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央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自治区也要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我区今后发展意义重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同口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左右和8.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1%以上,节能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现就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加强领导,梳理分解,靠实责任,抓紧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目标责任清单;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牵头、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创新思路、克服困难,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确保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并下达给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对不能按期、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严肃问责。

  一、狠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加快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工业在调整转型中优化提升,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完成工业增加值1120亿元,增长8%左右。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围绕现代煤化工、现代纺织、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推进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方向发展。现代煤化工上,加快下游产业发展,推进产业间、企业间、上下游间的融合发展,特别要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转化,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电产业集群,推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融合高效发展。现代纺织上,坚持走精深加工的路子,毛纺织重点开发混纺交织产品,棉纺织延伸发展服装、家纺、医用产业,化纤领域对接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氨纶、聚酯纤维等项目,开发特种面料、特种材料等纺织新材料,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新能源产业上,继续做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更加注重产业配套,推动光伏材料、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聚集发展。装备制造上,要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发生产一些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培育一批像共享集团、吴忠仪表这样的创新型装备制造企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各企业都要攥紧拳头、集中用力,研究政策、研究配套的产业链,紧盯国内500强乃至世界500强来寻求合作、引进项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改造提升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通过以奖代补、全额贴息等方式,每年安排至少100个重点技改项目。坚持环保安全标准,政府引导,市场倒逼,聚焦煤炭、钢铁等重点行业,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245万吨以上,帮助重点困难企业脱困发展。(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宁夏分公司等企业分别落实)

  (三)出台降低实体企业成本30条意见,通过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实施电价补贴政策、推进工业园区局域电网试点、售电公司培育等,降低用电成本。加强运行协调,扩大外送电规模,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确保工业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增加工业担保基金等,降低融资成本。(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工作局、非公经济服务局、宁夏银监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各金融机构分别落实)

  (五)研究在今年年底前撤销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同时要整合提升物流园区功能,壮大物流企业,推动“互联网+”高效物流,通过抓好普通公路降费、缩短运输时间等,将我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降低到20%以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加快固定资产折旧、减免困难企业税费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物价局、非公经济服务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结合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下大力整合优化工业园区,完善园区综合考评和服务体系,加大园区低成本化、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支持每个市、县(区)重点建好1个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园区,工业园区生产总值增幅要达到15%以上。(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办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推进两化融合,引导企业创新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百年企业,培育传世品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牧厅、林业厅、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葡萄产业发展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九)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优化种植结构,粮食总产稳定在360万吨以上,蔬菜面积保持在200万亩。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规模化养殖比例,肉牛、肉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70万头、1820万只,奶牛存栏60万头。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葡萄酒产业,要针对布局分散、品牌效益低等问题,在一二三产业的联动上拓展思路,推动葡萄酒与文化旅游相融合,攥紧拳头把这一产业做大做强;抓产区品牌管理,鲜明打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地理标志,葡萄酒局和工商、质监以及行业协会,要保护好这个标识;注重打响品牌,政府和企业都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在产、加、销各个环节严把产品质量关,通过持续几年的努力,培育几个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宁夏葡萄酒品牌;整合资源,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淘汰一批、兼并一批、做强一批企业,形成集聚效应。(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一)枸杞产业,要针对产业集中度、标准化种植不高的问题,结合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加大整合力度,进一步扩大我区枸杞的种植规模;保护好“宁夏枸杞”品牌,借鉴葡萄酒庄列级管理模式,注重品质监管和市场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制定宁夏枸杞标准,统一标识,掌握市场话语权;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推动枸杞保健品深加工。(自治区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委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二)草蓄产业,要针对分散养殖屠宰、规模总量小的问题,按照总体规划、扩大规模、完善配套的要求,积极引进产、加、销龙头企业,集中建设屠宰场、冷链仓储等设施,把我区“六盘山黄牛”“盐池滩羊”等品牌打出去。(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三)蔬菜产业,要针对生产、销售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发挥我区蔬菜的品质优势、品牌优势,坚持一县一业、多县一业,着重在市场营销上下功夫,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四)针对农业4大特色产业,制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计划以及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的具体方案。成立抓农业4大特色产业的领导小组,一个产业明确一名牵头的省级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分别牵头落实)

