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助力我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和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民政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对标“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更多依靠网络让群众‘不跑腿’”的总要求,以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为标准,继续梳理优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申报材料,能优则优,能减则减,并向社会公示办事流程图和办结期限。同时,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上办事和数据共享、预约上门服务、快递投送等服务,最大限度地让“干部转”代替“群众转”、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2.加快推进民政职能转移。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移工作要求,梳理和规范民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包括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初评、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管理、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殡葬信息统计(骨灰跟踪管理服务)、公墓普查、青山白化监察平台维护、“四边三化”及私坟“禁新”巡查、殡葬改革宣传、殡葬服务业务技能培训等,并逐步加大向市场主体、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通过竞争性选择、委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努力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激发社会活力。

  3.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尤其是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出台鼓励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养老服务政策,加大对民营养老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民政综合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市场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格局,不断激发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实施,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事业单位作风建设工作尤其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处室、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对涉及民政领域的基层执法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问题,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严格纪律要求。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出现有关问题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要掌握舆情导向,全程动态跟进,自觉及时地回应服务对象的关注,树立民政机关贴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全方位总结和推广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温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