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3〕59号)、《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等,我局紧紧围绕保障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本市产品质量总体状况,维护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3〕59号)、《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等,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实际,组织制定本计划[市级计量器具、能效水效、商品(过度)包装等抽查计划另行发文)]。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将监督抽查发现问题、整治隐患贯穿方案制定、抽样、检验、结果发布、结果处理等各环节,强化监督抽查的不合格检出和现场检查的问题发现,提升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靶向性。聚焦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指标;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中小低端业态、批发市场和网络销售等领域的抽查比例;跟踪抽查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提高对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企业的抽查频次。

  (二)体现科学公正

  覆盖本市产品生产和线上、线下流通领域,覆盖不同价格区间的产品,进一步贴近市场消费和公众感知,科学反映市场质量状况;生产领域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实施,避免重复抽查,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体现监督抽查的公正性。充分把握监督抽查技术性行政行为的特征,健全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样品抽取、快速检测、评价指标等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技术能级。

  (三)强化政策落实

  认真贯彻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业制造等行业政策,落实环保、应急、消防、燃气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证监督抽查资源,助力推进各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形式

  监督抽查的形式包括日常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按照计划安排有序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按照应急监管需要或上级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联动监督抽查包括市区联动、长三角联动等。

  (二)抽查对象

  监督抽查对象包括本市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含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本市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的生产和零售批发企业、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企业以及天猫、京东、拼多多、得物等商品交易量大的电商平台或平台上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三)抽查时间

  全年按季度部署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对节令性产品,安排在生产或销售旺季抽查,同时要兼顾抽查结果发布时间安排,倒排工作节点。

  (四)抽查任务

  2024年计划抽查产品共225类,其中消费品191类,生产资料34类,计划抽查8476批次。与2023年相比,一是压减了自行车、汽车轮胎、扫描仪等历年抽查不合格检出率较低的56类产品;二是新增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液化石油气、可视化门铃等48类产品。对照《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2024年计划抽查产品中I级风险产品类别覆盖率为100%,Ⅱ级风险产品类别覆盖率为70.5%,Ⅲ级风险产品类别覆盖率为64.8%,N级(新消费、新业态及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风险产品类别覆盖率为58.3%。

  (五)抽查项目

  抽查项目以安全性项目为主,详见各产品抽查实施细则(将于抽查实施前在市局官网对外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对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规范抽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抽检。

  (三)科学发布结果

  监督抽查结果发布要全面、准确、及时,发挥监督抽查威慑作用,体现监管力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区分各种抽查形式,科学分析风险,监督抽查结果较为敏感的,可以在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一并通报,并做好发布前舆情评估和发布后舆情监测,防止引起社会公众误读。

  (四)严格后续处理

  各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实施不合格后续处置,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形成监管、处罚、整改的闭环。对于燃气用品、消防产品、家居产品、成品油等环保相关产品,以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快办快处的重点产品,要落实“即检即报告、即送达即处置”的工作要求。

  (五)强化考核督导

  积极应用产品质量监管系统,杜绝只做不录、少录错录、先做后录,要进一步提升监督抽查经费保障能力,市局将以监督抽查批次数、重点产品抽查覆盖率、抽查信息化系统应用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对区级监督抽查实施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区政府质量和标准化考核体系。

  附件: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

  附件

  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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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查产品种类、实施时间、计划抽查批次数根据工作实际,可能发生调整,以实际部署任务为准。