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效,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优秀经验做法,本期发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5例,展现了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等地,在智慧监管、项目勘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就业宜居、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供参考借鉴。
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2025年第3期)
1.“智能监测+靶向治理”包头市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
2.通辽“云勘验”:大幅提升审批效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数字赋能“以工代赈” 打造就业宜居新样板
4.锡林郭勒盟以集成改革精准管控 打通经营场所获取“快车道”
5.全链条精准发力 多层次立体保障——阿拉善盟公平竞争审查体系的创新实践与突破
“智能监测+靶向治理”包头市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包头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创新监管机制赋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通过强化“一把手”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系统构建“法治筑基+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模式,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改革,创新构建“感知预警+分级管控”动态监管体系,实现从“多头执法”向“智能监测+靶向治理”的转变,监管精度与营商温度实现有机统一。典型做法被列为自治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
一、具体做法
(一)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探索创新智慧监管。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食药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重点建设了“一中心(包头市市场智慧监管中心)、八平台(包检道、包特安、包证链、食安在线、鹿城溯源、阳光餐饮、电子处方、注册登记)”,形成多领域覆盖的智能化监管网络。一是靶向监管精准化。通过“食安在线”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信息舱,归集全市287家食品生产企业数据2973条,实现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二是重点领域全覆盖。全市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重点商圈餐饮单位100%入驻“阳光餐饮”平台,后厨操作全程可视化;零售药店100%接入“电子处方”平台,实现处方流转可追溯。三是电子存证高效化。依托“包证链”平台,为983家企业颁发电子存证证书411张,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通过“包检道”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为3406户企业提供免费检定服务,开展质量惠民服务2.6万次。四是智慧监管创新突破。在全区率先建成并应用成品油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118家民营加油站的全流程数字化覆盖,精准识别并堵塞利用软件实施计量作弊及偷税的监管漏洞,同步大幅压减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结合实时监测数据,依法精准查处一批重点难点案件。“昆都仑区某石油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优秀执法案例,相关治理经验获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专题深度报道。
(二)全面推进“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实施办法》,推动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一是主动服务企业需求。建立“请进来、走出去、送上门”机制,累计走访稀土、晶硅等重点企业60余家,提供技术服务5693项,帮扶中小企业57家、解决技术难题17个,减免计量费用1091万元。二是柔性执法制度化。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0版),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柔性执法。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安全类)》,为实现“类案同罚”奠定基础。三是执法温度与力度并重。2024年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54件,其中70.87%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三)全面实现执法音像实时入云。建设完成执法全过程音像证据管理系统。该系统执法音像借助5G网络云传输实现边录边传,执法音像现场采集完毕时,音像的上传和存储也自动完成;执法人员可登录该系统,通过当事人、采集日期、案件类型等快速查询定位并回看下载。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对执法音像设备的配备使用、全过程音像记录的范围情形,以及回看下载和管理归档等予以明确规定。通过对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评估,深入推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二、改革成效
包头市通过构建“智能监测+靶向治理”体系,实现监管效能跨越式提升,智慧监管系统覆盖经营主体28万余户,非接触式监管服务覆盖率达83%,企业接受检查频率大幅减少。在全区率先应用成品油智慧监管系统,有效遏制偷税漏税行为,推动税收合规性实现改善,努力实现“零干扰”监管与“零漏洞”治理双赢格局。服务型执法模式显著降低企业合规负担,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纠纷,相关经验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题推广。执法全过程数字管理成果在全区市场监管法治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经验推广,通过示范展示执法记录仪全流程使用规范,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经验启示
