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印发《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我省部分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获国家推广,现予以刊登,供各地学习借鉴。

  案例一

  广东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法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能动司法强化平等保护企业产权

  一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成立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贯彻落实,出台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规范性文件10余件。

  二是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申诉案件。加强刑事涉案财物审查,及时返还合法财产,依法没收或责令追缴退赔违法所得。

  三是坚持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加强民事反垄断案件审判,加强虚假、恶意诉讼审查,防止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市场竞争。妥善处理因企业搬迁、调岗、停工限产引发的劳动纠纷。

  四是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完善核心技术专利保护规则,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研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二、以高质量调研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高质量司法”调查研究。广东法院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等主题开展14项调研,研究成果转化为32份制度文件,提出重点对策建议120余条,全省各级法院形成653份调研报告,以高质量调研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进“百项深调研”培育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产权保护、涉企纠纷解决等方面开展100项调研课题,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作分享交流。

  三是深入推进企业法治需求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与省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强化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推动多元解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和帮助信用修复。

  三、以精准施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湾区企业融合发展。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三年行动方案和服务保障南沙平台建设意见,推进区域内商事规则衔接融通。推动成立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大湾区司法研究院,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建设,为全面提升大湾区法治保障能力水平、推动重大改革先行先试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支持广州、深圳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提出服务统一大市场、激发创业活力等12项举措。

  三是优化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发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保护创新成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20项重点任务、134项具体工作举措。发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助力经营主体减负纾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四、以法治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

  一是开展企业家系列学法活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送法进企业、护航助发展”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四个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就防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等开展普法宣讲。

  二是深入开展“百项精品普法”活动。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以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从视觉创新、地域特色、热点主题、特定群体、“六进”基层行等五方面,培育100个精品普法项目。

  三是发布典型案例指引企业合规经营。开展“百项专题案例”培育活动,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专题案例14批127个,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出版《法治的阐释——广东法院案例精选》等普法宣传书籍30余项,康美药业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四是加强涉企业司法建议工作。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合同签订、财务管理等方面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发布专业化精准化司法建议1793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案件发生,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案例二

  广州市:建设智慧税务 打造高质量、现代化税收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18年10月在广州市视察时强调,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2023年4月视察广州时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凸显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优势。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打造高质量、现代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智慧+”法治保障,帮助经营主体蓄力成长

  一是免申即享,税费红利“直达快享”。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大数据分析,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政策找人”。除法定核准或备案事项,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实现95%以上优惠事项“免备案”。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推送工作,深受小微企业好评。

  二是权益保护,企业诉求“直通快应”。创新推出“不满意,请找我”服务,依托大厅、两微一端等载体,实行闭环管理、台账跟踪,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近万条。密切跟踪税务总局三批共62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穗税春风惠民”12条广州特色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捷高效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引导遵从,纳税信用“一码通行”。推出“广州税信码2.0”,企业通过手机微信随时“亮码”展示纳税信用信息,为全市超百万户纳税人打造可随身携带的纳税信用电子名片。截至2023年6月,已为全市近6万户次纳税人提供近10万次查询服务。

  四是多方蓄力,税费争议“源头直解”。构建“只进一扇门+争议一站结”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新模式,全市成立11个税费争议调解机构,配备调解员528人,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由联合处置中心统一受理、集中处置和结果告知,让诉求反映、争议处置“最多跑一地”,有效降低争议处置成本。

  二、“数字+”服务提升,便利经营主体纳税缴费

  一是打造“云税厅”。通过“一站式”集成全部智慧办税服务渠道,构建“1+N”模式智慧办税新生态,提供覆盖全税种、全业务、全渠道、全流程的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1—11月,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线上集约处理税费业务5955.1万笔,实体办税厅上门办理量比建设云税厅前同比减少62%。

  二是推出元宇宙办税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以实体办税厅和纳税人之家为蓝本,将虚拟空间划分为咨询辅导、业务办理、纳税人学堂、税务文化墙等区域。纳税人通过佩戴VR眼镜即可随时随地与税务专员“面对面”沟通办税。

  三是打造一站式云上服务立体矩阵。整合云办税、云咨询、云直播等多种服务渠道,纳税人通过手机即可咨询和办理业务。黄埔区税务局上线“埔小税”数字客服和“埔税魔方”税费知识谱系平台,多维度精准宣传税费政策、快速响应服务诉求。

  四是推动数字化人民币缴税。分梯次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支持以数字人民币支付税费款和办理退税业务,全省率先实现数字人民币退税,2023年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款超4亿元。

  五是丰富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出税务智能语音机器人“税宝”,提供7×24小时智能语音咨询服务。推出智能外呼技术“智税Call”,由机器语音代替人工,实现双向交互、自动高效的税企沟通。黄埔区自主开发“税音通”智能语音助手,针对人力资源、建筑安装等行业企业,自动拨打电话开展风险提醒,从源头减少自然人异议申诉数量。

