿里巴巴银泰百货新零售模式在我省落地,增强消费体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整合实体商业资源,发展体验消费、无人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2年底,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2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发展数字金融。

——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工程。在商贸旅游、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领域全面实现移动支付,深化拓展应用场景。创新指纹支付、刷脸支付、语音支付等各种新型支付模式,提升移动支付体验。到2022年底,实现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设区市城区全覆盖、县城基本涵盖。(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

——金融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发展区块链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征信与风控等金融新业态。加快推动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稳妥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业务。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赣州建设区块链金融产业园、鹰潭打造物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抚州创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新余开展政务大数据普惠金融试点。(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

3.培育共享经济。

——共享制造培育工程。以优势产业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联合建设、战略投资等方式探索建设专业化、跨区域、综合性共享制造平台,积极培育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共享物流培育工程。支持传统物流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共享物流平台,积极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网络货运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物流分享转型,支持试点城市和企业加快构建城乡双向畅通的物流配送网格,推动城乡物流共享共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共享交通培育工程。加快服务网点布局和充电设施建设,推动江铃、江南出行、小绿车出行等做大网约车共享平台,大力推广新能源网约车、新能源汽车长时租赁,鼓励发展校园(景区、园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共享出行模式。加快实现全省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动态、实时管理,推进停车资源“分时共享、错时共享”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共享服务培育工程。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实体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在医疗、社区、家政、教育、健康等领域发展一批大型服务平台,提高生活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五)数字化治理推进行动。

1.建设高效协同数字政府。

——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程。持续推进“一化三通”,统筹规划建设全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大平台,形成“覆盖全省、共建共用、统一接入”的数字政府建设技术总体架构。加快打通市县“信息孤岛”,推动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管理,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应用。积极开展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试点,形成一批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样板。谋划省政务外网数据备份中心建设工程,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办)

——“赣服通”升级提速工程。深入拓展“赣服通”服务功能,打造“赣服通”3.0版和独立APP,重点突出扩大企业服务、创新证照云应用特色、探索“无证办理”、应用“区块链”、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构建平台运营新模式,打造全国“掌上办事”新标杆。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

——“赣政通”建设推广工程。按照“统一平台、一体在线、协同高效”的原则,集约化建设全省统一的“赣政通”平台,整合政务业务协同、移动办公、专属通信等功能,实现组织、沟通、业务在线化、一体化,打造新型数字化政务办公模式。到2022年底,“赣政通”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我省数字化政务协同办公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提升数字社会治理水平。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支持鼓励基础条件好、应用需求突出的设区市、新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实施城市大脑示范工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智慧社区”建设工程。开展省级智慧社区示范工程,建设“社区云”,加快归集社区各类信息。创新社区治理线上线下模式,建设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到2022年底,建成15个智慧社区样板。(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数字乡村样板,重点在数字乡村的体系平台、基础设施、技术应用、制度设计、发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积极争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

——智慧生态推进工程。推进“环保大脑”建设,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项目,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要素的实时监控、预测预警、应急指挥,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积极发展“互联网+回收平台”,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体系,实现全程数字化、精细化、可视化管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智慧交通推进工程。建设全省交通大数据中心,整合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各类交通数据,开展交通大数据智慧应用。建设多层次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票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查询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推进“智慧信号灯”、智能停车等设备部署,缓解城市“拥堵病”。推动“5G车路协同”应用,加快打造江西省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智慧公路样板。加快推进平安交通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西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教育推进工程。推动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江西省终身学习账号体系,扩大优质开放在线教育。加快建设升级教育网络和教学云,加强教育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全省智慧校园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智慧公共安全及应急推进工程。深化重大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在重大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应用。全力推进“智赣119”智慧消防应用,建设“智赣119”技术支撑体系和“智慧大脑”。加快智慧应急防灾建设,构建智慧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食品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和公共卫生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化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智慧医疗推进工程。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线上线下结合医疗健康等新型服务模式。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设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实现跨机构、跨地域医疗卫生服务“一码通”。(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智慧社保推进工程。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咨询电话等多渠道一体化管理与集成衔接。推行电子社保卡,支持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产业生态体系优化行动。

