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湛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湛府办〔2016〕31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7年版》)予以公布。

  对《目录2017年版》所列公共服务事项,各地、各单位要对应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扎实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同时,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情况,市审改办将适时对《湛江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审改办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附件:湛府办〔2017〕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