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农调队:

  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18]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徽事监联办〔2018〕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统计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二、抽查范围和比例

  本次抽查的范围是全部监管企业,抽查比例为2%。

  三、职责分工

  1.法规科负责单位本次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抽查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和检查结果录入系统,随机抽取工作全程邀请局领导或者相关人员监督。

  2.业务科负责指导本次检查具体业务工作,对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工作的要求开展检查;

  3.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结果应有检查人员录入,鉴于目前我局只有一个账号,检查结果经审批后报法规科录入系统后向社会公开。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8月15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7月4日)。法规科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制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别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各自随机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等)。

  (二)检查实施阶段(7月17日至7月31日)。检查人员根据“一企一表”开展检查。检查小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8月1日至8月14日)。检查小组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实地核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检查小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抽查效能。

  (二)强化信息报送。检查小组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跟踪指导,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并将本次定向抽查工作总结报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