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2017〕36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秘〔2017〕8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73号)精神,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秘〔2017〕84号)任务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对各地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梳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及事项网上办理等情况开展考评。
三、考核分值及办法
考核分值为100分,工作部署推进30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30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40分。采取考核对象自评、网上核查、现场核查和平时工作台账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权重进行打分。
四、考核时间
2018年1月4日开始,2018年1月31日前结束。
五、组织实施
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实行严格的分工、审核制度,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考核综合各单位得分,报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附件:1.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2.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
3.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4.各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
二、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地方志)、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委(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台办、市扶贫办、市外侨办、市地震局、市残联、市金融办、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地税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房公积金、市烟草专卖局
附件2
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
附件3
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4
各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