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产业园区:

  《都江堰市产业园区“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都江堰市产业园区“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向产业园区延伸,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助推产业园区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和投运,按照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园区事园区办”的总体要求,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向产业园区延伸,推动“仅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园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动全市产业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会商机制。对落户全市四大产业园区的重大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项目),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由园区管委会或项目招引部门及时将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以工作函的方式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组织园区、项目业主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会,结合项目特点对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要件和前置条件进行会商,并将会商意见及时反馈给园区和项目业主。同步开通重大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市级有关部门)

  (二)试行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在全市四大产业园区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重点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等15项审批事项施行“承诺制”,对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备案等8项审批事项推行“代办服务”,进一步压实项目实施分段责任,促进政府审批方式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最大限度缩减企业从签订投资协议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办理时限,具体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都办发〔2018〕11号)执行。行政审批机关实行“容缺受理”,即在申请对象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非主要要件不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预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局、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三)分类型实施行政审批

  1.经开区实行行政审批授权委托方式。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园区实际需要与经开区签署授权书,委托其在园区内行使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权。经开区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确定分管负责人和专办人员,明确职能职责,依据授权书对园区内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结果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

  2.旅游园区、滨江新区、天府源园区采取代办行政审批的方式。园区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落实人员负责市级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接件、预审、代办服务工作,预审通过后将资料移交至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园区、滨江新区、天府源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规范统一服务标准。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制定我全产业园区“一站式”服务窗口标准。各产业园区提供规范适宜的办公场地,并依托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开设服务窗口。各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需配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并对“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确保窗口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二)按标准合理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各产业园区“一站式”服务窗口,根据需要至少配备2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懂电脑、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安排业务骨干对园区审批服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并派专人至少每月1次深入产业园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对产业园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通过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市发改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四)增强技术保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向产业园区延伸,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中开发产业园区审批服务管理模块,实现产业园区审批服务线上线下双轨运行,为产业园区高效快捷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五)完善制度建设。在全市产业园区大力推进“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岗位责任、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建设,规范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流程,确保产业园区审批服务工作高效推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六)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及各园区管委会加大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人、财、物经费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

  (七)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实施行政审批向产业园区延伸,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2018年全市目标考核,倒排关键环节时间进度,强化过程跟踪督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履职到位。(牵头单位:市目督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级相关部门、旅游园区、滨江新区、经开区、天府源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