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德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德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原则,树立“一切皆数据”的理念,全面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和机房、网络等基础设施,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共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和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的快速增长;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贯彻鲁政办发〔2017〕75号文件,全面提升全市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管理水平。到2018年底,初步实现管理体制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应用系统高效,数据共享开放,推进成效明显的电子政务发展格局。全市“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电子政务框架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着眼大平台共享,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

  (一)提高市政务数据中心承载能力。充分挖掘市政务数据中心潜力,利用好预留空间,满足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需要。市直各部门除因涉密等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建独立机房,所有非涉密设备迁移到市政务数据中心托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对分散建设的小机房进行整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外网网络结构,统筹外网公共服务域(原电子政务外网)和行政服务域(原电子政务专网)发展。构建市级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2G、3G、4G)、VPDN等网络用户的安全接入,满足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移动办公用户需求。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高承载能力,推动并规范基层政务部门接入,提高对业务量大、覆盖面广、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应用支撑水平。2017年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2018年6月底前,电子政务外网扩大到有业务需求的中央、省垂管单位;2018年年底前,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部分城市社区(接入率不低于70%)和农村规模社区,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三)建设电子政务内网。2018年9月底前,建成市级网络结点,实现与省级内网的连接。科学布局,合理确定接入范围,2018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电子政务内网,连通市直主要部门和各县市区四大班子机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和视频会议系统(市电政办牵头,市密码管理局、市保密局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务内网主管部门落实)。

  (四)整合部门各类业务专网。全面清理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专网(专线)。2018年年底前,结合省级业务专网整合工作进度,除省里明确保留或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全部整合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垂直部署的市以下部分)。在确保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现无缝对接,完成专网(线)业务系统向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的分类迁移(市电政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五)完善提升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将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纳入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服务管理体系,全市各级政务部门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不再建设政务云和行业云。加强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降低使用成本,扩大应用规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运行质量。逐步实现由目前的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发展为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新建或迁移政务信息系统要依托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实施,不再单独建设基础支撑功能模块。2018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政务云服务能力评估工作,通过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安全审查(市电政办牵头,政务云承建商负责落实)。2018年10月底前,接入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中心,初步实现政务云容灾、监管和运维一体化(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市电子政务云承建商分工负责)。

  整合市直部门有关机房、计算、存储等资源,按照“规范管理、应上尽上”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具备条件的业务系统迁移上云,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特别是没有超出免费运维期的设备继续使用,对超出使用寿命周期的设备及时迁移到政务云平台。今后,所有新建系统必须全部部署在政务云平台(市电政办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三、着眼大数据慧治,构建数据资源体系,打造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基础环境

  (一)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2017年12月底前,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等属性,上报省政府办公厅。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和共享(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10月底前,建设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政策文件、决策支持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二)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进一步扩大共享交换应用范围。启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和政务外网跨网(域)数据安全交换系统建设,畅通数据传输通道,实现政务外网与其他物理及虚拟网络之间的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服务能力,全面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围绕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业务协同等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三)促进大数据创新发展。建设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呈现于一体的市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管理和数据管控,为政府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分析挖掘创造条件,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善管理和技术措施,定期开展数据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数据违法行为,预防和严惩数据造假。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有关检查和管理办法(市统计局、市电政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建立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机制,开展与通信、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协作应用试点示范,以政务大数据发展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促进大数据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快速增长和产业链成熟扩张(市电政办具体负责,市住建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公用事业局、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和数据开放标准,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明确开放范围和开放领域。2018年6月底前,依托全省数据开放平台和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网站,首先实现我市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着眼大系统共治,提升电子政务建设绩效

  开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分类整合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对僵尸系统、影子系统进行清理;对功能相近的进行合并;对需要保留的开列清单,加强管理;对工作必需的共性应用统一规划建设。

