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单位:

  《城阳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40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进一步统筹政务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切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遵循“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级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整合全区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开放,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和民用大数据融合协调发展,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为建设生态宜居、品质活力的胶州湾北岸中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按照“先共享,后提高”的原则,在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初步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发展格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电子政务云建设。配合全市电子政务云建设,进一步加强统筹,归并整合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建设规模小、运行成本高、支撑能力弱的分散数据中心、平台设施、政务云和行业云。尚未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的,今后不再新建,依托市级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以下简称大数据云中心)开展服务;已建设并允许保留的,纳入统一的云服务体系管理;无特殊需要或上级无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安排机房建设和改造项目,不得分散配备机房设备、主机服务器、存储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有序组织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各类业务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除涉密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允许新建或部署独立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配合全市继续加强大数据云中心建设,建立云服务性价比对和评估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运行质量。

  2018年3月底前,梳理核实全区业务系统情况,根据业务对网络方面的要求,制定并上报业务系统上云迁移清单和迁移计划。2018年6月底前,初步实现全区政务云与大数据云中心容灾、监管和维运一体化;启动业务系统上云迁移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二)加快业务系统整合。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梳理各街道、部门和单位现有业务系统,清理资源闲置、功能可替代的“僵尸”系统,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

  2018年3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包括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审计和全面调查,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经费来源、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建设状态等。

  牵头部门:区审计局、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僵尸”、“影子”和共性业务系统(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的梳理报送和“僵尸”、“影子”系统的清理。2018年6月底前,配合全市完成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系统的应用整合。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全市完成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整合。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三)强化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坚持“义务共享、高效便民、集中统一、按需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集约统一、分级部署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促进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共享使用。

  2018年2月底前,梳理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应用情况,制定接入市级平台工作计划。2018年4月底前,根据省、市要求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6月底前,全区不再保留自建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系统,统一使用市级平台开展业务。2018年8月底前,整合全区自有数据归集渠道。2018年9月底前,完善全区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市级基础库形成互补。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四)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全区不再单独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已建设的要逐步并入市统一平台。引导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数据增值服务。

  2018年4月底前,废止原已建设的区级数据开放平台,并将原平台上与市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互补的数据资源并入市统一平台。2018年8月底前,对照《2018年政府数据开放清单(市直部门)》,梳理全区掌握的数据资源,形成与市直部门汇集发布的数据资源互补的《2018年政府数据开放清单(区市)》。2018年9月底前,按照《2018年政府数据开放清单(区市)》完成数据汇集,并在全市统一平台发布。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五)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

  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全区网站整合清理,并迁入全市统一技术平台。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网站和公众服务系统启用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完成全区面向公众服务的系统与全市一体化门户前端整合。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区各类热线、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提升在线服务效率和质量;完成全区在市级自建业务专网上运行的事项向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的迁移、整合。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政务服务手机端应用整合部署。配合全市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数据库,建立证照信息分类授权共享和应用机制。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六)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以市级统一办公系统为基础,深化政府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应用。

  2018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主要业务系统流程优化和服务对接规范,推动全区主要业务系统与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应用。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加强各类移动办公网络和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动非涉密办公业务的移动应用。对接全省统一的移动业务网络,完成全省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接入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网络办、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七)规范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配合省、市做好规范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根据需要逐步完善内网应用。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互联网出口整合,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统一接入全区平台。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街道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2018年12月底前,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到社区的延伸,具备承接部门业务应用的能力。完成全区单独建设的业务专网整合。配合做好上级部门部署的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八)促进大数据创新发展。推动大数据采集、处理、开发和应用模式创新,建成集数据存储、抽取融合、实时处理、离线计算、脱敏服务、可视化展示、定期归档和长期使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加强政府数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为政府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分析挖掘创造条件,推动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建立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机制,推动大数据在政府治理、民生服务、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强与通信、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协作应用试点示范,以政务大数据发展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实现大数据新产业、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快速增长。完善管理和技术措施,制定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和安全评估体系,提升针对隐私数据泄露、违法数据流动、数据真实准确性等安全风险隐患的识别、监测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大数据归档和长期保存机制,实现具有长久保存价值大数据在线归档、规范整理、长期可用。完善归档大数据共享开放标准,构建归档大数据服务平台,促进归档大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

  2018年4月底前,明确全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职能,成立区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大数据协调推进机构。2018年6月底前,制定全区大数据发展促进实施意见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逐年发展目标,确定重点大数据企业、项目、园区、创新平台、重点招商企业和工作推进措施。2018年9月底前,启动全区域大数据示范应用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

  三、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基础设施组、应用推进组、数据资源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信息政务系统整合共享日常工作任务,区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予以通报。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有关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

  (三)开展评价考核。2018年年初,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度对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从2018年起,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底前向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维护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情况、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使用情况等。

  (四)加强审计监督。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逐步建立信息化项目“一建设一审计”的常态化审计制度。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五)建立备案制度。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体系,为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供制度规范。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维信息采集,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力度。凡涉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必须进行区级财力统筹。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

  (六)提供财力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础平台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投资,运维工作经费纳入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涉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和建设运维资金。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在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域的应用。

  (七)确保信息安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传输、计算、存储、共享、开放、使用等全流程的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统一政务信息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共享交换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附件:城阳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

  主要职责和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部署要求,审议全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李红兵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苟育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吴茂锋    区委保密办主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

  矫俊兆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明霞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曲维珍    区编委办主任

  赵可涛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王  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纪总纲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永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振理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  伟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徐显玉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纪瑞礼    区民政局局长

  刘同章    区司法局局长

  王显刚    区财政局局长

  王立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建军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纪伟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志刚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清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绍鹏    区农业局局长

  孙勋先    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孙双群    区商务局局长

  董  林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相贤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春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理阳    区审计局局长

  栾俊元    区统计局局长

  任  毅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纪永伦    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朱  杰    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徐立鹏    区林业局局长

  张  建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建基    区旅游局局长

  王孔飞    区地震局局长

  王泽全    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主任

  李  波    区金融办主任

  潘孟召    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王法城    区供销联社主任

  赵建让    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明    流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锡宏    夏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红俊    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学永    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主任

  矫  鲲    上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世国    城阳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  伟    城阳国税局局长

  王源君    地税城阳分局局长

  车言光    城阳环保分局局长

  袁  明    城阳规划分局局长

  汪中虎    城阳区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苟育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栋同志兼任办公室执行副主任,区编委办副主任于元斌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党委副书记朱广信同志、区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李惠娟同志、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张帆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朱光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