  三、“平台+”市场环境,促进经营主体良性集聚

  一是推进广深双城联动,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广州市与深圳市签署《双城联动税收合作框架协议》,推动10大方面33项措施深入合作,持续为粤港澳大湾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广深两地合力打造“湾区通办”试点示范区,实现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系统、远程视频办等“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渠道在智慧柜台上的互相嵌入,目前已有86项业务纳入两地办税缴费服务一体集成清单,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地跑、折返跑等问题,实现涉税费业务“家门口”办。

  二是紧盯人才关键要素,支持港澳专业人士跨境执业。广州市出台执业认可清单,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被列入其中;成功推动省税务局出台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港澳涉税专业人士经执业登记后,可以在广州南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目前已有8名港澳人士在南沙成功办理执业登记。

  三是支持涉税专业服务业在南沙集聚发展,助力产业升级。广州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南沙先行启动区为主体空间,成功挂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已有8家粤港澳大湾区财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签订入驻意向,将充分发挥财税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税企纽带作用,助力南沙招商引资,优化地区产业格局。

  四是聚焦经营确定性,探索涉税费事项“事先裁定”。为从事并购重组等复杂经营活动、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型业务模式的大企业纳税人提供税法适用确定性服务,帮助预判未来发生特定复杂事项的税收成本,提升涉税确定性。推出国际税收确定性服务“线上办”,将确定性服务范围全面覆盖非居民纳税人对税收确定性需求较高的国际税收事项,降低纳税人跨境税收风险,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征纳关系。

  案例三

  深圳市创新中小企业办理破产审理模式 促进市场要素“快进快出”高效释放

  深圳法院积极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要求,依据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建立办理中小企业破产专门程序及配套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一、建立中小企业办理破产专门程序

  针对中小企业办理破产特点,深圳法院制定破产案件快审改革方案,建立快审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组建专门的快审合议庭,集中审理破申案件、清终案件、破终案件以及经审查识别可以适用快审程序的简易破产案件。对于简易案件,在确保各方法定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破产申请审查快、僵尸企业出清快、中小微企业拯救快的“三快”成效,加快助企纾困解纷。

  二、全面规范办案标准

  破产快审团队采取“智能化数据筛查+专业化人工识别”方式,通过两次漏斗筛选,对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组织编写《企业破产申请类案标准化审查指南》,统一案件受理标准。编写《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办理指南》,制定破产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规范办理破产流程,全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三、试行破产管理人指定新规则

  为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深圳法院试行“推荐优先”“集约打包”等多元化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在多件案件集约化打包选定管理人的基础上,实行限制“报酬成本+办理期限(5个月内)”的双限机制,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办理质效。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探索“推荐优先”方式,允许债务人企业、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法院指定。

  四、府院联动机制向前端延伸

  法院与国资、工商、税务劳动、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件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与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企业风险提醒机制、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和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问题突出、矛盾激化以及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及时在前端采取欠薪垫付、融资支持等措施,统筹解决企业民生保障、员工安置等问题,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五、建立中小企业专门和解机制

  依托诉源治理改革,全流程开展破产和解,鼓励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做实“分调裁破”机制。创新探索当事人立案、受理破产清算前的先行调解。鼓励企业采取第三人代偿债务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保留企业法人资格,稳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破产清算转和解的程序适用力度,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实施中小企业破产快审机制以来,新收破产申请案件1332件,通过快审方式审结破产申请案件1297件,破申、清终、破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2.5个月以内;审结简易破产案件343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5个月以内。300多家僵尸企业通过简易清算有序退出市场,30多家危困企业通过简易和解、简易重整程序快速纾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促进市场要素“快进快出”高效释放和重新配置。

  案例四

  深圳市以“四个创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提质增效

  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关于“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要求,在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勇当改革先锋、奋力先行示范,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审查模式、预警手段、共治体系,以“四个创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强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形成,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中以93.59分高居第一,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一、创新审查机制,让统筹协调“强起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高位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公平竞争监管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有关任务落地落实。每年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定期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针对重点部门开展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送法上门”活动,并将公平竞争政策纳入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课程,促进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平竞争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强化交流研讨。编印《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部门间工作交流简报》,及时传导和解读政策法律、交流工作动态、分享典型案例;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研讨会,让审查部门与专业部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整改路径,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工作模式,让审查质量“高起来”

  一是推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模式。以市政府名义明确,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经市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审议前必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集中会审,实现审查方式从自我审查向相对集中审查转变。自2023年5月集中会审实施以来,已“拦截”含有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相关表述的政策草案40余份。

  二是推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在市、区两级政策制定单位推进建立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并制定统一审查工作制度参考范本,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程序,通过专业部门多把“一道关”,着力提升审查质量。

  三是探索与港澳竞争政策衔接合作模式。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公平竞争委员会,试行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并开展与港澳等境外公平竞争委员会的竞争政策合作,推动公平竞争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三、创新预警手段,让自查整改“快起来”

  一是利用科技赋能,开展常态监测。开发上线公平竞争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市268个政府单位的官网进行实时监测,形成“筛查预警、发函整改、反馈整改意见”的工作闭环。自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已对自动预警并复核审查的56份“问题”文件发出整改建议函,显著提升审查抽查工作效率。

