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确保新设立企业顺利进入市场,尽快实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聊城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聊办字〔2018〕29 号)和《高唐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高办字〔2018〕13 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 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全县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 9 天减至 3 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制度规范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我县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即:企业先在外网进行自主核名,取得自主核名告知书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和公安刻章,注册公司和刻章可同时并联办理,材料齐全 1 个工作日办结;取得营业执照和公章后,可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和银行开户,材料齐全 2 个工作日办结。同时,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实现工商、公安、税务、银行、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二)简化企业登记程序,进一步推动工商登记便利化。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 1 天以内。(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完成时限:2018年 8 月 31 日)

  (三)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 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县公安局应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 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县公安局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31 日)

  (四)优化人民银行账户开户业务,压缩企业开户时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288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便利新设企业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人民银行高唐县支行要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建设,指导全县金融机构积极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压缩企业开户受理、审核时间,企业可在商业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二维码、网上链接自主预约。人民银行受理商业银行申请,完成开户审核,提高企业开户效率,将企业开户时间压缩至 2 天以内。(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高唐县支行,完成时限:2018 年 8月 31 日)

  (五)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对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前需办理事项实施“套餐式”办理,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推行在线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费用网上缴纳。对企业申请领用 10 万元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普通发票,由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开办企业领取税控设备、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对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业务的要当场即时办结,办理时间压缩至半天以内。(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31 日)

  (六)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的要当场即时办结。(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31 日)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全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商、公安、税务、人社和人行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同时,明确任务分工,县工商局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企业开办各环节顺利衔接、快捷办理。县公安局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县税务局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县人行负责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各单位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

  加强窗口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优化窗口办公设施,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要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对优化企业开办事项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改进问题不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列入今年政务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电话调查等各种方式,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凡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对我县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高唐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8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高唐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会忠 副县长

  副组长:郭洪斌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张恒祥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郭同军 县工商局主任科员

  刘太成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周恒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 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闫玉真 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尹淑芹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