1.优化数字经济发展布局。

——立足“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调”区域发展格局,统筹规划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南昌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鹰潭、上饶、抚州移动物联网、大数据先发优势,引导各设区市立足自身实际,着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形成定位清晰、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2.建设产业平台。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工程。支持南昌、鹰潭、上饶、抚州等地建设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一批特色数字产业集群,突破一批应用技术研究,破解一批体制机制障碍,总结一批创新发展经验,探索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积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数字经济特色基地培育工程。以开发区、产业基地等为主体,建设一批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基地。围绕VR、物联网、大数据、5G、区块链、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特色基地。到2022年底,培育打造20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特色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培育工程。鼓励各地以数字经济与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功能融合为主题,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宜业宜居宜游宜创的特色小镇。到2022年底,培育打造10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特色小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促进开放协同发展。

——高水平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提升大会品牌形象和影响力,打造全球VR领域重要对话交流平台和永久性品牌,吸引全球数字经济领军企业、优质项目、高端人才落户落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强化对外开放合作。打造对接“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平台,鼓励省内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建设。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积极承接数字产业及相关领域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转移。推进与阿里巴巴、华为、腾讯、用友等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建设一批合作示范项目,带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4.培育市场主体。

——实施数字经济“映山红行动”。引导优质数字经济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优先支持股改、挂牌和上市。支持上市企业开展资本运作、跨境投资和企业并购,提升企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到2022年底,力争1-2家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上市。(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实施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行动。聚焦数字经济领域,完善独角兽企业成长链条,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培育1-2家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的高成长型企业,培育瞪羚企业100家,支持瞪羚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监管局)

——实施中小微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聚焦分享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等领域,鼓励和支持互联网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培育在线教育、数字娱乐、数字生活、网络诊疗、在线办公等新业态新模式。在数字经济领域累计培育700家高新技术企业,打造100家“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

——全光网建设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高速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骨干网、城域网与接入网同步扩容,增强骨干网络和省际出口承载能力,持续开展千兆光纤接入试点,引导面向重点场所优先覆盖“双千兆”网络。到2022年底,实现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3.2万G,全省通信光缆长度达到200万公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5G网络建设提升工程。加快实施5G网络新建工程和室内分布系统工程,深化共建共享,到2022年底,建成5G基站4万个。(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江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移动物联网建设提升工程。深入推进“03专项”试点,做好窄带物联网(NB-IoT)的网络维护、优化和应用支撑,建立协同发展的NB-IoT/4G/5G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合理满足个人通信和行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在深化4G覆盖,推进5G建设的基础上,通过NB-IoT满足大部分低速率场景需求,通过Cat1配合满足中等速率物联需求和话音需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全省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推进全省网站的IPv6规模应用建设。大力推动网络和云的敏捷打通、按需互联,逐步形成云网融合服务能力体系。到2022年底,完成IPv6改造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演进升级,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2.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

——智能计算设施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云基础设施,搭建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普惠计算设施。加快推进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提升数据的汇聚、处理及服务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公共云计算平台。(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

——工业互联网建设工程。推动电信企业建设覆盖全省所有地市的高质量工业互联网外网,打造企业工业互联网外网优秀服务案例。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到2022年底,完成有色、纺织、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等重点产业30家企业内网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推进“感知城市”系统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联网化。重点围绕道路、桥梁、信号灯、道路标识等领域,集约部署智能化设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3.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有序推进安可替代工程,重点在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业务专网开展软硬件安可替代。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信息设备全部替代为安全可靠应用产品,应用系统基于国产技术平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委机要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网络安全防护工程。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障力度,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制度,扎实推进密码应用,定期举办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加强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机要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八)制度供给创新行动。

1.构建制度体系。

——完善政策制度。按照既要规范、更要放活的治理理念,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破除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合理束缚和“隐性壁垒”。适时推动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形成一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优化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支持鼓励数字经济领域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加快形成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完善统计评价体系。

——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确定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目录,强化日常统计和运行监测。加强数字经济总体情况和变化态势的运行监测分析。发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创新评价办法。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评价实施方案,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动态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将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情况与成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依法依规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的支持力度。建立覆盖创新链、产业链的多元化政府资金投入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强化金融支持。发挥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优质社会资本,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支持体系。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优先支持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列入“白名单”,优先将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银保监局)

——落实优惠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应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以及重大信息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系统首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柔性引进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按规定在税前列支。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租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

——强化用地用能保障。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对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与互联网整合新业态、新模式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库,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落实降成本优环境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落实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和政策举措。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举办数字经济项目推介会、先进经验交流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江西省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平台、重点项目、重点创新平台、重点企业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