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我委支持编制的数据开放和共享系列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4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数据开放和共享系列地方标准具体包括《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DB44/T2109-2018)、《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技术规范》(DB44/T2110-2018)、《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管理规范》(DB44/T2111-2018)等3个地方标准。其中,《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规范了政务信息资源的信息分类编码原则和方法、分类编码、标识符、提供方代码、标识符管理等内容;《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技术规范》规范了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的分类组织方式、元数据、数据格式、版权声明、数据使用策略、数据更新及数据质量要求等内容;《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管理规范》规范了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管理的角色与职责、管理过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内容、数据开放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等内容。

  该系列地方标准对进一步打造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开放有重要指导作用。

  附件:1、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DB44 2109-2018).pdf

  2、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技术规范(DB44 2110-2018).pdf

  3、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管理规范(DB44 2111-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