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政府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我市还存在营商环境不优,政务服务水平不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干部作风不实,基层便民服务能力不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差距和不足。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是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迫切需要。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强服务、优环境为重点推进效率变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突出“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公平竞争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2018年,以省委、省政府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四办”改革,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以及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年底前市县区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19年,达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2020年,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市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的事项,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保障县区接得住、接得好。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落实“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要求,促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创造条件设立行政审批机构。(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健全完善权责清单体系。建立政府权力总台帐,规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强化清单化动态调整。全面梳理公布入驻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建立健全依据权力清单追责机制,推动市县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持续推进)
3.加快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全面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二)推行“四办”改革
4.“一窗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多头跑、事难办、来回奔波等问题,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加大对窗口授权力度,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进数据“一次汇聚、多次共享”,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推进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制定乡镇(街道)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5.“一网办”。针对部门专网林立、互不兼容、业务不协同等问题,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威子站,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政府服务事项全市“一张网”运行。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推进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打造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综合热线服务平台。
6.“简化办”。针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投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
7.“马上办”。针对政务服务中办事慢、办事难,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制度约束、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大幅压减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力争压缩一半,并明确办理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环节、办理时限,6月底前即办件比例提高到40%以上,做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四办”改革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12月底前市县区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8.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力提升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大厅标准化水平,做到统一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拓展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标准化。古浪县、民勤县、天祝县政府要加大县政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加快“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服务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三)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9.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政府部门要带头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推行“证照”分离,简化办证许可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全面落实“双告知”制度,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11.推进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强化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服务,严格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制度,严格证书发放管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投资建设环境
12.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均实行备案制管理。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环节和事项,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提升审批效率,强化协同监管。对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服务到底”,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13.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继续执行统一征收。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县区支持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全市和区域投资优势及政策,着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快交通、通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金融信贷、物流服务、人才培训等快速发展,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项目进场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15.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在推动“降成本”方面取得更多实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依法依规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环保、水务、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12月底前行业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标准)
17.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审核事项,简化税收办理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提高办税效率。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以报代备”制度。打破信息壁垒,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18.推行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各类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加强竞争执法和竞争政策的审查,大力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案件,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9.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失信、非法网络借贷以及环保领域多排多放、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区两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1.强化企业经营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探索建立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纠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对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实行动态包容审慎监管。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对于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打开更大空间,引导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2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全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组成的“一网三平台”,实现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终端覆盖到县区。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并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4.建立和规范县区平台运行。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机构等,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各类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公开交易,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25.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制定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具体措施,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精简交易环节,简化交易流程,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农林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持续推进)
(八)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6.打造诚信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已出台的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坚决兑现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落实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6件实事,办理进度和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27.着力强化信用监管。落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要求,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将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提供服务支撑,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28.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公交、电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监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入社会评价,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建立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统筹协调和包抓机制,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用地、规划、环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当好企业“办事员”。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办理、并联审批等联合审批机制,对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资金到位等,按月通报、专项分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提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连接区域内各类服务机构、行业组织,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功能互补、服务协同,为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方面服务。加大民营企业维权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和市场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提升面向创业创新的服务水平。落实武威市初创型小微企业和成长型小微企业若干扶持相关规定,扶持无门槛、零成本、低风险创业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立有利于提升创业创新效率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依托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工业园区和优势骨干企业,面向主导产业方向、专业技术领域和特色创业群体,搭建公共服务、孵化服务、技术创新、区域创新、就业服务等创业创新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全范围服务,提升面向创业创新的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双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底前,持续推进)
32.强化行政效能督查。完善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企业问题收集处理制度,坚决整治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整治吃拿卡要和服务窗口服务质量差、乱检查、乱收费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奖惩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改革总负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其他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协力推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建立严格的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实行月计划、周安排,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政策制定、指导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法制组等7个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担责,按照实施意见,对照改革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抓紧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正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存在的差距,认真研究自身存在的问题,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倒逼,推进改革。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区、部门和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积极营造鼓励干事、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工作环境。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