  二是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清理。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招投标领域专项抽查、妨碍统一市场专项清理等行动,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和“增量”政策措施。2021年至今,累计抽查政策文件1183份(其中具体政策措施726份,招投标公告、采购合同共457份),发现涉嫌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6份、招投标文件70份,已全部依规处置。

  四、创新共治体系,让审查效果“好起来”

  一是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制定印发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规范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及相关文书,发动各部门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全市已有15个市级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福田区出台相关工作办法并安排专人专线接收处理举报,举报处理试点成功在市、区两级落地。

  二是建立专家智库。建立由专家学者、竞争法律师等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律所等单位专业力量作用,为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智力支撑。在全市专项督查及重点抽查活动中充分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审查结果科学、公正。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结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两微一抖”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和解读公平竞争政策,不定期发布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重视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案例五

  深圳市构建立体化海外维权工作格局 护航企业扬帆出海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与摩擦愈加频繁,深圳作为我国科技研发的高地和对外开放的枢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形势严峻而复杂。广东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联合商务、贸促、海关等多个部门建立了“海外风险防控、案件监测响应、纠纷应对指导、意识能力提升、资源整合共享”的“五位一体”全流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体系,聚焦“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精准指导、“事后”总结提升等环节,构建海外维权立体化工作格局,打造全国海外维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为产业“走出去”构建知识产权“防火墙”。

  一、多措并举,打造海外维权护盾

  (一)整合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制。一是坚持省市共建。妥善用好省级支持政策清单,优化深圳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推动建立黄金内湾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持续构建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商务、贸促、海关等多部门联动,面向涉案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共同研究发布中国及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及流程指引,针对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及出口海关政策等个案联合指导。三是加强市区联动。持续深化市区两级合作,强化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方面的优势,及时收集分析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助力企业化解海外纠纷应对先机。

  (二)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政策文件。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若干措施》。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就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应对工作开展合作,指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合规风险体系构建及海外维权能力建设。

  (三)创新构建“五位一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一是持续推进海外纠纷动态监测。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时监测欧美日韩等热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案件动向,紧盯案件立案、禁令发布、案件审结等关键环节,实现涉深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二是多维度实施海外预警分析。聚焦互联网、软件、智能终端、机器人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深圳企业提供定制化海外专利、商标预警分析服务。分析海外高频原告知识产权布局及过往诉讼情况,通过“点对点”通知、公众号推送等多渠道发布预警。三是全力强化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依托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内外部专家协同机制、“背靠背”指导机制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为涉深企业提供“一对一”应对指导服务,协助企业第一时间梳理纠纷情况,积极应对并准备反制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常态化开展海外维权意识提升培训。持续组织举办“论道”沙龙、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活动,以人才培育赋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对海外纠纷企业的回访调研活动,归纳梳理企业海外维权实务经验与工作指引,指导中小微企业提升纠纷应对能力。五是汇聚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建设海外法律信息库、海外维权专家库、海外典型案例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帮助企业迅速启动海外纠纷的防御应对和反制布局工作。

  二、成效初显,企业出海机制护航

  (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完善。提供多维度海外预警分析服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为近400家涉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商标预警、跨境电商合规指导、海外高频原告预警等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服务。

  (二)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危机能力显著提高。持续开展全流程海外纠纷案件动态监测,在第一时间推送案件进展信息,大部分案件在案情发布24小时内就能够被监测到,为企业多争取到2—3个月的诉讼准备时间。

  (三)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为1335家深圳企业提供“一对一”纠纷应对指导,取得积极成效案件150件,为企业节省诉讼费用超4300万美元,减少市场损失超21亿美元,提高了深圳企业面对337调查的应诉率;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信息上千条,助力跨境电商企业防范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355件,涉案深圳企业4598家,承接知识产权案件434宗,进入调解程序案件203宗,调解成功135宗,涉案标的额约6.32亿元,调解成功率为66%。进一步优化了深圳市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大幅提升了深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

  案例六

  广东省创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新模式 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

  为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广东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机制。针对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类信息修复,梳理优化不同部门修复标准、文书和流程;通过“信用广东”平台整合归集3类信用修复数据,依托省“一网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制定并公布失信信息修复指引“一张图”,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

  一、制定细化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多头、重复办理等问题,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力争取得3方面突破。一是修复主体实现全覆盖,由企业拓展至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主体。二是修复范围实现全覆盖,由行政处罚信息拓展至包括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在内的所有失信信息。三是修复流程实现再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调整为统一由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二、创新四个“一”模式,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修复申请“只进一门”。针对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明确全省所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修复申请,社会信用主管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收到修复申请后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修复。针对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明确向作出列入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按照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信用修复事项。

  二是修复办理“一次办成”。针对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广东省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完成修复后,通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每日将修复结果信息共享至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修复相关主体信用信息。针对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有关部门完成信用修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数据通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共享至“信用广东”网站,“信用广东”网站在收到修复结果数据后同步修复。

