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不动产官微将陆续发布各地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实践创新案例,展现各地在推动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带押过户”“交房(地)即交证”、预告登记、量化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等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青岛登记中心”)通过制度创新、路径创新、服务创新,持续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深化非公证继承登记便利化改革。目前,青岛市在办理时限、办理便捷度等方面走出了一条“上级支持、群众满意、做法成熟”的特色新路。
主要做法
坚持制度创新,搭建非公证继承登记制度框架。青岛登记中心印发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统一了全市不动产登记标准,为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筑牢了制度根基。同时,青岛登记中心对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以及办理时限等予以明确,详细规范了各环节的操作程序。
坚持路径创新,切实简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一是集成办理程序。青岛登记中心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材料查验与登记受理环节合并,大幅压缩办理时间。二是简化查验程序。青岛登记中心出台规定,在查验继承材料时,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须到场;若申请人能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该继承人无须到场;若申请人持有公证遗嘱,只需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到场。三是简化申请材料。青岛登记中心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申请人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允许申请人以书面承诺替代。四是强化信息共享。对于能够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青岛登记中心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坚持服务创新,借助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服务提质。青岛登记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公证调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公证机构辅助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继承相关事实和内容进行调查,登记机构依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办理继承登记。一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公证人员可深度参与继承材料的审查,运用专业调查手段核查亲属关系、材料真伪等关键信息,这有效提升了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设立“非公证继承”专区。青岛登记中心在专区内设置咨询引导台,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引导和材料预审服务;同时设立独立的调查接待室,实行“一室一案”,登记人员与公证人员协同收件,切实保护权利人的隐私。三是覆盖复杂继承场景。针对涉外继承等特殊情况,青岛由公证机构协助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配备高清录音录像设施设备,对办理过程进行录像存证,确保登记安全,避免矛盾纠纷。
工作成效
办事便捷高效,打造急速办理体验。青岛登记中心将材料查验与登记受理程序合并,同步推进调查与公告工作,实现当天申请即时办结的高效成果;同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有效减轻当事人申请过程中的材料准备负担;此外,还推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减少群众往返次数。
登记安全可靠,构建稳固保障体系。青岛登记中心创新性地构建“登记定标准-公证做服务-财政保经费”的协同协作机制,借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证机构的专业力量;同时运用公证调查的专业手段,精准核查亲属关系、遗嘱效力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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