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重视运用互联网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服务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在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也有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便民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切实提高我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总体要求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也是夯实政府施政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的重要渠道。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以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创新表现形式,加强协同联动,提高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传播主流声音,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扎实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重点工作

  (一)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发布更新保障机制,增强发布时效,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监测,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各级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网络解读方案。要科学设置政府网站栏目,注重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主动密集发声,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等,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澄清事实。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工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并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疏导情绪,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四)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领导信箱、网友留言、微博微信等,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开办互动栏目的单位,要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置,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五)规范外语版网站内容建设。开设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更新,确保语言规范准确,尊重外国受众文化和接受习惯。精心设置外语版网站栏目,突出江西特色,展示江西形象,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核心信息尽量与中文版网站保持基本同步。加强与相关外宣媒体的合作,解决语言翻译问题。没有相应条件的可暂不开设外语版网站。

  三、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一)建立信息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对主管主办的政府网站,应由办公厅(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制定完善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要结合实际需要,确定一位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在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的职能部门中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内容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发布方式和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落实编辑把关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工作,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防止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网站集群效应。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站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时,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转载、链接工作力争在1小时内完成,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过信息报送邮箱(xxbs@jiangxi.gov.cn)及时将拟发布的信息报送至省政府网站编辑部,并强化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本地、本部门栏目信息的发布更新。各级政府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发布、招商引资、旅游推介等重要活动时,应安排政府网站参与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级政府网站要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主动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四)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组建网站的专业运行管理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把关。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既加强沟通交流,又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

  四、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厅(室)负责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由其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推进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布局结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单独建设技术平台,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及所辖县(市、区)的政府网站。为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可在3-5年内迁移至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

  (三)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解读重大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绩效评估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语言翻译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四)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对全省政府网站的年度绩效考核,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根据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日常监测、督查机制,对本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对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便民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要求限期整改。

  各设区市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