  三是修复指引“一图尽览”。针对上述3类失信信息修复制定修复指引“一张图”,明确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修复流程、办理时限等,在“信用广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公布,为企业群众办理信用修复提供“办事地图”。同时,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受理、帮办代办,实现修复事项线下“一站式”服务,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四是修复政策“一书告知”。探索“两书同达”机制,明确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在对执法对象作出行政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根据信息公开属性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修复条件和流程等,实现信用修复政策的主动告知。

  三、加快共享互认,降低企业修复成本

  一是创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信用修复新模式。打通不同平台间信用修复信息共享通道,最大程度减少多头修复、数据壁垒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流程。

  二是建立数据共享及修复结果互认机制。推动修复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互认,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减轻企业负担。按1条信息修复成本100元计算(人力、交通费等支出),可减少企业成本约4.3亿元。

  三是推动各类失信信息修复线上“一网通办”。规避企业“多部门跑腿、多层级跑办”面临的隐形门槛及利益输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物理隔离,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构建风清气正的亲清政商关系。

  案例七

  东莞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一张图”改革 高效办成“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

  按照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针对项目报建情形复杂、企业申报不够便利、项目立项前的审批环节缺乏监管等问题,广东省东莞市打造投资项目审批领域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为宗旨,将社会投资项目全过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府内部事项全面纳入“一件事”,具象化为“一张图”,实现项目“申报、审批、监管、服务”全链条提质增效,形成社会投资领域“标准批,方便报,简单用,全流程,帮到底”的工作格局。

  一、打造好用易用网办大厅,变“人工找”为“简单看”

  以企业视角、用户导向,全面改版网上办事大厅,强化人工智能应用,引导企业“零门槛”轻松办理项目报建业务。

  一是推出企业看板。全省首创“一项目一方案”企业看板,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生成个性化定制化办事清单,向企业直观展示“要办什么”。

  二是打造智能客服。引入数字人客服“小莞”,通过“大模型+工建知识库”,为申请人提供工建领域咨询答疑、情形引导、政策展示等多种服务,实现“有问必答、答必所问”。

  三是设计极简风网厅界面。将网厅界面整合为“我要办、我要查、我要问、帮我办”四大板块,减少无效浏览内容,增加可视化引导,实现企业一看就懂、一点就办。新版网厅上线以来,企业反响好,网上申报业务量同比增长30%。

  二、首创政府内部事项标准化,变“无序跑”为“规范办”

  针对社会投资项目政府内部流转节点繁多、标准不清晰的问题,东莞市刀刃向内,以政府内部事项为重要发力点,推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往纵深推进。

  一是梳理项目全过程“一张图”。将项目监管周期从工建审批领域往前延伸到社会投资项目的项目洽谈、经济效益审查、用地报批,向后延伸到投产、不动产登记,从原来4个阶段扩至8个阶段。

  二是创新实现政府内部事项标准化管理。拓展监管事项范围,由原来的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前期各地都较少关注但对项目落地至关重要的政府内部事项。推动涉及项目审批的政府内部事项标准化,涵盖经济效益审查、控规调整等,并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全程留痕。目前,已上线21个政府内部事项,完成标准化材料169份,压减审批时限84个工作日,政府部门间的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项目审批效能大幅提升。

  三、实施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变“人工核”为“系统管”

  一是推动项目系统全贯通,项目数据全汇聚。推动效能监管系统与省一网共享平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审批系统、空天地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项目信息、空间位置、事项信息、审批办件等数据汇聚,打通工程建设项目策划、施工、验收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

  二是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合力攻坚机制。在项目“一张图”上全面显示项目审批逾期、退件和进度停滞等情况,由系统自动派单至相应事项环节的责任部门,通过上级督办、部门协同、代办跟进,推动项目问题快速解决。

  三是创新智能化监管工具。利用新技术,上线应用“一键定位项目当前申报环节”“一键查看项目全图”“审批逾期退件自动提醒”“自动建立项目实时档案”“一键生成项目分析报告”等多种系统新功能。

  四是强化“体外循环”监管。构建项目数据模型,分析排查事项环节数据缺失情况,有效发现“体外循环”问题并强化监管,实现“清单以外无审批”。目前,全市590个社会投资产业类重大项目已纳入系统监管,汇聚1.5万条数据,巡检解决13个事项的“体外循环”问题,项目审批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四、构建全面多元代办服务体系,变“劳自己”为“众人帮”

  构建分层分级、全面覆盖、服务多元的代办服务体系。

  一是推动项目代办服务扩面提质。拓展服务项目范围,逐步实现社会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全覆盖。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全流程“代办+专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为项目报建过程中涉及的规划调整、土地管理、工程设计等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代办+专班”围合机制。市镇代办服务团队与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协同推进解决项目堵点卡点问题,一帮到底助力项目快速落地。在代办服务协助下,项目开工平均提前约40天。

