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2017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4日

市政府2017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第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提出市政府2017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一、组织实施的重点督查事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好中央、省重点督查事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地生效。

  (一)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全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市委若干规定等情况。

  (四)2017年民生工作“八个全覆盖”工作落实情况。

  (五)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六)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七)市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①市长批示件落实情况(按月督查);

  ②市长例会交办事项(按月督查);

  ③市长调研交办事项(按月督查);

  ④副市长提请,市长同意督办事项(即时即督办)。

  (八)上级及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九)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按月督查)。

  (十)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项。

  二、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度。明确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涉及多个单位的,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加强跟踪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在30日内办结并报告;对有特殊要求的,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对确需延长报告时限的,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定期进行通报。

  (三)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完善以常态化督查为主,集中式督查为辅的督查工作机制。按照经常性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单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创新督查工作方发并加以合理、恰当运用,提高督查落实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年度督查事项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实施督查工作报备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由各部门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并提前15日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着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核查问题等,倒逼工作落实。对贯彻落实政策措施不力、进度不快的,持续开展问责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政府督查队伍建设,督促各部门选优配强督查工作力量,使督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督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督查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和考察交流,提升督查干部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