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2018年“阳光政务”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2018年“阳光政务”建设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阳光城阳”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决策,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依据《关于建设“阳光城阳”的指导意见》(城办发〔2017〕4号)和《2018年“阳光城阳”建设推进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一三五一”工作举措,坚持围绕”高效清正”的核心理念,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回应民声热点关切,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

  (二)工作目标

  深化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推行改革举措,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市民诉求办理,建设新时期新型政民互动关系;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现资源深度共享; 完善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使“阳光政务”各项工作挺在“阳光城阳”建设的前列。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规范政务权力运行。根据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文件要求,制定相应调整计划,指导涉及部门做好承接落实系列工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宁春玲

  责任科室:区政府审改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建立三级公共服务体系,畅通为民服务通道。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代要求,健立区、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动态调整,健全完善区、街道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指导基层公共服务事项试点单位规范运行,适时面上推广,引导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宁春玲

  责任科室:区政府审改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新旧动能转换、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阳光招生、阳光招投标、阳光交易等创新举措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完成省政务公开试点任务,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五大领域的公开事项目录和标准,规范优化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形成较完备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建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和相关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以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成立为契机,“五举措”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城阳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个案监督、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整改意见书;创新模式,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2018年案卷集中评查2次;对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实施全程动态管理,组织新增人员考试、执法证件年审共涉及人员400余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七天公示”制度,指导各单位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平台并及时公示。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2.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应诉职能的指导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组织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积极与法院对接,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10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确立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的阳光办案方式,借助“外脑”,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作出复议决定;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复议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进行全方位改革。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3.多角度多层次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成绩新亮点。配合上级部门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和《法治政府建设面对面》等专题节目的录制和播放;积极撰写反映城阳区法治政府建设新成绩新亮点的稿件在各级新闻媒体及省市法制官网上发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通过调研、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学习浙江等地先进经验,统筹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五)推行改革举措,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推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进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建立“一窗收件、按责转办、一窗出件、评价反馈”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实行一张清单、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一窗出证的“五个一”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徐有康

  责任科室: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持续推进“互联网+审批”工作。根据市、区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四级网办标准,提高“只跑一次腿”尤其是“零跑腿”事项的比率。设立自助申报服务区,引导办事群众通过外网办理,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王瑞凤

  责任科室:网络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将绿色通道的范畴扩大到所有的建设项目,积极为项目提供延时预约、容缺受理、免费快递送证、实时咨询、申报材料预审查等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项目快审快批。编制项目审批事项信息二维码,并在大厅展示,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相关信息。编制《项目审批流程指南》,把涉及建设项目审批的所有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审批信息印刷成册,发给项目方,提高企业对审批政策的知晓度,切实提高申报效率。安排专人定期联系重点项目,及时掌握详细信息和审批进度,协助解决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分管领导:徐有康

  责任科室: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统筹做好“走下去”服务工作。优化“走下去”服务工作队伍,年内组织开展“走下去”服务工作6次以上,现场解答建设项目的各种咨询,帮助填写申报材料,能现场进行审批的给予现场审批。认真开展重点项目走访工作,了解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涉及审批层面的,协调各相关窗口予以解决,审批之外的,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分管领导:徐有康

  责任科室: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阳光招标”电子化。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绿化类施工、监理等项目电子辅助评标,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电子化阳光交易。调整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文件、流程,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监理及重点施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推进“阳光招标”信息化公开,中标公示中增设中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等内容板块,便于市场主体查询、方便社会监督。全力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特大项目,尤其是EPC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实施容缺受理、全天候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分管领导:刘同福

  责任科室:工程交易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创新实施“阳光交易”服务标准化,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范、操作规范、管理规范,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程交易各环节的工作规程、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在开标评标、招标代理管理、专家抽取等各个方面,制定工作标准、服务标准、流程标准等内容,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体系。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分管领导:刘同福

  责任科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

  完成时限:2018年7月

  (六)深化市民诉求办理,建设新时期新型政民互动关系

  1.强化标准精益管理。创新建立敏感诉求预警处置等9项标准,修订原有77项标准,规范完善标准体系;围绕“教育培训、规范执行、过程留痕、监督检查和评价改进”等5个关键环节,抓好标准的落细落地落实。扎实推进全国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年内,向国标委提出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申请,并全力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张海涛

