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仪陇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仪陇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31日
仪陇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两大核心,营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打赢项目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政务服务环境新特点,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一窗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机制,坚决铲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项目审批提质提速。各行权审批部门必须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重大项目审批进行全面提速,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速度;对申办资料不全但可在办理过程中补齐的重大项目实行“先办后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推行“五合一”审批服务。县住建局要成立“五合一”审批服务工作小组,对建设报建、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等5个建设审批事项整合为1个施工许可事项,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快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五合一”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统一受理,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或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办理“五合一”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清单,建立与项目建设单位、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局职能股室的跟踪协调机制,切实为顺利完成项目申报做好服务,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工作服务。
(三)实施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县政务中心要设立并联审批窗口,严格执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并制作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负责有关并联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抄告、催办、协调管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协办部门负责所涉事项的审批和反馈工作。
(四)实行“四联合”评审勘验。县发改局牵头组建县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处,对重大项目采取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联合”的方式进行联合勘验,县政务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四联合”服务窗口,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政务中心各派驻1名窗口服务工作人员。重大建设投资服务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处负责制定“四联合”办事服务指南,业主(建设)单位根据服务指南备齐评审相关基础资料,由“四联合”服务窗口按规定时限进行办理。
(五)设立重大项目服务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县优化办负责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的运行和管理,设首席代表、主办员和兼职主办员。县纪委监察局委派1名首席代表,抽派1名纪检组长负责轮值监督,安排1名纪委监察干部对每个重大项目进行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明确8名工作人员作为主办员;各相关审批部门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为兼职主办员,未进驻县政务中心的相关审批部门须明确1名股级以上干部为兼职主办员。开设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号管理、一网运行、一窗发证”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全新审批服务模式,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后分送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办结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
(六)建立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各项目主管单位要确定1名熟悉业务的干部为项目服务经理,对重大项目进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一次性提供材料清单、流程清单、时间清单、样式清单,加强与重大项目服务处的衔接,做到全程跟踪服务。项目服务经理要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多部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向县重大项目服务处提出解决方案,由服务处协调处理;服务处协调处理仍存在困难的,报项目县级责任领导研究解决;项目县级责任领导不能协调处理的,要及时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良性运行。全县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规划报建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录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网址:http://10.0.100.90),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在线平台业务培训、指导和咨询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投资审批部门在线平台运行、业务受理、办件分发等工作;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推进本部门在线平台运行工作,并做好业主单位项目申报辅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在线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
(八)实行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制。进一步加强“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原则上县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坚决做到“应进必进”。各行政审批部门要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不得选派临聘人员和业务不熟的工作人员。要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股室管理,并充分授予行政审批股长审批管理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印章使用权等,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初审和服务事项均在窗口办结,切实避免服务对象“两头跑”及“前店后坊”现象。
(九)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县重点办、政务中心、财政、国土、住建、环保、安监、消防、金融、统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原则上由县政务中心根据项目调度实施情况,编制会议议题、汇总梳理项目推进情况,每月末筹办一次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会议议定事项,由县优化办负责督查督办。
(十)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罚款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备制,对涉企检查进行严格控制,需要的检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同一部门的多项检查要尽可能合并进行,同一部门的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不得重复检查;实行检查信息共享制度,对不同职能部门到同一企业进行同一内容的检查,实行“一家受理,多家认可”的办法,严禁多头检查、交叉检查和重复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罚款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县优化办要公开举报热线(电话:0817—5158929),及时受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举报线索,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调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或向监察局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建立政务服务环境考核制度。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目督办、政务服务中心拟定《仪陇县优化重点项目政务服务环境考核细则》,并实行月月考核、月月通报,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特邀监察员进行政务服务环境监督,邀请第三方对投资软环境满意度进行测评,其考核结果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重点项目考核等内容计算,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化环境考核排位靠后且不达项目进度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专题约谈。一年内专题约谈两次以上的单位和涉及的当事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对于加快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招商引资等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损害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一优带百通”,全面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单位必须建立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痕迹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要找准优化环境工作与部门工作的结合点,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对损害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恶劣行为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实行“1+X”项目监督制度,贴近监督、实时监督,重点督办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服务经理履职情况。严肃查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执行不力、效率低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要把案件查办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手段,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快立快查快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全县通报,对责任人一律严肃问责,有力推进我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全县政务服务环境全面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