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制度,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应审尽审,确保一视同仁、普惠包容。
一、注重顶格推进、流程规范,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作为山东省首批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试点地市,济南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政策措施出台的必经程序和前置审查事项,以“两办”文件明确全市出台财政金融、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业发展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前,首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再进行合法性审查,构建起会商联动、递进审查机制,形成了“两个一律”的刚性约束,即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措施,一律不得出台。在具体操作执行中,建立“部门自我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市场监管部门会审—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四级审查流程,有效破解审查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题。会审机制建立以来,共会审全市政策措施301件,对208件存在限制准入、违法补贴等问题或风险的政策提出523条修改意见,均被采纳。
二、注重部门联动、多方参与,持续拓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
在全市建立多方参与机制,从“建”、“用”、“评”三个环节,拓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建”的环节,济南市在全省率先整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立由23个部门组成的市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公平竞争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搭建全省首个政策制定部门内部审查工作人员库,组织34个市直部门人员入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在“用”的环节,联席会议设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8次、研究议题12个,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风险防范十五条》、《重大政策会审指南》、《公平竞争评估标准》等11个制度文件,明确政府采购领域81项鼓励事项、132项禁止行为,推动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在“评”的环节,针对部门、区县在审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部门审查人员、第三方专家共商共研,加强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影响的评估分析,确保出台政策措施公平公正、精准有效。比如,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指导某部门整改限定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给予奖补问题;围绕发放消费券,聚焦可能出现的指定单一平台发放、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的商品等问题,提前发函提示政策制定部门,既提高了审查质效,也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注重数字赋能、开放共享,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
为破解公平竞争审查专业力量不足和业务量增加的矛盾,济南市在数字济南建设框架下,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作成效。一方面,开发打造“公平竞争审查预警监测系统”,向34个市直部门、15个区县开放权限,接入5个平台数据接口。该平台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文件出台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预警监测,通过敏感词、违规词数据库进行智能排查,智能识别规模条件、限定行业等关键信息,提升审查效率、降低合规风险。系统使用以来,共发出预警139次,修改文件117件,审查效率提升了90%。另一方面,依托山东通“一次办成”模块,上线“公平竞争审查”服务,全过程线上审核、线上存档,平均会审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压缩1/2。
四、注重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进一步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破除市场壁垒
在做好日常审查基础上,以专项清查“攻坚”,实现点面结合、常态与集中攻坚互补的完整审查闭环。连续3年开展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专项清查、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行动,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坚决杜绝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比如,监督指导某区县整改与某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签订的排他协议,监督某部门整改财政奖补与经济贡献度挂钩的政策文件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市共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883件,修改或废止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12件。2025年1—10月,全市抽查政策文件119件,发现问题9件、占比7.5%,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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