(一)“互联网+监管”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通过数据共享与技术赋能,构建“智能监测+靶向治理”体系,实现从“人海战术”向“精准执法”转型。非接触式监管不仅提升效率,更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预,为“综合查一次”乃至“无事不扰”奠定基础。
(二)服务型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摒弃“以罚代管”传统思维,将执法重心转向事前风险防控与事中规范指导。通过技术帮扶、费用减免、容错清单等举措,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执法有力度”与“服务有温度”的有机统一。
(三)包容审慎监管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制度保障。推行柔性执法,避免“一刀切”的执法方式,给予企业更多自我纠错的空间,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还增强了市场主体的信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发展空间,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辽“云勘验”:大幅提升审批效能 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通辽市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勘验新路径,全面推广应用“云勘验”系统。通过全域推广为基层减负、优化功能构建知识库、实行“勘审分离”保障合规三大举措,实现勘验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梳理并发布2025年“云勘验”事项84项,累计发布事项达168项;已通过“云勘验”方式完成项目勘验3149次,整体办结率100%;每个项目完成时限由过去的1—2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2小时,勘验时限平均缩短90%以上,有效节省公务人员出勤6298人次,减少公务用车使用4094班次,直接节约财政支出约410万元。
一、全面推广“云勘验”,减轻一线勘验负担。在总结前期常态化开展“云勘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初,通辽市作出统一部署,明确全面推广“云勘验”系统的具体要求,各旗县(市、区)积极响应,分别制定《推广使用“云勘验”系统2025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实行周报制度,建立分级调度机制,系统推动“云勘验”工作落地落实,持续督促各旗县(市、区)提升办件效率。
二、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构建“云勘验”知识库。及时响应并解决基层在使用过程中反馈的系统定位不精准、登录流程繁琐、前置摄像头无法获取现场信息、申请人重复注册账号等问题,推动系统功能持续完善。优化升级登录方式,申请人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即可完成注册登录,大幅提升系统使用便捷性。建成“云勘验”在线知识库,各地区将以往勘验中常见问题及群众关注度高、理解难度大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并集中录入,方便在线查询各类常见问题及勘验事项,目前知识库已储存171条数据,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均可通过知识库智能系统获得实时在线解答。
三、推行“勘审分离”,保障高效合规。围绕“不见面审批”改革要求,“云勘验”系统从机制上杜绝了违规操作的可能,推动审批人员与勘验环节有效分离。勘验前,申请人需在系统中签署电子《“云勘验”承诺书》,确认涉密内容安全性及勘验要点的真实性;勘验结束后,双方在同一电子表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实现全程影像记录、资料完整归档,确保标准不降低、内容不遗漏、材料不缺失,为后续核查提供可靠依据,切实为企业群众带来了更加便捷、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新体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数字赋能“以工代赈” 打造就业宜居新样板
近年来,康巴什区大力推行“以工代赈”带动转移农牧民就业,依托“根数据库”打造智慧管理平台,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管,推动劳务队管理、资金监管、技能培训等环节更加数字化、透明化、高效化,走出了一条“数据赋能、带动就业、共同富裕”的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子。
一、拓展数字场景,实现全流程智慧监管。康巴什区按照数据共享、集约共建的理念在“根数据库”平台上开发了“以工代赈”特色应用,在共享转移农牧民数据的基础上,开发“两库一表”、劳务队监管、技能培训记录、资金监管等8项数字化服务模块,形成覆盖项目发包、劳务报名、人员匹配、资金拨付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截至目前,系统已录入项目80个、劳务队319支,实现数据联动、一键直达,有效减轻基层填报负担,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率。
二、精准匹配促就业,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以工代赈”数字化平台,康巴什区实现转移农牧民与就业岗位的智能匹配,推动劳务资源高效配置。以往需多部门协同、线下办理的流程,现转为线上统筹、数据共享,不仅提升了劳务队组织化程度,也增强了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切实发挥“赈”的实效,助力稳就业、促增收。
三、强化资金监管,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以工代赈”资金全程线上监管,确保资金拨付有据可查、使用规范有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增强政府公信力。配套的技能培训模块也实现了培训过程与成效的数字化记录,为转移农牧民能力提升和长期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四、数字赋能聚合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康巴什区以“根数据库”为底座,推动街道、社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数据跑路、干部减负、群众受益”的良性机制。该模式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也为全区深入实施富民工程、探索共同富裕路径提供了数字化支撑。
“以工代赈”数字化系统赋能基层治理,成为康巴什区营造良好就业与营商环境的又一张“数治名片”。下一步,康巴什区将继续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为营造更具温度、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探索。
