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是上海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也是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必然要求。大力推进本市公共场所WLAN覆盖,对提升城市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就加快推进本市公共场所WLAN覆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府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资源合理使用,开展示范应用;发挥电信运营商的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完善运营机制。

  二是加快建设与有序推进相结合。加强组织协调,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快WLAN安排;制定相关规范意见,防止同频干扰,减少重复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三是适度免费与付费服务相结合。主要公共场所为公众用户每天提供一定的免费上网时长,用于资料查询、邮件收发等基本应用,其他应用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

  (二)目标

  到2013年年底,本市人流较为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约450处主要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枢纽候客区、公园绿地及旅游景点游客休憩区、文化场馆活动区、公立医院候诊区、商业街圈休息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等)实现WLAN全覆盖,为公众用户提供适度的免费服务。

  到2013年年底,基本建成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城市WLAN网络,实现本市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计划提出的覆盖场所2.2万处(约13万个AP)的无线城市建设目标。

  二、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高WLAN覆盖建设水平。

  1.制定本市公共场所WLAN建设指南,明确公共服务场所WLAN覆盖范围、建设实施方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加强对建设实施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覆盖建设。(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部门和单位:相关委办局、区县政府、电信运营企业)

  2.制定公共场所WLAN集约化建设规范,明确组网要求、技术指标、操作流程等。由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解决集约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无线电管理局。配合部门和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企业)

  3.制定规范公共场所WLAN建设中的业主收费意见,明确除机房租赁、配套用电、施工赔补等可按成本价合理收取费用外,原则上不再收取额外费用,并加强对业主收费行为的监督和检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配合部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4.制定5.8GHz频段的使用规定,加快开展使用5.8GHz频段组网的试点。加强对WLAN频率资源的管理,减少同频干扰,提升网络质量。(责任部门:市无线电管理局。配合部门和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电信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