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新政督发〔2018〕5号)和自治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电〔2018〕12号)要求,现就精河县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情况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的情况;

  2.落实2017年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的情况;

  3.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文件、会议和相关部署举措情况。

  责任单位: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督查重点问题

  1.“放管服”改革整体统筹、协调推进不够,存在“这边放权、那边不放,这边取消审批、那边还在审批”的问题。

  2.审批权限与事项取消下放仍不彻底,存在放权不到位、不协调、不同步,放权的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下放的权力不配套、不衔接、基层接不住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党委编办

  工作要求:对照2014年以来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梳理制作问题清单,并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3.行政审批事项多、环节多,实际效能不高,存在部门服务职责不明确,审批流程不清晰,一次性告知、信息公开、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变相审批、前置条件和部门审批“体外循环”“暗门槛”“隐形门槛”、互为前置的“连环套”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要求:对县行政服务大厅进驻事项逐项梳理,对进驻窗口单位逐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并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4.商事制度改革力度不够,存在“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哪些单位“证难办”,哪些部门“不准营”,制作问题清单,并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5.“双随机一公开”进展不平衡,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甚至只审批不监管、执法任性、以罚代管,监管缺失、执法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要求:对2017年全县各执法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梳理只审批不监管、执法任性、以罚代管等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并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6.权力清单标准化滞后,存在权力清单数量不一、名称不一、类别不一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党委编办

  工作要求:对照自治区“权责清单”,对清单进行规范和完善,对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各部门整改时限。

  7.政务信息化协同推进不够,存在各业务系统网络资源条块交替、不能有效共享互通,办理的各类证照不能实现共享互认,“信息孤岛”突出,电子材料效力不足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工作要求:认真调研全县各行业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对办理的各类证照不能实现共享互认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作问题清单,明确相关单位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

  8.社会信用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情况,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轻,未形成宽严有序的惩罚体系和“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工作要求:认真调研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作问题清单,并明确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9.公共服务薄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不一,使用率不高,授权不充分,个别服务窗口成了“收发室”,存在“奇葩”证明、群众“自证清白”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要求:认真调研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转情况,对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制作问题清单,明确各乡镇场、各部门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10.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不深入不彻底,群众办事依然存在手续繁杂、证明繁多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

  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乡镇场在行政审批、办事服务过程存在的各类证明,对照“四个一律取消”的要求,制作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11.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还存在服务、宣传不到位,鼓励、支持不够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

  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在支持“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二、自查时间

  2018年2月10日—2月24日

  三、自查要求

  (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专门力量,全力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四)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有力有序。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督查内容,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开展自查,突出问题导向,制作“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主要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

  请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于2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电子版通过县党政OA系统报送至精河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公共帐号,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精河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电子政务办公室)。问题清单应详实准确,如自治区、自治州对我县实地督查中发现问题清单以外的问题,精河县人民政府将对相关乡镇场、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李美玉 联系电话:5328008,5328009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