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建交局、综合执法局,各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3日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若干举措
一、助力交通物流企业降本增效
1.支持港航物流发展。扶持培育江海河联运精品线路,鼓励航运企业新开辟和加密近洋直航航线,根据航线新增和维持情况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完善内贸干线网络,支持企业做大集装箱业务规模和发展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推动全程物流集装箱无纸化放货,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常态化推进11.6米、11.8米深吃水海轮进出港,满足大型船舶靠泊需求,服务重点物资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
2.推动拓展“班列+”服务模式。联合商务部门稳定运营现有国际班列线路,持续扩大班列的开行规模,吸引更多货源通过中欧班列发运,以服务外贸产业为主线,不断优化国际班列开行布局,聚焦市场服务需求,增设本地特色专列,支持开展国际班列集装箱拆拼箱业务。推动“班列+保税”“班列+跨境电商”“班列+冷链”等业务发展。
3.加快多式联运创新发展。不断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稳定开行公铁、铁水、江海河等多式联运线路,支持企业开展“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服务试点,培育以海运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海铁联运、海江河联运CCA模式)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企业多式联运提单等“一单制”模式,推动“一单制”等规则协调和互认,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实现一次委托、一次结算、一单到底。
4.支持发展城市绿色配送。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在货车限行区域对新能源汽车开放路权,开辟绿色配送示范区,允许新能源货车24小时运输。
5.减轻交通通行费负担。延续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和进出南京港集装箱车辆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降低水路通行成本,5月1日起,取消下坝、洪蓝、秦淮河、玉带船闸收费,新建船闸不再收费。
二、营造交通公平开放市场环境
6.规范交通招投标市场秩序。指导交通工程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投标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不合理限制。交通项目提前30天发布招标计划,健全围标串标防控机制,强化异议、投诉等监督管理,保障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
7.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完善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联合体等参与交通工程招投标。
8.助力平台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范围,试点企业可为符合条件的道路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网络平台水路货运试点,积极培育网络平台水路货运企业。
9.构建大数据信息平台赋能企业发展。推进公路、铁路、民航、水路、海事、邮政等交通运输政务数据整合汇聚、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推动企业加强数据交换共享,支持数据商向各类经营主体合规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快打造多主体参与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应用生态链,赋能交通运输企业高质量发展。
10.放宽网约车驾驶员从业限制。研究取消网约车驾驶员户籍或居住证规定,依照延迟退休规定研究适度延长网约车驾驶员从业年龄,促进公平就业。推行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即考即得”和省内互认。
三、提升交通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11.主动靠前为企服务。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和“助企联络员”专员服务机制,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帮助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做好政策推送解读,帮助企业熟悉申报流程,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12.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丰富“宁交办”“宁畅运·大道行”“宁好运”等品牌内涵,提升“金质船检”服务品质;推动“宁小蜂驿站”“司机之家”等常态化运营,切实解决司机停车难、吃饭难、如厕难、住宿难等问题;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重商、亲商、安商的优质服务品牌。
13.推行审批“容缺受理”。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容缺先审核,办理即受理”监管模式,在企业完善缺项材料期间,同步审核,实现“当日报监、当日受理”,缩短企业办事周期。实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扩大经营许可范围容缺承诺办理,履约践诺情况依法计入信用记录。简化道路客运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指导企业创建班车客运定制线路。推进电子证照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互认互信。
14.简便船民办事流程。初次申请内河普通船员考试结果“即考即知”,实现船员证件申领、换发、补办等事项“一次办”。指导船民用好“船讯通”APP,享受不上岸“一站式”过闸服务。
15.拓展审批事项线上办理。明确网上受理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目录和承诺办结时间,推动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经营者备案等事项全程线上办理。推行对网约车行业服务对象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领证、换证、变更、转籍、注销等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
四、推行交通“高效办成一件事”
16.深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普货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申请办理开办、审验、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事项时,实现材料“零提交”,数据“零填报”,办理“零等待”,实现户证、车证等“一表受理、一次办结”。推行道路普货车辆过户都市圈互认。
17.落实涉路施工“一件事”。针对高频事项,提供联办服务,优化同层级跨事项、同事项跨部门等流程。针对多个涉路施工事项合并申请、共用材料、合并提交,实现“一次受理、并联办理、一次办结”。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涉路施工事项由交通部门代为征求交管部门意见,实现“一次申请、自动分办、联合评审、一次集成办结”。
18.优化大件运输服务“一件事”。实施公路和城市道路超限许可,“一次申请、集成办结”。开发大件运输申报智能AI平台,为大件运输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开展大件运输“信易批”,推行“免车货勘验+免线路勘测”等绿色通道服务。为大件生产企业提供上门指导和定制化服务,实施120-300吨特大型货运车辆跨江运输方案,打通大件运输过江断点。规划改造公路货运主通道,提升大件运输通行保障能力。
19.打造低空飞行“一件事”。上线运行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和面向低空飞行用户的“宁易飞”小程序,发布“一件事”全链条服务方案和服务指南,协助首飞企业申报空域和航线,通过线上申报、AI指引,为低空飞行用户提供“一键申报、一键查询、一键执飞”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为低空用户提供飞行信息和气象服务。
20.创新船舶检验“一件事”。实施船检“全域通办”模式,推进港口执法和船舶检验高效融合,实现船舶检验“零等待”、船港检查“一站式”。推行船舶“免进坞”检验服务,推进长三角船舶“通检互认”。
21.优化航道许可“一件事”。改进航道许可机制和办理流程,实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等事项的并联审批。
五、拓展交通惠企政策供给
22.积极落实“两新”惠企政策。强化企业资金扶持,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指导企业做好申领工作,推动营运货车、船舶等淘汰换代。
23.激励低空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发展联程接驳、市内通勤、城际飞行等低空交通新业态,支持企业建设低空起降设施,支持企业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线和城市级、都市圈航线,对开通新开航线、飞行架次和新建飞行营地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
24.增强航运企业融资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发挥国资平台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设立航运产业发展基金,在企业开辟集装箱航线、新增船舶运力、扩大市场规模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企业有效应对航运周期波动影响。
25.提供货运企业融资服务。协调金融机构,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指导信用等级好的企业运用好“信易贷”“信易保”“交运贷”等扶持政策。
26.降低交通建设企业运行成本。对列为信用AA等级和红名单企业,减免50%以上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施工企业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提供指导服务,持续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六、规范交通涉企执法检查
27.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科学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推行“无计划不检查、无事件不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数量不低于双随机检查总数的40%。
28.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柔性执法,推行“提醒式”“说理式”执法、“邀约式”检查、“靶向式”体检。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采取告知、劝阻、约谈等方式,实施有温度执法,减少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29.指导企业合规经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梳理企业法定义务、细化明确行政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常见法律问题,编制企业合规清单,主动开展企业经营合规指导。
30.帮助企业减负增信。推动南京都市圈信用修复异地协同,推行“线下信用修复一站式办理、线上信用修复不见面”,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支持企业参评省级“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