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安远县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类证明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6月6日
安远县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类证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努力打造全市乃至全省“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政放权减证减时利企便民专项活动方案》(赣市府字〔2017〕7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县本级实施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明。
二、清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二)方便行政相对人原则。凡属于各级政府部门应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清理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清阶段(2017年6月5日—6月19日)。各单位对照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填写《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目录表》后报县编委办。
第二阶段:合法性审查阶段(2017年6月20日—6月26日)。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目录表》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三阶段:目录报审阶段(2017年6月27日)。县编委办综合考量县直部门意见和县政府法制办意见,对目录修改完善后,形成《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目录(送审稿)》报县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目录公布阶段。《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目录(送审稿)》经县政府审定后,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州市安远县分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各类证明清理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改作风提效率的具体表现,对于优化和改善我县政务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类证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抽调熟悉法律、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准确申报。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认真清理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类证明,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目录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县编委办,有关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