  (十五)新建高标准农田5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治理盐碱地2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36万亩,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自治区水利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300个,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拓展农民增收渠道。(自治区农牧厅、供销社、宁夏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七)加大科技示范推广力度,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做优加工、储藏、流通、销售各环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72.5%、59%和63%。(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八)聚焦“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特色农产品,扶持和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加工、品牌化营销,提升贺兰山东麓百万亩酿酒葡萄基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自治区农牧厅、质监局、商务厅、葡萄产业发展局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九)发挥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自治区农牧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文化厅、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供销社、金融工作局、葡萄产业发展局、扶贫办、宁夏农科院、宁夏农垦集团公司、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保监局、宁夏银监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推动服务业扩规提档。紧盯消费结构升级,制定鼓励全域旅游、楼宇经济、会展经济发展等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尽快研究制定针对国务院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的综合性落实意见,全面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产业,培育发展信息服务、健康养老、体育休闲、生态养生等新业态,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非公经济服务局、博览局、民政厅、体育局、金融工作局、宁夏邮政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一)加快编制我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明确各市县旅游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旅游景点,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统一管理,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十百千万”工程和“旅游+”计划,完善旅游设施配套,开发精品线路,丰富产品供给,加大旅游宣传,提升沙坡头、沙湖、西夏王陵、六盘山等景区景点档次,唱响“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全年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和15%以上。(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工商局、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二)把大数据产业作为引领我区今后发展的重要支撑,学习贵州大数据产业的经验,打破信息壁垒,建设全省域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争取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试点。中卫市和银川市要坚持错位发展,中卫西部云基地立足存储备份,引领大型互联网、云服务企业,银川市以智慧城市为引领,立足应用创新和互联网大众化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云计算、云服务等。加快建设奇虎360、中国移动等大数据中心,依托银川智慧产业园、中卫中关村科技园等载体,促进软件动漫、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等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与政府服务、社会治理、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产值达到150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商务厅、文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银川市人民政府、中卫市人民政府、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十三)继续扩大银行贷款规模,通过税费减免、返还奖补等措施,吸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结算、咨询等金融和中介机构来宁发展,支持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打造金融聚集区、总部经济区、楼宇经济示范区。加快推动地方银行改革和民营银行、法人证券机构的筹建,支持股权、债券直接融资,增加一批“新三板”挂牌企业,争取1家—2家企业主板上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非公经济服务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分别落实)

  (二十四)坚持因地施策、一城一策,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创新住房公积金和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市场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物价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十五)抓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电商、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建成自治区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各类商业网点布局,进一步做活城乡消费市场。(自治区商务厅、农牧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六)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宁设立研发机构,新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个。在煤炭清洁利用、智能制造、新材料、特色农业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科技成果200项左右。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启动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百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左右。突出创新人才供给,完善评价、激励和服务体系,培养引进领军型、紧缺型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深化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支持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更好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非公经济服务局、教育厅、农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狠抓重大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

