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显著改善,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20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本区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考核评价。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优化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落实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措施。市政府督查办要通过窗口督导、明察暗访、约谈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跟踪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及时准确向全社会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力度,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展示重庆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成效。

  附件: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附件

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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