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6〕9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督查将随机抽取督查对象,实地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紧扣督查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梳理总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相关建议。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尚未完成的工作抓紧督促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二、把握重点,深入开展自查
各相关单位要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注重用数据说话,并将自查作为夯实基础、检验工作、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在“放管服”、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扶贫、棚户区改造、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稳定市场预期、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方面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考虑同步制定、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文件情况等。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建设情况及舆情回应效果。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建立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所占分值权重情况,制定《工作要点》落实方案和公开情况。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意见》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情况,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情况,制定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情况等。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情况;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情况;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等。
三、及时总结,报送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将《意见》和《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自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报县政府信息办(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六个方面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县编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旅发委、县环保局、县国资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科技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报送的书面报告还须包括《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中明确的相关牵头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