案例八

  深圳市探索二三产业土地混合利用 促进城市融合发展

  为适应城市功能融合发展需求,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和活力,广东深圳市积极探索二三产业土地混合利用和土地供应模式,鼓励均衡配置产业、商业、保障性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促进片区土地功能兼容、空间联动,打造产城综合体,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深圳市龙岗宝龙科技园项目用地采用“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出让,成为深圳市首个二三产业土地混合利用试点项目,成功打造集“工业+商业+文体设施+公园绿地”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新标杆。

  一创新土地混合利用模式

  落实“规划融合,用地混合”概念,打破单一宗地单一功能、单独出让的局限。在不突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工业用地单宗配套比例不高于30%”的前提下,项目保持配套设施比例总面积占比不变,改变每一宗地均需配置相应比例配套设施的传统配置方式,“化零为整”将几个地块配套设施进行腾挪集中布局。通过空间规划统筹,形成结构清晰的功能分区,叠加城区用途,完善片产城融合。

  二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探索土地混合利用向片区尺度拓展,推动项目由传统的单一功能产业园区向复合功能、体现以人为中心的产业社区转变,将工业、商业等多种用途地块合为整宗地整体供应,实现“工业用地”到“产业社区”转变。在街坊式整体开发规划统筹下,生产用房和配套宿舍等协调布局,不同建筑通过二层连廊、地下通道等在地上、地下双向延伸,创造性地将原本分散的地块串联成空间立体、功能复合的产业园区。鼓励均衡配置产业、商业、交通设施等用地类型,以促进片区内不同产业的规模集聚和组团发展,实现片区土地在横向与纵向上功能兼容、空间联动,打造产城综合体。

  三建设优质产业空间,降低企业用房成本

  按照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高标准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将产业、商业、交通设施等多种土地用途、空间相邻联通的多个地块整合为单一宗地,采用“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精准供地。产业空间与配套空间在功能和空间布局上相互独立,对应的产业用途地块与商业用途地块的土地使用年期分别予以设定,并明确项目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可分割销售。园区由平台公司统一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总成本+微利”原则,允许平台企业建成后以利润不超过总成本8%的价格分割销售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最终售价为市场价格的30%—50%,保障平台公司资金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项目建成后为政府重点引入“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链长制”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提供了一批低成本、高品质、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优质产业空间,企业可通过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快速解决生产及配套用房需求。截至目前,深圳市龙岗宝龙科技园项目已建成高标准厂房34万㎡,全部交付企业使用,吸引IT、BT和LC等产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链长制”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入驻。

  案例九

深圳市强化异地执法协作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广东省深圳市高度重视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工作,不断优化规范流程,从严审核把关和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在此基础上制定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具体操作规范,严格过程管控,依法规范开展办案协作,有效避免异地公安机关趋利性执法风险,维护深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完善制度指引,切实规范异地公安机关来深执法办案

  2023年以来,先后制定《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办案协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办案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涉企业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受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申请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对接、异常处理、信息报告等事项。特别是为避免异地公安机关过度采取强制、侦查措施造成不良影响,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掌控等环节全流程管控,实行双向告知、指令单、民警协作、全程执法记录仪、嫌疑人必须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机制,极大规范了办案协作活动。

  二、依法从严从细审查,明确协外工作审批流程

  按照“办案手续不规范不受理、案件定性存疑不受理、有逐利性选择性执法倾向的不受理”的标准,对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事项依法严格审查,对违规办案的一律依法制止并报请上级协调处置。明确要求执行或者代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讯问10人以上,开展或者代为开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折合人民币1000万以上,或者冻结银行账户50个以上,需报市局相关内设机构批准后协助执行。执行或者代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讯问30人以上,开展或者代为开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折合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冻结银行账户200个以上,需报市局批准后协助执行。

  三、创新推广“智慧协外”,大幅提升外协申请便利度

  开发建设“深圳市公安局协作外地公安机关办案网上登记平台”(简称“智慧协外”平台),着力解决外协申请中工作效率不高、程序繁杂等问题。目前,异地公安机关可通过“智慧协外”平台申请外协事项,工作效率极大提升。

  四、建立与重点企业常态联络机制,全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与重点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络机制,畅通主动服务和意见反馈双向沟通渠道。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以“讲师团”送法入企为契机,对重点企业开展防范商业贿赂、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法律培训;同时宣讲深圳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相关制度,告知企业一旦发现异地公安机关未在深圳民警配合协作情况下擅自办案,可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由派出所及时出警制止并按规定上报,以防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深圳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规范异地公安机关执法协作,较好服务了异地公安机关来深执法办案,及时发现个别单位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劝止,有效维护本地企业、个人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经深圳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并协助的外协案件中,无一产生负面舆情和影响。

  案例十

深圳市打造全域支付示范区 畅通支付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提出打通支付服务堵点,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深入推进优化支付服务工作。作为中国对外开放重要窗口,深圳持续深化跨境支付方式创新,着力打造全域支付示范区,以优化支付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五举措助力入境支付更加便利

