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7—2018年)工作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017—2018年工作分工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信息化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融合创新,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网信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智慧城市部门协调工作组2017—2018年工作分工的通知》(皖发改高技函〔2017〕389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明确2017—2018年工作及分工。

  一、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行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城市资源整合,着力解决城市病、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提高惠民服务能力和均等普惠水平,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打造全天候、多渠道的惠民服务体系和透明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发展经验和建设运营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推动政务建设集约整合、协同共享发展,加快研究制定《蚌埠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等文件,推进政务服务云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化共建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信息办)

  三、开展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推进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开展时空大数据及时空信息云平台构建,推广其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众服务中的智能化应用,促进城市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参与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评价。(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四、推动智慧医疗应用。建设覆盖市、县、乡、村的卫生计生信息网络,联通省级专网。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通过平台整合基于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卫生管理系统,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以及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综合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手段广泛开展惠及民生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遵循国家和省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推进智慧教育应用。全面推进全市大中小学、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开展学校综合管理改革,充分融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校园生活,提高学校教学效果、管理能力和教育质量,改革学校教学方式和形态,加强家校联动、师生互动。加快教育核心信息系统部署,建立健全覆盖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信息系统及基础数据库。加快实现与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的数据互通、系统互联及应用协同,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育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基层的能力。大力深化“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应用,实现各类空间连通和互动,鼓励学校应用空间开展教学管理和评价分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六、推进智慧旅游应用。推进星级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旅游集散中心、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无线网络覆盖,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推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互联网运用,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开放,构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七、推进智慧交通应用。全面推进道路、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提高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覆盖率,开展内河干线航道船闸ETC系统建设。推动交通信息资源开放,鼓励社会机构基于互联网平台为社会提供种类丰富的“一站式”出行信息服务。不断拓展各类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提升物流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鼓励发展定制公交、通勤巴士、微循环公交等新型服务模式,优化公交资源与出行需求的匹配。提升交通支付智能化水平,加快跨区域互联互通。梳理交通信息资源,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推动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交通出行信息服务、规划决策、运行管理领域交通大数据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技术和手段,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集约发展,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社区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社区居民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

  九、推进智慧养老应用。依托统一的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安徽养老服务信息网,打造政府管理、养老服务和宣传推广平台,为政府决策、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推进智慧水利应用。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基层防汛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水雨情在线监测密度和预报预警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扩展对大中型灌区取用水、非农业地下水取用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在线监测。强化物联网、无人机技术在水利信息采集中的应用,搭建全市水利信息资源自动采集、统一汇集、按需共享的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水生态建设,加强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管理信息共享。完善市水利数据中心,丰富水利业务和空间数据,优化全市水利“一张图”,促进信息系统运行环境集约建设、统一管理。推进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强化新建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实施,促进新兴技术与水利管理的融合创新,加快防汛抗旱、生态资源、水利工程、行政服务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加强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十一、推进智慧城建。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相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领域智慧应用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十二、推进智慧人社应用。建设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大数据形成机制,支撑大数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方面的应用。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目录,完善市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依托政府数据开放统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开放。协助省级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努力实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等信息系统全省统一,逐步达到人社各业务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做好与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支持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和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建设社会保障一卡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提升12333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三、推进智慧食药应用。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移动终端现场执法和即时数据上传,推动执法过程痕迹化、数据电子化。整合各类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解决信息孤岛、数据冗余等问题,实现审、批、查各部门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行大数据分析,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工作靶向性。推动食品药品信息化追溯建设,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追溯主体责任,鼓励本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与提升计量技术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智慧监管试点,逐步建立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联的智能评估体系,提升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性,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提升计量技术能力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撑能力,加强传感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检定装置等涉及智能计量的测试能力研究和建设,完善相关市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计量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十五、提升智慧城市科技创新能力。面向智慧城市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未来智慧产业发展变革性技术,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衔接融合,重点开展大数据处理的理论与应用研究,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机制、防御体系等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云计算的访问控制管理、数据安全等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智慧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研究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着力开展核心电子器件、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品研发,增强信息技术对智慧城市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六、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推进农业节本增效,打造一批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加大农产品电商培训力度,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围绕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力提升农民信息获取能力、致富增收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市级农业数据的汇聚、分析、应用能力,丰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大数据应用。(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十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培育电商主体,培育一批本地电商品牌企业,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大力推进电商应用,普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传统服务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加快构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商创新创业,鼓励发展移动端电商、个性化定制、体验式营销等新模式,支持分享经济、协同经济等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商务外事局)

  十八、推进智能制造。依托安徽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整合共享各类涉企数据,为企业提供大数据、云服务等。推动制造业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实时交互和业务协同,推动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开展上下游、跨区域网络协同、精准营销、品牌推广。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从“点、线、面”(点是深入开展机器换人“十百千”工程,线是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面是打造智能工厂)三个维度发力布局全市智能制造,将智能制造转型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分步骤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九、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推进信息通信业转型发展。继续深化光纤接入网建设,大幅提高城域网和骨干网出口带宽。落实《安徽省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1年)》,提升全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

  二十、推进智慧公共安全应用。进一步推进视频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着力打造市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平台”,创新共享服务机制,拓展政府、民众对视频图像信息的综合应用。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和服务模式,做好信息安全评估工作,加大信息安全保障。继续推动重点行业、重要部门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加大对党政军、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可控。深入推进信息通报机构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一、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国家、省级标准落实,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实际需求,贯彻执行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推进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过程管理、数据共享和评价体系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实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二十二、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宣传。及时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联合相关媒体,对典型经验、案例宣传推介,营造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发展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