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程,确保实现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网上为民办事和机关网上协同办公,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提高政府及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发挥电子政务在促进政府效能建设、改进为民服务、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积极组织编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力推进电子政务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全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年是谋划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由电子政务专家、相关单位电子政务负责人组成的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写工作组,工作组要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省内外电子政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精神和借鉴兄弟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电子政务的实际,积极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写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编制好本地、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下发后做好相应调整。各市地及省直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报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进一步推进省政府网络资源整合,继续完善网络延伸基础建设工作。

  1.继续推动部门利用已经建设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促进网络资源整合。一是对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开展业务纵向网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网络带宽,满足各项应用需求。二是继续启动省直部门纵向网建设工作。同时,完善各市地县区网络平台建设。三是根据全省电子政务网上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网络的互联互通要继续开展向下延伸建设工作。

  2.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和升级工作,各地政府参照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模式,遵循统一网络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构建完善本地政府电子政务网。

  (三)大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公众的现实需求,以“整合、应用、服务、效益”为主线,以使用全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为核心,关键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协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开发推广可以满足各单位业务需求的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应用深化、投资问效为原则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1.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的要求,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的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实现与国家、各地和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全省政府政务公开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27号)要求,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将在省直各部门和2个试点市、2个试点县实施。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系统,实现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通报的目标。

  3.全省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黑政办发[2010]4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选择10个行政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电子政务基础较好的省直部门先期纳入省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将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地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要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自动采集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对业务运行流程自动监控,提供时限判别、收费监督、资料数据对比、异常处理监督、智能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

  4.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延伸到县级政府。在前期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试运行的基础上,2011年实现全省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正式运行,传输内容及相关要求与省政府向各市地、省直各部门传输电子公文的内容及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