  一是创新开展港人代理见证开户试点,破解来华人员“开户难”。组织5家银行通过320个在港合作网点,为港人代理见证开户40万户,累计交易近300亿元,占大湾区九成。试点被纳入“金融支持前海30条”及“惠港16条”政策。在深圳全域推广简易开户服务,外籍人员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开户,并打造181家外语服务标准化样板网点。

  二是创新移动支付“外包内用”“外卡内绑”,攻克来华消费“支付难”。推出互联互通的微信香港钱包,并于2024年初获批将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从大湾区推广至全国。2024年1—9月交易笔数、金额同比增长3.2倍、2.8倍;指导微信支付于2024年春节前夕快速落地“简化”绑卡、“秒级”开户等举措,已支持200余个国家超60万名用户免核验身份绑定外卡,并在路边摊、出租车、商场等各类场景便捷消费,其中9月“简化”绑卡数增至3月的近17倍。

  三是创新数币硬钱包,为来华人员提供支付“新选择”。推出“可碰、可扫”的数币可视硬钱包,充分融入已高度成熟的条码支付生态,大幅拓宽应用场景,并实现与主流外卡、香港“八达通”互联互通;推出地铁场景“智能锁定+延迟扣费”的双模式解决方案,实现无网无电支付应用落地;创新手机APP聚合收付款模式。商户使用具备NFC功能的手机就可受理硬钱包,有效降低小微商户的改造成本。

  四是创新推出“零钱包”,精准投放解决“找零难”。大数据精准定位,指导银行根据来华人员需求定制存放零钞和硬币的小型钱包,在的士驿站、充电站、交通枢纽的士排队处等现金使用率较高场景,供个人、单位随时兑换。深圳1708个银行网点、32个外币兑换点累计兑换零钱包超81万个。其中,组织13家银行与62家出租车公司结对,累计上门兑换零钱包7.5万个。

  五是创新“应急兜底”支付机制,打造“来深第一站”综合服务品牌。打造10家“便利支付商圈”,超300个商圈联合兜底网格员上门提供取现、刷卡等服务,满足应急性支付诉求;围绕机场、口岸、高铁站等“来深第一站”,建设2个境外来宾服务中心、5个便民金融服务点,提供“支付+文旅+通信+交通”综合服务。

  二、跨境支付持续优化成效明显

  “卡、码、币、包”路路通,在深消费更便捷。深圳近3.8万商户可刷外卡,“外包内用”“外卡内绑”合计扫码交易笔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66倍、3.27倍;4357台ATM机支持外卡取现,1623个银行网点、33家兑换特许机构可兑换外币;超2.3万家商户、3.6万部终端设备、100余条公交线路可受理数币硬钱包。2024年1-9月外籍来华人员共消费1.05亿笔、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87%。其中,港人消费7563万笔、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102%,深港“双向奔赴”加速形成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

  推动支付国际化,构建大湾区金融“六通”新格局。深圳探索形成“五步巡检法”“三步走优服务”“应急兜底支付”“数币十条”等近10项创新机制,推动了深港科技互联、金融互通、规则互认,进一步提升了支付国际化水平。同时,深圳通过支付小切口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形成以深港账户通、汇兑通、融资通、服务通、跨境理财通、跨境征信通“六通”为代表的大湾区金融合作新格局。

  案例十一

广东省强化机制对接规则衔接  共同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部署,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广东省内海关以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为抓手,主动对接港澳海关和相关部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通过实施“口岸属地一体化”“三联三同”“三地一锁”等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跨关区、跨关境、跨部门协同,促进各类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全面提升广东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口岸属地一体化,协同促进区域通关便利

  广东海关在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实施“口岸属地一体化”监管模式改革试点,按照“风险可控、顺势监管、便利企业”的原则,通过口岸海关与属地海关之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相较于以往在口岸海关完成全部海关口岸监管作业的传统模式,允许进口真空包装、精密仪器、科研设备等在口岸不具备检查条件或不适宜在口岸开拆检查的货物先提离口岸,在满足监管要求前提下,直接运抵企业所在地由属地海关检查,实现“口岸直通、属地监管”。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制度供给,密切关地合作,联合地方政府选取高资信、重要产业链和供应链等重点企业,建立跨关区“白名单”服务机制,对试点企业及商品实施“一次审核、分类适用、双向评估、动态调整”,持续推动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解决企业往返口岸办理通关异常情况的痛点,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口、鲜活产品出口带来更多便利。

  一是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时间成本。企业反映通关时间压缩八成,检查费用降低七成。

  二是促进制造业供应链顺畅稳定。进一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保障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能以最快速度投入生产。

  三是智慧监管防范风险严密有效。根据企业资信高低、商品风险大小、通关模式特点,确保精准布控、严密监管。

  二、关企澳“三联三同”,全力保障澳门所需

  广东海关会同有关企业和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供澳水产品“三联三同”模式改革,以“批次管理”改革思路为指引,结合水产品养殖、生产、出口等特点,确定“同企、同线、同料”的生产周期为监管单元,通过加强口岸属地联动、海关企业联通、内地澳门联合,强化源头管控,严密监管链条。