  (一)清理、整合僵尸系统、影子系统。清理资源闲置、功能可替代的“僵尸”系统,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内部“僵尸”系统、“影子”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市电政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二)整合分散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业务互通能力和资源使用效率。

  1. 整合热线服务资源。以改造升级后的“12345”市民热线平台为基础,市直其他部门(系统)的非应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按照“保留号码、话务迁移、部门专司办理”的方式进行整合。2018年3月底前,由市热线办牵头制定热线整合的具体实施方案,2018年9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市民热线管理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 整合通用业务系统。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整合各级各部门分散设置的网络会议、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通用业务系统,2017年年底前完成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与省里的统一;2018年年底前完成网络会议、视频会议的整合和应用。同时整合各部门内部应用系统,实现部门内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3. 整合视频监控系统。以公安部门“天网工程”为基础,完善覆盖全市的网格化视频监控体系。开放交警、城管、环保等其他部门的监控系统接口,予以共享。凡是已经安装了监控设备的部位,任何部门不得重新规划安装新的监控设备,通过开放的设备接口获取监控数据(市电政办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三)管好用好已建系统。通过信息系统普查,对保留的系统列出清单,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发挥应有作用。重点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体系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要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深化应用,确保已建成系统继续发挥最大效益。

  加强政务网站管理。2018年年底前,将全市政务网站迁入省级网站技术平台。继续做好市级网站技术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前的正常运行(市电政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完善提高协同办公系统,构建业务协同体系。2018年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协同办公系统。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平台,以现用的市级党政机关政务专网协同办公系统为基础,整合各级各部门办公系统,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协同。2018年10月底前,制定部门间主要业务系统流程优化和服务对接规范,推动部门主要业务系统与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应用(市电政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加强全市各类移动办公网络和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动非涉密办公业务的移动应用。搭建移动办公基础支撑系统,对接各级各部门移动办公应用,整合形成全市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市电政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五)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构建政务服务体系。深化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推行统一身份认证,2017年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用户认证中心。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建立“一窗受理”工作机制,促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深度融合。探索开展政务服务大厅之间的视频远程咨询、受理,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城跨区域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市编办、市电政办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融合,提升在线服务效率和质量(市电政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加快推进网上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实现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基本覆盖。 2017年12月底前,网上政务服务覆盖各乡镇(街道)(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市编办、市民政局、市电政办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以承担国家和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社区代办服务,扩大社区接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跑实体服务大厅的次数,让群众享受到良好的信息服务,不断增强获得感(市电政办牵头,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六)承接省级统一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市直各部门要与省级对口部门搞好对接,承接好由省里统一建设的覆盖省市两级或省市县三级的政务信息系统。今后,凡是省里统一建设的系统,一律不再纳入市级建设规划范围,相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广应用取得实效上。

  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成立德州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当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举措来抓,加强领导,加大督导力度。市编办要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研究调整市、县两级电子政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整合资源,组建市大数据中心,提高技术保障能力。2017年年底前完成(市编办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二)加强政策保障。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级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山东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下发后,进一步健全全市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制度体系,为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市财政局、市电政办、市编办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加强智力保障。2017年年底前,成立德州市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智库资源和技术先进第三方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工作(市电政办负责)。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特殊岗位、急需人才采取聘任制、项目制等形式给予保障(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财力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础平台建设资金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投资,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纳入各级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涉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和建设运维资金。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在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域的应用(市财政局、市电政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保障。在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使用过程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市保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统一政务信息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市电政办负责)。坚持安全可靠的技术路线,推广应用国产软硬件产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市电政办负责)。

  (六)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七)加强审计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从2018年起,根据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市级电子政务项目,适时安排绩效审计,逐步建立信息化项目的常态化审计制度(市审计局负责)。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市电政办负责具体推进和技术保障。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逐项明确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抽调有关单位精干人员组建阶段性工作班子加快推进。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机构,形成全市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本方案和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安排专门力量,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德州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德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任务分解表.doc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