锡林郭勒盟以集成改革精准管控?打通经营场所获取“快车道”
锡林郭勒盟锚定“风险防控提质、便利度提升”双向目标,统筹盟旗两级力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动深化不动产登记、施工安全监管等关键领域提质增效,构建起“盟级统筹、旗县攻坚、上下协同”的改革格局。
一、盟级统筹平台赋能,织密项目落地“闭环链”。盟级层面聚焦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瓶颈,以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为核心载体,搭建跨部门协同审批平台,实现地下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城市更新类项目“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并联审批”。通过打破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壁垒,推动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核验结果互认,构建“审批高效—项目快建—成果快享”全链条工作闭环,将城市更新“进度条”精准转化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截至目前,盟级统筹推进的城市更新类项目平均落地周期较以往缩短30%,审批效率提升40%,有效破解部门协同不畅等难题。
二、旗县攻坚产权改革,释放资产盘活“新动能”。旗县层面以产权登记改革为突破口,精准发力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交易服务。西乌珠穆沁旗重点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攻坚,目前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98.65%,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达90.16%,为乡村振兴筑牢产权基础。同时,积极扩大“带押过户”政策应用范围,简化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等流程,已成功办理业务2笔,惠及4户家庭,实现不动产交易“一次申请、一站办结”。创新推行“信用+登记监管”模式,将信用评价结果深度融入登记全流程,信用分类应用占比提升至30.77%,在简化交易流程的同时,实现监管精准化升级。
三、盟旗联动集成审批,跑出项目落地“加速度”。以太仆寺旗为试点,盟旗联动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审批模式,将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市政联合报装三个高频审批场景整合为“一件事”,组建跨部门服务专班,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依托盟级审批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旗县审批材料跨部门复用、核验结果互认,大幅精简审批环节和材料。改革后,项目开工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竣工验收缩短至7天,申请材料平均减少31%,审批环节压缩67%,市政报装实现1日内办结,较以往时限压缩90%以上。试点经验已在全盟部分旗县推广,累计惠及企业40余家。
全链条精准发力 多层次立体保障——阿拉善盟公平竞争审查体系的创新实践与突破
阿拉善盟以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区域市场环境为核心,创新构建“1+2+2+2+10”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可推广的实施路径,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根基,形成特色鲜明的阿拉善经验。
一、一张清单划边界,立牢审查“基准线”。制定出台《影响公平竞争行为合规指引清单》,以“具体违规情形+明确合规指引”为框架,精准破解基层政策制定中“识别难、整改难”问题。清单系统梳理15类46种典型违规行为,覆盖“地方产业政策”“招标投标”“补贴政策”等高发场景,实现“一表对照查风险、提前预判避隐患”。
二、两项机制提效能,强化审查“约束力”。一方面,引入专业评估,补全审查盲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域公平竞争评估,聚焦市场准入、地方保护、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严格对照4大类19项审查标准,综合运用“文件筛查+实地访谈+问卷调研”模式,系统识别并纠治隐性壁垒。2023-2024年共排查出11项排除限制竞争条款,推动《阿拉善盟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等政策中的歧视性规定全面清理,整改完成率100%,有效解决“自我审查视野局限”问题。另一方面,强化责任追究,压实审查义务。明确“应审未审”“审查流于形式”等情形的问责路径,建立“约谈—通报—考核扣分”递进式追责机制,严格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要求。例如,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中,向涉及存疑文件的2家盟直部门下达《公平竞争审查指导建议函》,相关问题均完成整改。
三、两套指南定流程,规范审查“操作关”。一是建立“双审制”闭环,筑牢程序防线。推行“起草部门初审+法规部门复核”双层审查机制,确保每项政策均经规范审查流程。实施后,最大限度避免政策“带病”出台,有效防范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二是强化跨部门协同,提升联审质效。依托涵盖30个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提请—会同审查—反馈”的重大政策协同审查机制。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加大联审力度,已为3家部门的6份政策措施开展会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两类规则强监督,提升制度“执行力”。一是推进跨区域协同抽查,打破市场壁垒。制定阿拉善盟跨部门、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规则,与周边地区签订市场监管领域区域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探索西部三盟市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新模式,助力营造统一、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举报快速响应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受理—核查—反馈”举报处理流程,定期发布问题线索征集通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