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余姚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余姚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特制定我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运用,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倒逼市级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努力使政府自身办事效能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着眼全局,重点突破。着眼推进政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行政审批、政府监管、基层治理等多个领域,努力在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领域率先突破,早出成果。

  (二)全面梳理,分步快走。要立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期分批公布实施。

  (三)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四)统一标准,加强督查。按照“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要求,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建立健全办事事项督查机制,确保改革有效落实。

  三、实施范围

  市级有关部门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依相对人申请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办事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家、省和宁波市级简政放权情况,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和工作计划,在2017年2月底第一批事项已经梳理公布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底前再梳理公布一批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对于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而言仍需跑多次的事项,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争取2017年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其他事业单位和涉及提供水、电、气、公共交通等服务的国有企业,也要参照上述梳理要求,于2017年4月底前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统筹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完成设置“基本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文化事业发展”“行业联审”等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流程再造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对于其他年办件量小、办事频率低的非常驻部门事项可以设置“其他综合事务”窗口作为兜底。泗门行政服务分中心同步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对因场地条件限制无法集中到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也要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进行机制和流程的改造。要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受理等办理模式,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和开展上门服务。加强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率达到95%,窗口办结率达到90%。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深化跟踪督办、考核评价等一系列机制,强化监督。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市级派驻部门在乡镇(街道)的服务窗口,把直接面向基层的各类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延伸至村(社区),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探索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并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完善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设立村(社区)网上服务点,推广就近申报、多点办理、全域通过、多级联办等服务。2017年3月底前,“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任务要全部完成。

  (三)依托“互联网+”融合网上网下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大力推行网上星级服务,推广“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深化网上和微信申报、预约等便捷方式,确保50%以上事项于2017年6月底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网上申请渠道,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年底前所有事项原则上都应开通网上申请。对申请材料复杂、环节较多而短期难以实现网上申请的事项,可先提供网上预审服务。进驻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及其他未进驻该中心的部门于2017年6月底前都要实现证照快递送达服务。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咨询系统。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加快完成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与行政审批等业务系统的对接,全面实现各项审批业务网上收费,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缴纳。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为统一平台,完成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移动客户端功能整合,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成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统一标准电子证照信息库,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证明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四)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优化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工作流程,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行、一次到位”等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积极推进信息化执法,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技术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便利化执法,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原则上要求当场办结、当场送达处罚文书。执法文书的送达采取上门送达、邮寄送达及其他便利当事人的方式。调查询问证人时,尽可能采取上门调查等方式采集证人证言;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履行听证程序的,要尽可能在当事人生活、工作场所等地就近组织听证会,以执法人员“多跑”换取当事人的“少跑”。同时,探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监管信用体系、审慎监管方式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五)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按照省、宁波的统一部署,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网上(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和督办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统一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市综合治理指挥中心等有效衔接,发挥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做好统一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解决“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到“群众有诉求、乡镇(街道)和部门须回应”。

  (六)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优化转移。依托“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积极探索部门职能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并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逐步把社会能够自主解决、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继续精减行政事项,实现政府行政权力“瘦身”,从源头上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次数。进一步简政放权,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持续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各类增加群众和企业办事手续的证明和盖章,清理前置中介服务,缩减行政事业收费,简化行政征收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市政府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牵头、总协调,加强工作落实督查,并负责牵头“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市编委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并牵头做好权力事项的比对调整及公共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公布等工作。市审管办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市法制办负责牵头做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裁决等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会同市审管办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优化应用等工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牵头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方案,构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分步推进行政征收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行政奖励等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市信访局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推进“最多跑一次”咨询投诉回应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改革措施落地。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评估制度,通过专项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