  责任科室:区民声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强化数据精准分析。率先研发敏感诉求预警处置模块;加强民声大数据分析与美丽青岛建设等重点工作衔接,提高平台对全区重点工作的数据分析和服务能力。抓好规律性问题统筹分析和热点问题的精准分析,注重数据分析成果转化,在国内同行业率先建立起具有城阳特色的“精准分析、精准辅政、精准施政、精准惠民、精准发布”的社情民意数据分析与应用链条,为区委、区政府精准施政、精准惠民提供数据支撑。年内,向区领导呈报《城阳民声》120期以上。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张海涛

  责任科室:区民声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强化媒体精准发布。创新建立并实施全区“民声发布日”制度,并将《民声发布》栏目由新闻类改版为专题类栏目,本着“阳光公开、监督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栏目的内涵和外延,定期发布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市民看到诉求背后党委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和工作成效,营造广泛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民声服务的工作内涵和社会价值,以阳光城阳的新举措,诠释阳光热线的新温度。年内,制作播出节目16期以上。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张海涛

  责任科室:区民声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强化政民良性沟通。围绕探讨建立新型政民关系,充分发挥区民声办联系党委政府和市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阳光热线专题接听、“我与区长话城阳”、网络在线问政等区内政民互动活动;配合做好区领导参加《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市级政民互动活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沟通渠道,打造政民互动精品活动。年内,组织开展各类政民互动活动20期以上。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张海涛

  责任科室:区民声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现资源深度共享

  按照省、市部署做好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在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配合省、市初步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发展格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分管领导:王栋

  责任科室: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八)完善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1.建立“工程化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工程化管理”机制,采用“工程化管理”模式,明确每一个项目手续办理或工程量月度计划安排,并纳入年终考核管理。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分管领导:纪宝尚

  责任科室:区重点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开展“百个项目进现场”服务促进活动,推进全区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建立区级领导、相关部门联系走访项目制度,每月实地了解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办理建议或提交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分管领导:纪宝尚

  责任科室:区重点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进一步强化工作和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区级领导联系项目、竖向责任、问题清单、周调度月督查、现场办公五项制度,适时适度启用审批绿色通道、快速推进、主要领导接手项目三项制度,构建快速便捷的审批服务机制、高效有力的推进服务机制。完善问题项目专班研究、专题解决机制,通过及时制定专属快速流程、专属推进措施,为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压缩手续办理时间,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见形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分管领导:纪宝尚

  责任科室:区重点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九)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继续推行“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改革举措,做好“双告知”推送工作,实现工商登记信息共享;推广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办照“零跑腿”;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编办、各行政审批单位

  分管领导:孙青

  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企业信用科、注册监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形成广泛的舆情监测体系

  采用人工加设备两相结合、优势互补的方式,做好常规常态网络和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成立舆情研判小组,建立“舆情会诊”制度,按时、规律组织舆情研判会议,分析潜在危险舆情、提前预警,消灭可能的舆情引爆点于萌芽或完全避免发生。根据舆情处置工作规程,妥善做好监测上报、舆情处置、舆情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矫俊兆

  责任科室:网络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一)开展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制定试点创建方案,建立标准体系框架及标准体系明细表、规划及各工作环节计划,组织进行标准化试点宣传与培训,着手体系建设与标准编写,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魏东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作为“阳光政务”建设推进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负责贯彻传达区委“阳光城阳”建设有关精神,按时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有关材料。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等牵头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发挥好各自的牵头推进作用。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阳光政务”建设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推动,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创新点抓紧抓细,抓出实效。要

  2.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责任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推进计划台账,明确重点,层层分解,落实落细责任。要注重高效联动,按照各自分工,密切配合、搞好协作,主动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强大合力,确保“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创新工作举措和实现路径,不断丰富和完善阳光政务建设内容,努力开创“阳光政务”建设各项工作崭新局面。

  3.强化宣传。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要加强宣传,营造阳光政务的浓厚氛围。要准确把握核心理念,丰富“阳光政务”建设内涵,弘扬时代精神,彰显本土特色,引领“阳光服务窗口”、“阳光机关”等方面的建设,使“阳光政务”建设异彩纷呈、全面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阳光城阳”工作简报和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宣传推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认可度。要注重典型引导。通过培育选树一批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形成“选树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

  附件:阳光政务建设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人联络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