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18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十最”政务环境助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含部门自建专业大厅,下同)资源,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通过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2018年1月底前,市及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实际制定“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市及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服务运行;年底前实现规范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由过去部门分设窗口整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数量,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规范,明确前台受理窗口和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权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部门自建专业大厅对不能一次办结或需要多个窗口联合办理的业务,要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依托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下放、增加和运行要素调整的管理,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梳理规范办事指南,推进办理流程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核准和前置条件,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明确每个环节办理时限、标准和规范,变串联为并联,变平行为并行,努力打造全链条审批。梳理并推出第一批“网上办”、“一次办”、“我来办”、“自助办”的“四办”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流程、要件、服务在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同步标准化。

  (三)规范出件窗口服务。建立统一出件管理制度,提升出件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提供证照寄递、文件原件验证寄送等第三方物流寄递服务,切实减少群众跑腿次数。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基础上开发寄送选择和送达模块,提供邮件实时查询服务。

  (四)强化“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对尚未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应纳尽纳;对尚未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应上尽上;对尚未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归入审批处(科)室的,要应归必归;对尚未进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处(科)室,要应进必进。要认真梳理进驻大厅的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科学分类,合理定位,制定大厅“一窗受理”事项清单,包括受理条件、申报材料以及清单名称、样式、填写内容要素、示范文本等。

  (五)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基础上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加强与部门自建系统的对接整合,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确保受理信息实时推送、充分共享、协同应用。继续推进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全程网办率”、“网上申办率”、“网上咨询按时办结率”和办事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平台身份认证、并联审批、网上缴费、预约办理、证照共享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六)推动大厅功能升级。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结合实际设置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配套区域,配备具有上网服务、排队叫号、自助查询、业务办理、服务评价等功能的智能化设备,提供互联网查询、咨询、办理、投诉等服务。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督窗口服务情况,实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之间视频远程咨询、受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城同办。

  (七)推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综合受理窗口业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上全过程运转。将省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统一入口,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建立“一窗受理”工作机制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深度融合,协同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承担有关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时间表,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应纳尽纳、应上必上。部门自建专业大厅要按要求纳入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三)落实人员、经费保障。要充实工作队伍,加强对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选配,并由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考核。要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省统一要求,将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检查督导。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督导机制,工作推进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规实施问责。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济政办字9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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