  一是理念创新提效能。通过整合多个“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批次”实施监管,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出口批次越多、抽批频次越高”的问题,海关查检作业时效提升近58%。

  二是全链条监管防风险。将抽批检验从产品终端前移至养殖、生产加工过程等上游环节,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实施常态化监管,有力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关时长缩短近50%。

  三是协同联动优服务。运用企业核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等多项要素对“监管批”实施合格评定,“监管批”对应的多个“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批次”不再重复进行评定,缩减企业申请出口电子底账批次约90%。“三联三同”模式创新得到了澳门市政署及业界的高度评价,入选海关总署2023年度百个优秀典型案例、广东省内海关2023年度十大优秀改革项目。

  三、粤港澳“三地一锁”,共同铺就跨境物流高速路

  广东海关会同香港、澳门海关强化与港澳机制对接规则衔接,将总署在广东实施的“跨境快速通关”改革,与香港海关“多模式联运转运货物便利计划”(香港方面简称“ITFS”)进行对接,共同推行“三地一锁”标志性物流监管改革。三地海关应用同一把安全智能锁及卫星定位装置,以“一锁到底、分段监管”为目标,对经陆路转运的同一运输车辆开展全程智能监管。改革取消人工审核、人工施解锁环节,货车跨境时无需等待内地和港澳海关多轮人工监管,利用卡口系统实现车辆与货物智能核放,进出场所卡口时自动判断运抵、验核放行,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24小时通关服务,实现企业“一锁”便利通行粤港澳三地。

  一是提升运输效率。内地至香港段物流时间由12—24小时提速到6—12小时,实现夕发朝至,24小时往返。

  二是降低物流成本。为企业及货主平均减少300—500元/车查验开箱搬运费和2—3天的查验等待时间。

  三是促进新业态发展。支持快件、跨境电商商品与加工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拼装同一运输车辆进出,扩大外贸新业态业务量。

  四是严密全流程监管。粤港澳三地海关建立跨关区监管协同机制,开展全流程风险防控,持续强化途中监管,保障“三地一锁”改革项目高质量发展。目前,“三地一锁”已成功走出大湾区,复制推广到湖南省和福建省,成功联通内地74个、香港13个和澳门4个清关点,为企业成功打造跨境物流高速通道。

  下一步,广东分署将牵头广东省内海关在全省更大范围内探索复制推广改革模式,有效服务各地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骨干企业等更好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措施,为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发挥更多积极作用。

  案例十二

深圳市纵深推进招投标领域  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

  广东省深圳市积极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兼容互认,完善CA使用标准和接入规范,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动招投标领域CA全国互认相关工作,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

  一、加快移动CA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

  一是深度参与技术标准编制。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开展相关技术标准起草编制,并加入网络共享主体CA数字证书技术标准编制组。2022年11月,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CA全国互认方案相关要求,上线移动CA扫码登录、签名、加解密、签章等功能,完成CA互认网络节点建设。

  二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CA互认。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CA跨区域兼容互认,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招标人、投标人及评标专家进行推广。截至2024年12月底,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购买全国互认的移动CA的投标人已初具规模,累计已有269家投标人购买日包、349家投标人购买次包。

  二、推进交易业务CA互认,实现全平台业务“一证通办”

  为推动CA跨地域、跨领域兼容互认,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各业务板块间打造CA互通平台,并于2022年7月正式上线。CA互通平台以统一标准集成广东CA、深圳CA、CFCA等全市6家主要CA厂商的数字证书,同步支持调用全国互认的移动CA,支持经营主体使用同一套CA办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多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一证通办”。

  三、邀请第三方CA互认APP接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意向征集,推进北京中招互联应用科技有限公司、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CA互认APP接入工作,促进CA互认服务机构公平竞争。

  下一步,深圳市将持续深化推动CA兼容互认,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CA认证服务,进一步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做到惠企利民,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新的贡献。

  案例十三

广东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  打造区域均衡一体化发展的营商环境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长期以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与珠三角地区差距较大。为破解营商环境区域发展不均衡难题,广东省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推动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区域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协作新路径,促进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

  一、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对口帮扶协作全覆盖

  一是建立市、县两级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分别与粤东粤西粤北12个城市结对,按照“市统筹、县协同”原则,粤东粤西粤北9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对口帮扶协作关系。珠三角市、县“一对一”“一对多”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市、县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完善监管机制。

  二是构建“1+12+97”多层次帮扶方案,精准帮扶提升营商环境。省层面印发实施《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短板提出15条重点任务,明确量化提升目标,将营商环境帮扶成效作为对口帮扶协作双方共同责任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各帮扶对子分别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根据被帮扶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形成12个市级、97个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举措清单,具体任务牵头部门细化制定N个实施“路线图”。

  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共建互促。省层面组织工作推进会、培训会,推广营商环境对口帮扶的做法成效,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面复制对接珠三角地区23个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各帮扶对子建立“重点任务专项帮扶+重点领域日常交流”的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系统培训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对标学习,如深圳市连续2年推出营商环境“经验大礼包”,助力被帮扶城市对标改革。