  (二十七)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继续实行各地各部门到国家部委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督查通报制度。全力抓好80个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跑部委、跑企业,积极对接,密切跟踪,做好项目推进“四个一批”工作。一是达产达效一批,确保已经建成的神华宁煤400万吨煤制油、宁浙输电及配套工程、如意高档衬衫和高档西装等项目尽快达产达效;二是加快推进一批,重点抓好正在建设的银西高铁、京藏高速宁夏段改扩建、叶盛黄河大桥、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宝丰能源循环化改造二期、吴忠自动化产业园、西部云基地数据中心、银川智慧城市、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盐环定扬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足球训练基地、儿童医疗中心和滨河新区医院等项目进度,早建成、早投用、早发挥作用;三是开工建设一批,力促中卫至兰州、银川至包头高铁、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240万条轮胎、6万吨差别化氨纶、80万千瓦光伏发电、哈纳斯天然气液化及输气管线、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造林、银南盐碱地改良工程、银川城市防洪灾体系建设等项目尽快开工;四是谋划储备一批,扎实做好神华宁煤煤炭间接液化二期、与沙比克合作煤制烯烃、太中银铁路和宝中铁路中卫至固原段扩能改造以及有关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为早日建设创造条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十八)把自治区60周年大庆项目作为展示成就、凝聚力量、鼓舞信心的重要载体,用好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10亿元,自治区安排20亿元,加上市县的自主配套等,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教育卫生、产业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惠民生、补短板的项目,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投资建成一批上档次、上台阶的工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喜迎自治区60周年大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十九)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实现一网受理、一网告知、一网办理。继续实行重点项目进度公示、排名通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政府资金拨付,力促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动态管理区市县三级项目库,继续开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开工、入库统计“四项清零”行动,完善重点项目督查考核机制,不断增强投资的后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探索建立自治区专项建设基金,推进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56%。(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一)大力招商引资。要抓住全国工商联常委会在宁召开等机遇,紧盯大企业、大集团,实行园区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投资额度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确保已下达招商任务的落实。全力配合做好全国工商联常委会的筹备工作,五市和宁东管委会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及早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到发达省市对接落实。制定专门政策,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来宁设立综合型总部、区域总部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带动总部经济发展。密切与发达地区企业和商协会等的联系,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来宁收购兼并、联合投资,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继续实行各地各部门外出招商督查通报考核奖励制度,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200亿元。(自治区商务厅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狠抓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十二)深入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围绕“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目标,加快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精准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交通扶贫、劳务扶贫、金融扶贫,进一步深化东西对口扶贫协作,严格落实脱贫工作责任,确保年内19.3万人脱贫,300个贫困村销号,盐池、隆德、泾源、彭阳4个县摘帽。(自治区扶贫办、农牧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融工作局分别牵头落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葡萄产业发展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三)建成精准扶贫云应用系统,对建档立卡户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贫困户认定标准,深入摸底排查,把应该进的全部纳进来,把不该进的全部退出去,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精准。(自治区扶贫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四)运用科技、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群众的长远生计问题。(自治区扶贫办、科技厅、金融工作局、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文化厅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五)加强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创业服务,扶贫项目和资金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倾斜,既“输血”更“造血”。(自治区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六)健全社保兜底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扶贫保”与救助政策相衔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全覆盖,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自治区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保监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七)发挥扶贫产业担保基金的撬动作用,新增扶贫贷款40亿元以上,对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扶贫到户、责任到人”,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个体工商业。(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金融工作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农牧厅、工商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八)实施35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配套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光伏扶贫等产业。(自治区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九)继续抓好搬迁移民、劳务移民和县内安置等工作,建成移民住房1.05万套,搬迁安置4万人,力争搬迁一户、脱贫一户。(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行动,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出台闽宁协作规划,做细做实结对帮扶项目,实现先富帮后富、携手奔小康的目标。(自治区扶贫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一)认真做好脱贫退出、返贫纳入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贫困县脱贫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考核办法,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实责任,加强督查巡查、抽查暗访和第三方评估。(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二)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奖惩、召回制度,切实提高群众对驻村工作的满意度。(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三)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三级报备制度,推行信息公开,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林业厅、宁夏农垦集团、审计厅、政府办公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四)严肃处理数字脱贫、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确保脱贫措施落地见效、脱贫摘帽真实可靠。(自治区监察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狠抓规划管控,统筹城乡建设

  (四十五)优化城镇发展体系。高标准完成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任务,形成规划编制、审批、执行、管理、监督等制度成果,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监管,向中央交出合格答卷。统筹沿黄城市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建设,推动沿黄市县(区)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组团发展。加快银川—石嘴山—吴忠—宁东“四位一体”融合发展,增强首府城市综合竞争力。支持固原宁南区域中心城市、中卫交通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引领大县城和重点镇发展。用足用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改造老旧小区500万平方米、棚户区住房5.34万套。(自治区规划办、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六)落实“人地钱”三挂钩机制,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工作,切实落实户籍、教育、就业、社保等政策,加快农民变市民的步伐,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七)改革市政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事权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办、政府法制办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八)建设城市管理共享数据库,搭建覆盖全区的智慧城市平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办、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九)实施人车路综合治理,加强交通组织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路网、停车设施、充电站(桩)建设,整治违章停靠,倡导文明出行,让城市形象更靓丽、更现代,让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好20个美丽小城镇、100个美丽村庄,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特色小镇,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完善乡村公用设施、公共服务,实施农村“新四通”工程(通4G、通光纤宽带、通IPTV、通电商),加快消除农村D级危房,实施阳光沐浴工程20万户,促进乡风文明,让农民过上宜居宜业的好生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民政厅、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商务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一)抓好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环境卫生管护运行机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3万户,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分别牵头落实,卫生计生委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狠抓保护治理,优化生态环境

