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公安、人社、医保、税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30号),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成都市落实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成都市落实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
“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企业信息变更跨部门联办,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模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30号),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将各类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变更登记、印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以下简称“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整合办理。2024年7月1日前上线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变更服务平台”),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推送,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业务范围。将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印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多事项同步办理。
(二)明确具体事项。企业下列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以按照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事项予以受理。
1. 公司: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2. 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
3.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住所、出资额、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4. 合伙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主要经营场所、出资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其委派的代表姓名。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6. 分支机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及行业类别、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三)优化办理方式。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蓉易办”成都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各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线上线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
1. 线上申请。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及“天府蓉易办”成都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特色一件事”栏目增加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事项,实现和信息变更服务平台对接。企业通过线上申请变更登记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印章刻制预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以及信用修复“关联办理”。登记机关在线审核并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将办理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部门共享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涉及自身业务事项变更信息更新,需终端办理业务的(如印章刻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信息、银行基本账户变更等)同步将信息传输至网点。终端网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并将变更结果数据反馈至信息变更服务平台。
2. 线下申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按照“综窗受理、分类流转、后台办理、综窗出件”的模式,综合窗口受理后企业信息变更申请后,流转至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对应事项,将登记信息推送给人社、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自身业务事项变更信息并将结果信息归集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统一向企业颁发证照,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到终端网点办理印章刻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三、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统筹各部门业务需求,整合办理流程,梳理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办事指南,改造登记业务系统,即时推送、接收变更信息(预约信息),实现各部门及时共享信息,确保企业变更登记环节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的印章刻制备案信息数据的巡查、监管。
(三)市人社局: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申请同步变更其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信息的,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市公积金中心: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申请同步变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的,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全省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市医保局: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申请同步变更其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的,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企业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市税务局: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申请同步变更其税务登记信息的,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负责统筹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组织开户银行接收企业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指导开户银行优化审核流程,简化办理材料,通过提前审核、网点办理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信息变更服务,确保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引导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八)市城运办:负责“天府蓉易办”成都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与注销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保障,提供平台和数据端口支持;做好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线下咨询、导办、帮办、受理和颁发送达等工作,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反馈评估工作进展、成效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发布《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1)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流程图》(附件2),按照《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指引》(附件3)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附件4)做好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完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利用网站、新闻媒介等加大宣传,告知群众办理流程,提高政策知晓度,提升群众体验感;要加大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三)明确数据标准。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支持,尽快明确数据分发对接模式,打通数据通道,在“省对省”构架基础上实现“市对市”。
(四)完善系统功能。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对数据实行留痕管理,及时将办理结果数据予以回流,流转数据应实时、完整、准确。
附件:1.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2.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3.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指引
4.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具体包括以下事项办理:
1. 企业变更登记
2. 印章刻制备案
3.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4.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5. 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6. 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
7.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二、服务对象
成都市范围内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的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三、行使层级
省、市、县级
四、实施单位
各级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或机构。
五、办理条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申请材料
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七、申办方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在互联网进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模块或在互联网进入“天府蓉易办”成都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特色一件事”专区——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模块,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咨询、申办。
八、办理流程
1. 企业发起变更登记申请(涉及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等登记事项),涉及需换刻印章、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的,同步勾选对应刻章单位、公积金缴存中心、银行网点。
2. 通过线上提交申请的由登记机关进行受理并审核;通过线下提交申请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收件,并将受理材料流转至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3. 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将变更信息实时分发给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开展并联办理。
4. 登记机关出具《登记通知书》,制发营业执照(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的除外)。同时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根据登记机关推送的变更结果,自动关联相关登记事项同步变更;公安部门将登记机关推送的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分发至企业勾选刻章单位,待后者与企业达成刻章意向后完成印章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登记机关推送的变更结果数据分发至企业勾选对应缴存公积金中心同步变更;人民银行将登记机关推送的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分发至银行网点,由后者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服务。
5.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颁发送达办理结果(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通知书),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税务等部门同步自动更新企业有关社保、公积金、医保、税务信息,企业无须再向上述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持旧印章到刻章单位换刻新印章;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银行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提示到银行网点办理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6.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流程结束。
九、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变更登记于6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预约、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等并联办理(预约信息推送)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备案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可与印章刻制预约同天办理),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等后续环节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2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3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指引
一、事项名称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具体包括以下事项办理:
1. 企业变更登记
2. 印章刻制备案
3.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4.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5. 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6. 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
7.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二、适用情景
成都市范围内的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三、适用单位
各级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或机构。
四、工作指南
(一)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
结合新《公司法》宣传贯彻工作要求,指导企业按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最新版《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办事指南》提交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6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登记完成后将变更结果信息(预约信息)共享给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或机构,待相关部门完成业务变更(预约)后将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信息推送至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二)公安部门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于1个工作日内将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分发至企业勾选对应刻章单位,由后者与企业达成刻章意向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将刻制信息在公安印章系统备案,期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人社部门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部门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按照企业勾选对应缴存公积金中心,由缴存公积金中心变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五)医保部门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六)银行机构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将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分发至企业勾选对应银行网点,后者主动联系企业并在5个工作日内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网点完成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七)税务部门
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税务登记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附件4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以公司为例,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最新版《市场
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为准)
一、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共计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