  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办事标准、服务质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实现跨域无差别政务服务。珠三角地区围绕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跨域通办等方面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提升政务服务。如深圳市与汕尾市联合上线“深汕零距离”跨城通办服务专区和“大湾区·视频办”异地收件平台,实现异地办事无差别办理;阳江市复制珠海市经验,上线运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服务,开设“智能秒批”专栏,拓展“非接触式”税费服务。

  二是提升项目投资建设便利度,项目落地时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趋同。珠三角地区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落实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帮办代办等制度,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供“一站式审批”“一门式服务”。如深圳坪山区助力汕尾陆河县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由24个压缩至6个,推行企业落地“全代办”服务,在招引震雄、比亚迪三期等项目过程中试行“拿地即开工”等模式。2024年全省社会投资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小于55个工作日。

  三是创新数字帮扶模式,消减“数字鸿沟”。建设广东省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和政务大模型开展招商资源精准化配置,推动各地资源整合、要素互补、互惠共赢。搭建“粤复用”数字政府应用超市平台,促进优秀政务应用成果快速、可靠、低成本复用,实现“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截至2024年底,“粤复用”平台累计上架应用近3000个,有超过600个应用实现复用,大大减少各部门、各地重复建设信息化应用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以优化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营商环境为重点,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引擎

  一是以粤东西北成本+珠三角效率,激发园区活力。发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较低优势,复制珠三角地区“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做法,打造低成本、高效率产业合作园区,支持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项目导入、园区开发、招商引资、利益共享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约700个、总投资约3000亿元。

  二是建设各类“反向飞地”,促进科创要素跨区域流动。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通过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孵化器、人才飞地、科创研发平台等“反向飞地”超120个,形成“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孵化+产业化”模式,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跨区域流动。如汕尾创新岛(深圳)有4家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已拥有40多项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在汕尾投产,产值近10亿元。

  案例十四

  深圳市深化粤港澳仲裁合作交流  助力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下称“深国仲”)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委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设。近年来,深国仲坚持联动港澳、带动湾区,国际仲裁业务取得高质量发展,推动粤港澳跨境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市场的互联互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双城两院,深化法律服务跨境交流协作

  深国仲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设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作为非营利性的独立国际仲裁机构进行运作。两地以“深圳+香港”“双城两院”为抓手,不断推进深港法律合作、优势互补。

  一是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深国仲受理超1.4万宗案件,同比增长21%,总争议金额超人民币1400亿元,涉外案件争议金额超人民币500亿元;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办理案件争议金额超人民币23亿元,覆盖阿联酋、荷兰、泰国、文莱、英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深化规则衔接。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以国际通行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为蓝本制定仲裁规则,并充分吸纳《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中的亮点,对于仲裁程序的期限、仲裁成本等作出限制性规定,与之形成差异性互补优势,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三是加强合作交流。积极联动香港律政司、香港中联办、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等,就新时期两地共建亚洲国际仲裁优选地达成共识;深化与香港律政司、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头部律所、知名企业、高校合作,共同举办普通法系列培训,开设调解、仲裁、仲裁庭秘书等资格培训课程,推动粤港澳三地要素流通和资源融合。2024年,接待涉港来访81场,走访50场,举办活动近30场,涉及机构近百家,在业务推广、提升知名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立足河套,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与资源互通

  为进一步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深国仲持续依托在河套设立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港资港法港仲裁”及知识产权纠纷解决。

  一是加快发展入驻河套合作区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2024年,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新受理案件405宗,同比增长82.4%。此外,积极参与《关于加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意见》制定工作;通过走访调研、面向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专题研讨活动等形式,密切联系和服务跨境企业,鼓励企业选择“双城两院”进行争议解决;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河套知识产权司法与仲裁协同保护中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仲裁的协同配合,服务大湾区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的创新发展。

  二是依托合作平台,深化湾区交流与资源共享。引入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等9家港澳法律机构入驻合作平台,与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共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会议,持续面向港澳法律界、工商界专业人士开展争议解决座谈研讨、培训交流等活动,为大湾区企业提供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

  三、联动港澳,共建国际争议解决资源集聚地

  一是举办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2024年大会(ICCA2024大会)深圳边会。大会聚集70多个法域的1400余名专业人士参加,是ICCA大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盛会。深国仲及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为最高等级支持机构,并主办ICCA大会深圳边会,邀请德国、英国、瑞士、俄罗斯、比利时、芬兰、新西兰、美国等36个国家和地区近300名专业人士汇聚深圳前海,宣介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二是与葡语系仲裁及调解协会共办第一届葡语系仲裁大会。大会以“中葡仲裁的协调:桥接法律文化与拓展机遇”为主题进行研讨,聚集来自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几内亚比绍、莫桑比克、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东帝汶等葡语国家的160余位专家学者,得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各葡语系国家的驻华大使馆及领事馆大力支持,助力澳门进一步发挥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之间的合作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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