  (五十二)实施好自治区确定的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国省干道、城市街道、工业园区绿化改造。(自治区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三)实施热电联产、煤改气、煤改电计划,加快城市燃煤锅炉拆除和污染治理,推进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各类园区环境治理,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减量排放;抓好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采矿区域的扬尘治理,推广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等综合降尘措施,全面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四)推行“河长制”,加强黄河支流、入黄排水沟、重点湖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取缔企业污水直排口,严厉打击污染黄河行为,坚决保护好“母亲河”;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自治区水利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五)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保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严防重金属污染,推进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六)建设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实施绿网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主干道路、农田林网、排水沟生物护坡治理等,展示塞上江南风光。(自治区林业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水利厅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配合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七)建设中部荒漠草原防沙治沙区,根据不同地形地貌,采取不同方式,通过禁牧封育、退耕还林还草、天然草原改良、植被自然修复等综合措施,遏制水土流失,防止草原风化沙化。(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八)建设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加快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梯田化改造15°以下坡耕地30万亩,治理建设小流域420平方公里。(自治区林业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九)建设“三山”(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划定永久性饮用水源地、森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实施400毫米降雨线造林项目,加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等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建设。(自治区林业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规划办配合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支持市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办好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大力开展工程造林和群众性的植树活动,全区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农牧厅、水利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污防污,以铁的决心和举措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建立各级领导牵头包抓环境突出问题机制,推行政府、企业“双督办、双问责”,严肃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察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二)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市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四大节水行动”,健全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污染治理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三)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保护好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狠抓改革深化,激发发展活力

  (六十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两个清单”,持续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开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借助“政务云”,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制定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推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模式,提高行政效率。(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五)建立职业资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清单,为创业者清障、为实干者开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物价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加快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自治区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宁夏国税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七)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完善诚信体系,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构建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八)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投向基层、投向优势产业,集中财力办大事,防止财政资金碎片化使用。加大预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考核,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基金化、政府投资资本化制度,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债务分级处置责任,加强债务置换管理,盘活沉淀资金。强化金融综合监管,加强监测预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九)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巩固“营改增”成果,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降低非税收入比重。(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加快水、电、气等价格改革,健全阶梯价格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收回违规用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扩大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土地股份合作等试点。(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金融工作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三)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深化农垦、水利、供销社、农科院等改革。(自治区林业厅、水利厅、供销社、宁夏农垦集团、宁夏农科院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四)稳妥推进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扩大湿地产权确权试点范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推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实施分类分层监管,规范薪酬考核,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从2017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区属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要聚焦主业,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在保增长、上项目、促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分别落实)

  (七十六)坚定不移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保证民营企业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招投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非公经济服务局、金融工作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地税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国税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七)总结银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智慧城市经验做法、平罗县土地制度改革、盐池县金融扶贫等基层改革的鲜活经验,进一步完善提升,为全区面上的改革探索新路子;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改革的“自选动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指导。(自治区编办、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金融工作局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狠抓内陆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七十八)务实办好中阿博览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聚焦商品服务贸易、技术旅游合作等,完善“会议+展览+项目签约”模式,明确博览会任务和成果清单,确保签约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双提升”。依托“塞上江南美丽宁夏”的靓丽名片和博览会这一品牌,进一步加快会展业的发展,吸引国内外各类商协会、名人名家和企业来宁举办展览、展示、展销、竞赛等,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展览体验中心,吸引更多专业性、行业性、全国性、国际性展会入驻,带动当地经济繁荣。(自治区博览局、商务厅、科技厅、旅游发展委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九)打造便捷陆路通道,着力推进银西高铁、中兰客专、京藏高速改扩建以及西吉至会宁、泾源至华亭、彭阳至镇原三条省际公路等通道建设,深化与天津港、青岛港等港口和霍尔果斯等口岸合作,常态化运行“中阿号”国际班列,开通银川至德黑兰国际货运班列,积极拓展西亚货运班列。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建立进出口贸易结算中心,实现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便利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银川海关、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川综合保税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畅通快速网上通道,加快推进网上丝绸之路经济试验区和宁夏枢纽工程建设,完善跨境电商配套设施,用好宁夏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发展更多的电商企业,包括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网络,引导和鼓励企业在阿建设海外仓储和产品展示中心,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电子商务模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银川综合保税区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一)用好航权开放重点城市政策,新开通国际国内航线6条,联合有关省区争取中转旅客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逐步把银川河东机场打造成区域性枢纽机场。启动在银川设立基地航空公司和组建宁夏航空公司推进工作。探索转变补贴方式,由补航线向补“入境包机+人头”转变,吸引更多的入境人流。(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民航宁夏监管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分别牵头落实)

