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按照国清市长“要大幅提升网上审批事项占比”的批示要求,以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城市第一定位,以营造一流发展环境为总抓手,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推动网上批、线上跑、同城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网上审批为常态、网下审批为例外”的新目标,现就全面做好网上审批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市级各部门、各区行政审批局和滨海新区、功能区审批局,区其他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其他部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进驻垂管部门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要纳入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的范畴。以2018年天津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为基准,推动100%事项开通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功能,实现从咨询、预审、受理、审核、办结等各环节全过程网上办理。开展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再造,按照《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统一编制各类事项的办事指南,将每个事项的标准化办理流程纳入统一的网络系统。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全部上网办理,网上审批的比例要达到全部事项发生总量的60%以上。
二、实施路径
(一)以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为统一入口
充分发挥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zwfw.tj.gov.cn)网上办理的主渠道作用,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上网公布操作规程、办理流程,适合且能够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要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系统,并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批办理,快递收发,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争取零跑动。
(二)以部门网站办事平台为辅助平台
对目前尚未进驻市区两级“中心”,已经使用本部门系统进行网上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将部门梳理确定的网上审批事项、办理事项清单在网站上公布。推动自身业务平台系统与天津市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实现网上办理信息的统一管理,并按月向市审批办报送网上办理情况。
(三)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个人、法人身份认证数据库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信息,推动申请人网上办事。通过全市统一CA、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系统,实现单点认证、全网通办。推进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加快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实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创造条件。
(四)设置网上办理帮办窗口
凡是确定为网上办理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平台申报事项,市区两级中心要结合实际,设置网上办理辅助窗口,帮助到现场的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五)对网上审批用户进行采信
要对通过网上平台申报的用户进行采信,提供要件材料准确可信用户,要予以优先审批办理,加快网上办理进度。对故意提供虚假要件的申报用户,要记入诚信档案进入“黑名单”,网上审批时要严格审查。
三、实现步骤
(一)确定网上办理事项
市审批办组织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梳理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汇总发布。(2018年3月15日)
(二)梳理网上办事流程
按照“一事项一流程”,组织统一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并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系统。(2018年4月底完成)
(三)优化网上办理系统
优化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提升完善行政许可服务与绩效管理系统,完善企业认证入口,为网上审批提供信息系统支撑。(2018年4月底)
(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市审批办和各区政府开展分批次、不定额审批办事人员和企业申请人网上审批办理系统的操作流程、使用方法培训,编制培训手册,引导使用方法,提高网上审批操作应用水平。
四、监督考核
(一)建立健全网上办理管理机制
市和区都要高度重视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目标,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每月定期考核通报,对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占比未达到要求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扣分处理。
(三)开展考核通报
市审批办将充分利用网上审批系统,自动按月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网上审批、网上办理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跟踪督促,并进行通报。
(四)搞好宣传应道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终端新媒体,宣传推广典型事例和好的经验做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让企业群众参与宣传,共享改革成果,努力营造氛围。
2018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