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16年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6年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县委“三区两园一县”工作思路,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督查思路,强化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率,确保县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决策督查
(一)2016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
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督查室采取年初分解任务、每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县政府决策决议事项的督查
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要求,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查,督促承办部门将议定事项落到实处。采取每季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确保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
(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按照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要求,重点督查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宣传情况及时督查,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全面贯彻、重要部署落地见效、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协调,注重实效,抓好专项督查
(一)2016年省、市、县惠民实事的督查
省、市、县惠民实事主要涉及民生问题,要立足“抓早、抓紧、抓实”,督促承办部门强化责任,明确要求,确定时间表,按进度组织实施。采取年初分解任务、每季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并加强跟踪督办和舆论监督,适时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视察,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二)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督查
重点抓好市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抓好县政府领导在调研、现场办公时提出具体要求的跟踪督查落实;抓好网民留言的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行电话催办和登门查办相结合的方式,在办理过程中限定时限,及时通报办理情况。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8月31日以前答复完毕,办理答复率达到100%,把办理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4月份对各承办单位成立专班、分解任务、拟定方案情况进行督办;5月份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督办;6月至7月份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开展督办调研;8月份督促各承办单位完成办理工作任务;9月份对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和议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四)市政府电子政务督查系统办理情况的督查
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督查系统工作要求,按时高质量及时完成重点项目、专项督查、部门工作、主要指标、建议提案、惠民实事、市长信箱等事项进度情况的报送工作。对县属有关单位落实督查系统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三、加强领导,注重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抓落实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的责任,采取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观摩交流、典型带动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保质保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电子政务督查系统报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将各事项办理进度情况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县政府督查室。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抓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抓落实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坚持每月对重点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指标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晾排行榜、晒成绩单,着力营造抓落实、促落实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按照“六个问责”具体要求,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照《酒泉市关于安全生产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六个实施细则,通过约谈、问责等形式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