  (八十二)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迈出新步伐,用好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抓好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大力推进金融、监管政策创新,加快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对接国际贸易规则,打造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投资者愿意来、方便进、留得住,争取引进几家有分量的外资企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金融工作局、银川综合保税区分别牵头落实)

  (八十三)扎实开展合作交流。推动中国—阿曼(杜古姆)、中国—沙特(吉赞)、中国—毛里塔尼亚等境外产业园取得实质性进展,中沙产业园要组建实施主体,协调沙方争取2018年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一批企业落户园区;阿曼杜古姆产业园2017年上半年要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部分标准厂房和仓储设施,推动第一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同时要对接落实第二批入园企业。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发挥银川综合保税区的作用,带动我区优势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要对接好与有关部委、省区及央企的合作,完善央地联动、部区会商、项目共建等机制。落实好与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气象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形成的会议纪要。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合作,落实与福建、浙江、天津等签订的框架协议,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健全与陕甘蒙青等周边省区协作机制,构筑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化与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央企和大型投融资机构的战略合作,推进与中民投的深度合作,在此基础上开辟一些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自治区商务厅、国资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外办、博览局、宁夏气象局、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狠抓民生实事,构建和谐社会

  (八十四)继续实施民生计划。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安排资金75.1亿元,在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危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通行条件、妇女儿童健康、基层文体设施、关爱农村留守人员、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残疾人帮扶等方面,办好25项38件民生实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文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体育局、残联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五)着力增加居民收入。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和军队退役官兵的就业安置,购买公益性岗位7000个,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开展订单式培训6万人。要进一步做好财政惠民政策确保转移性收入、扩大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扶持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深化改革激活财产性收入等四项工作,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民政厅、残联、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六)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新改建农村幼儿园220所,实现1500人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提高4个百分点。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新改扩建校舍和运动场地89万平方米,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自治区级验收。着力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的现象。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新建中职学校2所,加快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落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七)办好第15届中国戏剧节等文化活动,创作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力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基层延伸,新建8个乡镇文化站、606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区贫困村文化中心全覆盖,争创全国贫困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省区。启动60大庆文艺精品创作和文艺活动筹备工作。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自治区文化厅牵头落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八)做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史档案、社科参事等工作,加快外事侨务、统计气象和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发展。(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史馆、档案局、社科院、政府参事室、外办、统计局、残联、侨联、红十字会、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气象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九)切实抓好综合医改试点,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公立医院新型运行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就医体系,加强市级三甲医院、县乡医院以及妇产科、儿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大全科医生培养和对口支援,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新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0所、农村卫生室262所,实现乡镇远程会诊服务全覆盖,实现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提供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为农村宫颈癌或乳腺癌患病妇女每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为3万名新生儿免费筛查48种先天遗传代谢性疾病。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综合防治出生缺陷,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行药品“两票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群众就医成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一)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筹备全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办好银川和吴忠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建筑业工伤保险等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建立重特大疾病健康补充医医疗保障机制,加大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社保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三)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和服务补贴办法。(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四)健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切实把困难群体的基本民生问题兜住兜好。(自治区物价局、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五)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社区协商制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合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严防经济金融风险传导蔓延,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社会矛盾。加强劳动监察和争议调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司法厅、信访局、金融工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九十七)深入推进“平安宁夏”建设,落实“七五”普法任务,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八)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处置预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自治区应急办、民政厅、安监局、食品药监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九十九)深化双拥共建,促进军民军地融合发展。(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一00)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各宗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继续推进“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民委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0一)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和集体研究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一0二)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规章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实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自治区司法厅、政府法制办、编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一0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精简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事、网上服务、网上监管,形成网上与大厅、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发布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办、政务公开办公室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一0四)大力弘扬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作风,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安排,必须即收即办、迅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一0五)完善效能考核评价体系,用好正向激励机制,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加大督查问责和奖励力度,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政府执行力、落实力和公信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研究室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一0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压缩一般性支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配合落实,区直各部门(单位)具体落实)

  (一0七)完善监察、司法、审计联动机制,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监管,扎紧制度笼子,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自治区监察厅、审计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