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闽政办〔2015〕1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南政办〔2015〕10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清理、精简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其他相关职责及乡(镇、街道)、社区职责范围内,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及有关证明,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企业、公民核发的各类证照(卡)、执照和企业、公民办事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出具的证明类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应予以取消;进一步精简办理条件,梳理前置条件尤其是互为前置的条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落实“五个规范、四个统一”,统一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办事作风,提升群众满意率,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难”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县、乡两级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进行自查,并提出清理意见。县直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自查清理工作,列出各部门(含乡镇、街道及社区)办理的各类证照(卡)和证明目录清单,并提出清理意见。县直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清理意见于9月17 日前报送县审改办、县效能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9月17日

  (二)分类分批专项整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办理证照(卡)和证明(尤其是与企业、公民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证明)较多的部门列为重点整改对象。

  1.清理前置条件。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前置条件,杜绝互为前置条件、相互推诿的“踢皮球”现象;严禁以红头文件规定等形式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全面清理取消不必要的关联证照(卡)和证明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审改办、县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10月中旬

  2.精简申办材料。对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要求,梳理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对办理环节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外,其他要求提供的证照(卡)及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律取消;对行政服务中心不同办事窗口需提交相同证照(卡)或证明材料的,应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予以精简。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政和”信息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1月中旬

  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快开展中介服务清理工作,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鼓励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入本地开展中介服务,提高承接能力,缓解供需矛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心监管制度、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诚信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县直相关中介机构监管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4.规范“一个窗口”办理。县级行政许可和涉及企业、公民办事办证的其他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县级应全部入驻本级行政服务中心。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的,实施部门要说明理由,并提出逐步入驻办理的具体整改方案。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1 月中旬

  5.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办事标准流程,加强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确需设置分中心的,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充实基层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窗口岗位的定期轮岗和激励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三)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构筑全县互联互通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对与企业、公民及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实现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数字政和”信息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四)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现行的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公民办事实际需求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相应的调整或修订建议,按照两年一清理的要求,及时清理。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研究制定规范企业、公民办事、办证的措施办法,畅通咨询、投诉渠道,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办事难、办证难”问题,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二)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审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办事难、办证难”专治整治工作纳入2015 年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督查任务,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政人办〔2015〕78号) 和 《关于建立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回访制度的通知》(政人办〔2015〕77号)精神和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回访并通报结果,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审改办

  完成时限:12 月中旬

  附件:XXX 系统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目录.xls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