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我县政府网站运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南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政府网站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6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政府网站清理整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关停基层政府网站。按照相关规定,从2017年起县级部门和乡镇一律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已建成的要实行有序关停或迁转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需要在网发布政务信息、办事服务指南的,统一在县政府门户发布。对确需保留的,经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意予以保留。

  二、严格网站退出程序

  各部门、乡镇关停网站,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市网站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逐级审批实施(登录地址:http://pucha.kaipuyun.cn),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关停;对拟关停的网站,在提交报备或申请材料时要说明该网站内容迁至何处及迁移完成时间,并在关停前完成内容迁移。

  三、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

  对保留的网站,要落实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及经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确保网站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要加强内容建设和日常监测,建立人工防范和智能监测相结合的监测和纠错机制,实时监测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栏目内容更新是否及时、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链接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逐一解决,切实纠治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四不”问题,确保网站合格达标。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问题网站的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屡次出现问题和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四、清理整顿时限

  在2016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摸排工作。凡属于关停范围的,将本单位书面申请经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审核后交县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备案;确需保留的,经县政府办初审后交市政府办审批。2016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关停迁转工作。凡需迁改的部门,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部门频道或专栏(有需要的与电子政务中心许辉联系:18783959231)。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